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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信用客都 服务梅州经济发展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7-08-01 09:39: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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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信用广东网”“信用中国网”先后刊登了对梅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方利旭的访谈文章《打造信用客都 服务梅州经济发展》。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本报今日全文转载该访谈文章。

“诚信三冬暖,失信三伏寒”。诚信,关乎一个人的立足、企业的生存、社会的健康发展。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完成这项社会管理和经济改革的支撑性工作,需要一张遵循信用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有理论基础、有目标、有内容、有落地效应的路线图。日前,本网站邀请了中共梅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方利旭,请他和我们谈谈梅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与大家分享实践经验,交流体会和思考。

主持人(以下简称主):梅州是“世界客都”,也是客家人集聚地,一直以来,客家人把信义视为社会交往中为人处事的基本品德,“重信义”是客家文化意识的基本内容之一。据了解,梅州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不少工作是走在了全省前列,可否请方利旭市长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梅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亮点?

方利旭(以下简称方):梅州山水秀美、文化丰厚,是最有代表性的客家人聚居地,既是客家人南迁的最后落脚点,也是明、清以来客家人衍播四海的主要出发地,被誉为“世界客都”,素有“文化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美誉。一直以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成为世代客家人的家训家规,彰显着客家人正直、重信义的可贵品格,客家人更是把信义视为社会交往中为人处事的基本品德。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围绕制度、平台、服务三方面,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步构建成社会信用体系基础框架,信用日益成为服务社会,助推经济发展的有力手段。

一是信用意识有效提升。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征信中心,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成“1家市级征信中心、 8家县级征信分中心,2040个乡村金融服务站”的农村信用体系,全市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级采用统一平台统一完成。至目前,全市累计有3万多户中小企业和78万户农户建立信用档案,我市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录的信用主体数量和信用报告查询量均居全省前列,守信意识在全市逐步形成,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意识越来越深入到生产生活中。二是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日益完善。市政府加快推动落实以信用分类监管、“黑名单”制度为重点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组织市人社、国土、工商、税务等20多个职能单位共同推行信用分类监管、“黑名单”制度,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其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倒逼企业和商家规范自律;市农业局探索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逐步实现信用分类监管,实现高毒农药销售100%信息可查询、100%流向可追踪;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公共媒体,公布失信执行人名单信息,宣传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各项限制措施。三是信用客都初步构建。随着梅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信用梅州、信用客都的名称正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行动。近年来,梅州没有发生重大违约事件,社会和谐稳定;无人售货(菜)店在城区出现,诚信经营的种子发芽了;群众守信的意识增强,个人征信查询越来越多,自觉维护个人信誉成为共识,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了良性互动发展。据统计,2016年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累计达47598次,金融机构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近7亿元。

主:从方利旭市长的详细介绍中可见,梅州市委市政府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摆在了重要位置。但是众所周知,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个系统工程,能否简要说下梅州在实施过程中,有哪些具体举措?

方:梅州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从三方面着手:

一、加强地方政务诚信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我市以实施《梅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为依托,在完善前期制定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披露、使用各项文件规范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梅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试行办法》《梅州市事业单位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试行)》等系列政策,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先从自身诚信建设做起,用党和政府的自律与诚信引导社会的价值取向,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要从政府自身改革和制约公共权力开始,把政务诚信、依法行政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实抓细抓好。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政府与公众对政府有关信息的互动回应机制,提高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能力。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透明“电子政府”,加强与民众互动,让政府的一切公务活动都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框架内进行,在透明的阳光下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推进地方政务诚信,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维护良好的信用环境。我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严格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制定并出台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17〕6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建立红黑名单制度着手,重点针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缺陷产品召回等领域,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守信者实行联合激励,对失信者进行联合惩戒,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让守信者路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三、强化宣传力度,让诚信意识深入人心。我市以诚信创建为抓手,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引导社会成员诚信自律,提高公民诚实守信意识,积极构建诚信和谐的人文氛围。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及宣传标语、宣传栏等方式,组织媒体和全社会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让诚信为本的理念深入人心;把诚信教育同文明城市创建、公民道德实践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对社会上守信典范予以褒扬,对失信现象敢于曝光,持之以恒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主:梅州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方面既有务实的做法,又有不少成效和亮点,值得点赞。那么,接下来,梅州将如何采取进一步做法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重而道远,下来,梅州将按照广东省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着力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以完善规章制度为根本,逐步制定完善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营等规章,加快建立健全相关行业和部门内部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氛围。二是以使用更新“信用梅州网”为重点,不断扩大采集范围,建立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积极推进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交换。三是以强化应用信用报告为抓手,积极培育和有序引进信用服务机构,推动信用服务业发展,在公务员招聘、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工程建设、融资担保等重点领域,率先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鼓励全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商品采购、产品销售、合同签订等商业活动及高管人员招聘中,积极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四是以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建设为契机,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梅州市农户诚信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培育池,把信用与互联网金融融资项目相结合,为全市纵深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探路树标。

力争到2020年,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能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建成与国际惯例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成为广东全省社会信用体系规范运行的先进区,形成新时期客家诚信文化和全社会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环境氛围。我们深信,我们一定能够把更多“看得见”的诚信建设新成效,让梅州这片民风淳朴的土地更加文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