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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2019)
来源:市地方志办  时间:2021-04-15 11:59: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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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立法

  【地方性法规条例审议】2019年,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全年召开4次法制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两次审议《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开展梅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条例、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3件预备项目的立法前期调研和论证。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人才招录和人才储备机制,争取市委支持,在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设立职能科室,补充立法工作人员。通过书面、网络、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法规草案意见建议。利用媒体加强对《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提升法规知晓率,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2019年,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年度备案审查报告制度、规范性文件报备专项台账制度,全年接收市县两级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73件。组织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分别确定平远县人大常委会、梅县区丙村镇人大主席团为县镇两级示范点。 (钟尚平)

政法委及综治

  【政法概况】  2019年,梅州市政法系统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快建设名副其实、声名远扬的“平安之乡”,努力为梅州建设成为全省“三最地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之一,打造“三宜”(宜居、宜业、宜游)城市范例,实现美丽与发展共赢,创造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在全省群众安全感、政法工作满意度和平安创建知晓率第三方调查中,梅州群众安全感位居全省第一、政法工作满意度和平安创建知晓率位居全省第二,再次获“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城市”称号。

  【政治安全】  2019年,梅州市政法系统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8个专项行动,加强“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挂牌成立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办公室。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2019年全市防范打击邪教破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无邪教“三个一”示范工程活动,深化反邪教形势研判会议制度,通过专项破获一批邪教组织现行案件,打击收缴一大批作案设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年,梅州市政法系统围绕扫黑除恶攻坚之年“深挖根治”的目标,开展“三个攻坚行动”,做好中央督导“后半篇”文章,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持续保持专项斗争强大攻势,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19年底,全市成功打掉涉黑组织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涉恶犯罪团伙257个;立涉黑涉恶案件942件,侦破涉黑涉恶案件791件,刑拘2343人,逮捕1697人,投案自首人员316人,起诉47件295人,审结26件203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801亿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3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人,移送检察机关27人。开展“飓风”“梅安”“破小案”等打击整治行动,实现破案总数和盗抢骗案件破案数上升、现发命案全破“两升一全破”的成效。

  【社会矛盾风险防控化解】  2019年,梅州市政法系统做好梅州市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先后牵头制订《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维稳安保总体工作方案》《关于细化落实〈中共梅州市委关于成立市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方案》《“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市相关部门,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重大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和涉稳经济信息报送联系人制度,落实“四个一要求”,开展社会矛盾问题8个专项治理。全年市级层面召开6场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全市排查涉稳隐患312处、涉及人员393人,并研判细分出一类重点人员25人,等级响应26个,化解处置各类安全稳定风险,完成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等重大活动、重要敏感节点,以及“云集品”“团贷网”等涉众型经济案件处置的维稳安保工作任务,确保香港梅州社团总会“千人团”到梅州交流活动、全省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现场会、2019梅州马拉松赛安全顺利举行。特别是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未发生到省集体上访、进京个访非访事件,未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政治领域安全稳定、社会大局平安和谐,实现“五个坚决防止”目标,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任务,得到广东省委政法委“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公共安全维护】  2019年,梅州市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步实行免费救治并落实有奖监护政策,并购买监护人责任保险(全市已投保2.4万多人),将全市三级及以上重性精神障碍患者2183名全部纳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并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全市镇(街)综治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室覆盖率60%。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全面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开展“六进”活动,深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全市镇(街道)均设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民主法治村”“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平安校园”“平安医院”“无邪教镇村”等平安细胞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政法社会治理创新】  2019年,梅州市坚持群防群治,创新社会治理,打造新时代梅州“枫桥经验”。实施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围绕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群防群治、完善基层治理平台、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方面,在蕉岭县三圳镇被广东省委政法委确定为省级示范单位基础上,选取4个镇(街)(梅江江南街道办、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大埔县百侯镇、平远县长田镇)作为市级示范单位,各县(市、区)分别选取2个镇(街)作为县级试点,落细落实落准工作措施,培育32个市级实践创新项目,重点打造3个社会治理创新省级试点项目,持续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上下功夫,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础保障。同时,利用政法内网、梅州“平安之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反映各地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形成浓厚的创新氛围。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富完善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一体”新时代梅州“枫桥经验”,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的新途径、新做法,建立以镇街调委会为重点,村居、企事业调委会为支撑,行业协会、专业协会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发挥全市1148个各类社会组织在矛盾调解中的作用,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多元化、队伍职业化、制度标准化建设,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调解”格局,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础”,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地亮点化,开展固本强基工程,推动“枫桥式优秀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全市8个派出所确定为2019年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示范所。加强“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巩固完善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各级综治中心的综治信息系统与同级综治成员单位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深化数据的分析应用,利用和发挥全市9689个网格和12322名网格员的作用,全年在网上上报网格事件81227件(其中涉及社会治安3325件、涉及安全隐患60974件、涉及矛盾纠纷16928件),化解率99.38%,上报案件处置化解率位居全省前列,力争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织密“五张网”,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涉黄赌违法犯罪,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强化社会治安防控,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应用创新,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和综治视联网建设。

  【政法公共服务】  2019年,梅州市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政法领域各项改革,加快推进全市政法机关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政法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让运行更加顺畅高效。成立“民主与法治改革专项小组”,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确保政法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衔接。制订《贯彻落实〈梅州市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框架意见〉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体制、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司法机关“坚持领导干部入额必办案,完善法院检察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机制”“落实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采取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等级晋升方式”“探索完善法官检察官自律机制,强化办案团队管理职责,完善专业法官检察官会议制度,促进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理顺内设机构与新型办案团队的关系,优化新型办案团队配置,提升办案效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综合配套改革落到实处。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全市院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依法做好特赦实施工作,严格遵循国家主席特赦令和特赦决定,深入落实实施办法,全面摸排、仔细甄别、精准实施,把握工作节奏,按照三个时间节点波次推进,全市审结84件特赦案件,全面完成特赦实施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党委政法委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政法委全会、工作协调会等方式,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监督和检查督导,协助政法部门解决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制度,促进执法司法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依法办案,促进案件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组织专门力量督办、协调案件32件。推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聚焦关键领域,推动各相关单位集中攻坚突破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存在问题。实现“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三级联网覆盖,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矫工作,打造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基地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继续深化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调配律师444名(广州等发达地区对口支援外聘227名律师)担任2248个村的法律顾问。同时,成立县级、镇街法律顾问团,356名村居法律顾问加入102个镇街法律顾问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加快开展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等政法智能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概况】  2019年,梅州市司法局建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成员架构。筹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订印发“两规则一细则”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协调工作规定,完善党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相关制度。组织起草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全面依法治市行动方案等全市法治建设重要文件。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对标对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制订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印发责任清单,细化分解100项目标任务,明确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如期完成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年内,梅州市推荐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政府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推荐丰顺县人民政府申报全国人民调解示范县。推荐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人民政府申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推荐梅县区人民政府等6个单位申报全省单项示范创建项目。做好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统筹协调、牵头组织开展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迎检工作,对考评反馈的问题,做好考评整改落实工作,以整改推动法治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先后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建立健全专项督察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联动,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整改清单、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法制文件审查】  2019年,梅州市司法局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审查,严格全面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措施文件的审查力度。全年审核1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重要规划、重大工作实施方案等行政决策和政策性措施文件166件。同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1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对各县(市、区)政府报备的26件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政府法律顾问】  2019年,梅州市司法局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政府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发挥各级各部门法规工作机构及其法律顾问作用,防范法律风险能力不断提升。参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重大行政行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投资、重要合同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事项的法律审查。全年完成法律事务和文件审查225件,涉及财政金额超过477亿元。

  【政府立法】  2019年,梅州市司法局组织编制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提请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法规计划建议、印发规章制订计划,部署2019年度的政府立法工作。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推进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和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制度的建设。做好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梅州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年内,梅州市制订地方性法规《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订地方政府规章《梅州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

  【行政执法监督】  2019年,梅州市司法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项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落实年度执法数据公开,迅速搭建行政执法主体框架,加强事前事后公开。截至2019年底,梅州市开户执法主体390户,录入执法主体信息132个,公开全过程记录清单1433个、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423个,公示各类行政执法案件28500件。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文字记录,推广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加强对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市有2300余件行政执法案件采取音像记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严把证件申领审核关。截至2019年11月,审核35个新用户申请,78个用户变更申请,新证办理2644张,证件补办506张,退回办证1332张,注销证件1761张,发放新证2309张。

  【普法宣传】  2019年,梅州市司法局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根据机构改革,重新调整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加强全市守法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开展2019年普法领导小组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进一步夯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新进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宪法宣誓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等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学习内容,先后组织领导干部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规。通过送宪法进机关、进校园、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到各单位、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在马鞍山公园建成“宪法主题公园”。运用新媒体加强普法,“梅州普法”微信公众号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全国司法行政系列排行榜前20名。首次组织100多名领导干部参与法院旁听庭审案件活动。开展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截至2019年底,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329场次,参加师生138784人。组织全市近12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推进各类法治创建工作,全市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2193个,“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17家,“广东省法治文化公园”4个,“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2个。在“广东省首届法治文化节”活动中,梅州市选送作品多项获奖,市司法局被评为“优秀组织奖”。

  【行政复议】  2019年,梅州市司法局收到复议申请177件,其中受理170件,受理率96%,审理案件214件(2018年度结转44件),审结案件157件,按期审结率100%;办理应诉案件121件,案件的答辩率、出庭率继续保持100%,案件胜诉率92%。推进调解方式结案,主打“调解牌”,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的全过程,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全年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的复议案件占到案件总数的32%。落实“复议窗口前移”新举措,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依托全市112个镇街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配备兼职行政复议联络员,负责对来访人员进行问题解答,代为接收转送申请材料,让群众在“家门口”或“最多跑一次”即能申请行政复议,大大降低群众申请复议的成本,将“复议为民”落到实处。

  (梅州市司法局)

公   安

  【公安概况】  2019年,梅州市公安机关以“对标一流、赶超先进”为目标,推进“平安之乡”建设,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等系列重大活动安保维稳任务,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全市刑事打击实现“三升一全破”(破案数、刑拘数、逮捕数同比上升,年内现发命案全破),打击突出刑事犯罪“飓风2019”考核,梅州市获全省优秀等次。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推广执法执勤手册APP移动警务应用,继续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全面实行“两统一”工作。组织1000多人次民警参加全省“秋季大互检”,调集1000名警力模拟反恐处突演练。推进公安机关职级分类改革,完成职级套改(转)1189人次、职级晋升807人次。传承红色基因,挖掘、考证“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为“中国红色政权首个公安局”,推动旧址命名“广东省红色革命遗址”“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等称号。实行战时奖励机制,全市公安机关立集体二等功6个,集体三等功60个,集体嘉奖189个,210人立个人三等功;提高辅警工资待遇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评选“优秀职工”25名、“优秀辅警”778名,梅州市公安局被评为“梅州市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犯罪打击】  2019年,梅州市公安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统筹推进“飓风”“云剑”“净网”“梅安2019”等系列专项行动,全市刑事破案8280件、刑拘3511人、提请逮捕2347人,分别比上年上升2.5%、8.6%、5.9%,17件现发命案全破,并侦破3件命案积案,主动发起和参与15次“飓风”号集群战役。紧扣扫黑除恶“深挖根治”目标,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4个、“套路贷”犯罪团伙19个,破获涉恶九类案件422件、刑拘1207人、提请逮捕904人。打击电信诈骗实现“两降两升”(立案下降35.3%、财产损失下降46.2%,破案数、提请逮捕数分别上升2%、16.1%);侦破涉食药环刑事案件96件,刑拘186人、提请逮捕144人;查处涉黄刑事案件68件、涉赌案件219件,刑拘758人、提请逮捕621人。

  【治安管理】  2019年,梅州市户籍总人口5458530人,户数1462600户,流动人口51165人,制发居住证6828张。推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和港澳台居住证4类最常用的户籍证件电子证照,全市148个派出所户籍窗口实现可使用微信、刷卡等方式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完成“一标三实”标准地址新编制采集数129.8万条,建设完成门禁视频覆盖实有房屋15206套。优化接处警资源配置,实行全市“110”统一接处警工作。推进动态巡逻查缉机制建设,打造“十二点、八线、十二块、八卡”为主要框架的动态巡控网络。实施“网格化全覆盖安全防范宣传”,发展各级网格员12290名,开辟线上线下21条宣传渠道;出台护航高考30项举措,为广大考生提供最贴心到位的服务。

  【交通管理】  2019年,梅州市公安局持续开展酒驾查处、客车安全带使用、联合治超、涉摩托车、高速畅安等专项行动,全市查处八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36.85万起,比上年上升8.58%;发生各类交通事故31503件、死亡334人、受伤1216人,分别比上年下降3.04%、8.99%、17.96%。发挥各级道安办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完成道路隐患整治347处,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农村“两员两站”等建设,设立镇街交管站110个、农村劝导站1679个,配备交管员、劝导员1789人。办理机动车登记注册106160辆、转移登记79051辆次、转入业务32996辆次。受理驾驶人考试四个科目461504人次,核发驾驶证107615本,核发检验合格标志349843辆次。

  【出入境与往来港澳台人员管理】  2019年,梅州市公安局深化“互联网+出入境”应用服务,同步推出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全国通办”业务,建成粤东首个无纸化出入境审批综合智慧办证大厅。全市受理各类出入境证件449017人次,其中因私护照68432人次,往来港澳通行证(含签注)367021人次,前往港澳通行证836人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12448人次,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等280人次;自助办证一体机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168521人次,立等可取60326人次。推进“三非”(未经合法手续在中国非法就业、非法入境和非法居留)外国人治理,查处“三非”外国人案件54件213人、遣送112人。

  【禁毒工作】  2019年,梅州市公安局以重点整治为抓手,推动印发《梅州市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压实各地各部门重点整治责任。开展“两打两控”行动,侦破毒品刑事案件84件,缴获毒品3054.45克、易制毒化学品25吨,刑拘104人,提请逮捕93人;查处吸毒人员536人、强戒210人;全市未发生制毒案件。深化“6·27”和“8·31”工程建设,推进100所省级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未发生在校学生涉毒案事件;投入镇(街)社戒社康工作站建设经费681.8万元,聘请专职工作人员380人(持证社工58人);社区戒毒康复716人,执行率99.83%;戒断三年未复吸6575人,比上年增长33.13%。

  【智慧新警务】 2019年,梅州市公安局实施科技兴警战略,制订《2019年梅州公安智慧新警务建设实施方案》,做实视频云、警务云、大数据、云网端四大赋能工程和新一代公安网建设,主动成为全省公安机关欠发达地市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试点地市。推进全息感知网建设,投入7600多万元完成350兆无线集群网(PDT系统)建设,建成公安可控一类视频监控点8700多个,治安卡口、虚拟卡口439个,动态人脸识别摄像机621个,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联网率均100%。探索“警园校企”战略合作运行模式,成立梅州市智慧新警务联合创新中心,“云学院梅州分院”项目入选第一批全省智慧新警队亮点项目。“警管家”“明镜APP”分获公安部移动警务应用创新一等奖、三等奖。

  【公安基层基础建设】  2019年,梅州市公安局推进“强基工程”,全市投入建设经费约2亿元,推进115个派出所提档升级,完成进度占比77.7%,其中2019年投入8402.35万元,建设完成36个派出所。推进“精准脱困”建设,2019年省厅“精准脱困”帮扶梅州市14个派出所,全市使用省厅帮扶资金1875万元,资金支付执行率100%。创新“一所一品”建设模式,确定8个派出所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试点,兴宁市公安局径南派出所被命名为广东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大埔县公安局百侯派出所、兴宁市公安局径南派出所被评为“岭南示范公安派出所”,蕉岭县公安局三圳派出所芳心警务室等5个警务室被命名为“岭南标杆警务室”。

  【梅州公安“智慧审讯系统”获全国公安基层技术革新一等奖】  2019年,梅州市公安局的“智慧审讯系统”项目在“智慧公安我先行”全国公安基层技术革新练兵成果比武大赛中获推荐全国一等奖。该项目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的500个初选项目中脱颖而出,是全国10个、广东4个一等奖之一。

  【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综合排名蝉联全省第一】  2019年,梅州市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综合排名蝉联全省第一,创历史最好成绩。其中,法院工作全省第一,检察、公安、司法工作全省第二;大埔、蕉岭、梅县、五华的群众安全感排名,以及五华、大埔、梅县、蕉岭、梅江的政法工作满意度排名均进入全省前十名。

  (梅州市公安局)

检   察

  【检察概况】  2019年,梅州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原则,按照案件类型和业务、工作性质设置8个检察业务部门、2个综合检察业务部门和3个综合行政部门,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同步推进。“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上下贯通,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总体布局初步形成。年内,梅州市检察机关有5个集体和1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梅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五华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1名干警获得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三大攻坚战”助力】 2019年,梅州市检察机关参与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起诉金融犯罪28人,同时追赃挽损。找准法治与脱贫攻坚的结合点,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向因案致贫返贫的43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7万元。落实市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梅州市人民检察院选派2名干警担任兴宁市永和镇林场村、新寨村党建指导员,2个村达到退出省定相对贫困村标准。“零容忍”坚决惩治污染环境犯罪,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27人,维护梅州生态安全。

  【民营企业保护】  2019年,梅州市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落实“平等”二字,确保各类企业诉讼地位、诉讼权利、法律保护一视同仁。专题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深入民营企业调研,充分听取意见,了解司法需求,与市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起诉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犯罪68人,并结合检察办案,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坚持惩治违法犯罪与保护合法经营并重,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防止办一案、垮一厂、失业一批,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检察院扫黑除恶】  2019年,梅州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涉黑恶案件统一把关。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29件79人,起诉33件207人,其中起诉“保护伞”6人,纠正漏捕3人、漏诉13人,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恶性质案件,依法不认定149件。依法起诉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梁某章涉黑系列专案。注重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围绕涉黑恶罪名收集、固定、完善证据,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深挖“保护伞”,同步推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发现并向相关单位移送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34条。注重标本兼治,就办案发现的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管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完善行业监管措施,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反腐败斗争】 2019年,梅州市检察机关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互相制约,完善线索移送、案件办理机制,实现反腐败监察调查与检察审查的“接力跑”,提前介入17件17人,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4件86人,决定逮捕36件36人,起诉57件68人,在检察环节促进追赃挽损819万元。依法对梅江区委原副书记张某先受贿案,大埔县委原常委郭某凌贪污、受贿案等7名原县处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

  【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  2019年,梅州市检察机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履行检察职责,投入“平安之乡”建设。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513件2410人,起诉2113件3227人。把好国家政治安全“南大门”,起诉邪教犯罪5人;起诉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70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55人;起诉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662人。维护健康网络秩序,起诉利用网络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侵犯个人信息等犯罪137人。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19年,梅州市人民检察院设立第七检察部,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梅州市检察机关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28人、不起诉22人;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会同相关部门约束教育、严加矫治。开展心理疏导48人次、心理干预5人次,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早日走出阴影。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91人、起诉119人。打造“青春之帆”工作品牌,建立观护基地,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被纳入市委政法委“平安之乡”实践创新项目。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与市教育局开展调研督导,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多方共同发力,守护好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落实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带头讲法治课,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141场次,受教师生近4万人。

  【人民信访工作】  2019年,梅州市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每个信访件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351件、刑事申诉33件,检察长接访102批198人,带案下访92件。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信、访、网、电、视频”综合性便民服务1890人次,努力让群众少跑腿、易办事、方便表达诉求。

  【法律监督】  2019年,梅州市检察机关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纠正漏捕42人、漏诉49人,不批捕844人、不起诉288人。监督立案、撤案4件,对侦查活动书面提出纠正意见25件。规范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试点工作,在21个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把监督“探头”前伸,引导侦查取证,提升案件质量。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989件1259人,让罪犯认罪服法、安心服刑、自觉接受改造,减少社会对抗,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件;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04人。对梅州监狱开展巡回检察,依法审慎办理特赦案件94件。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及审判程序违法、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6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1件,提请抗诉4件。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对执行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0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起诉3人,维护司法裁判权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该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作经验介绍。强化司法领域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梅州市人民检察院设置第六检察部,负责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侦查工作。依法对兴宁市公安局坭陂派出所副所长朱某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公益诉讼】  2019年,梅州市人民检察院设置第八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案件。梅州市检察机关围绕生态发展区定位,做好生态检察,守护梅州绿水、青山、蓝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6件,发出检察建议351份,提起诉讼8件,其中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7件,督促恢复被损毁林地、耕地103.47公顷,督促补植复绿62.27公顷,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生活垃圾850吨,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6处,推动整治一批“污染矿”“垃圾山”“黑水河”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助力创文”专项行动,与市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扬尘污染·维护环境公益”专项行动,让客都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乡愁更动人。牵头与汕头市、潮州市检察机关建立韩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共同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的母亲河。开展食品药品“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5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网络“外卖”、校园食堂及周边商店食品安全隐患,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严格落实质量标准、健全监管机制,让老百姓吃得更放心。梅州市公益诉讼工作位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检察院接受监督】  2019年,梅州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市两会精神情况,照单全收市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梳理,吸纳落实、对照改进。做好代表联络工作,坚持落实“一对一”联络代表机制,坚持尊重代表的时间安排,不影响代表的工作生活,走访在梅州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400多人次,主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交叉视察基层检察工作,实现8个县(市、区)交叉视察全覆盖。协助省检察院邀请广州团、潮州团部分省人大代表到梅州视察检察工作,代表对梅州发展局面给予高度评价。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460多条,运用多媒体发布办案信息5204条、法律文书1759份。听取群众心声,在“梅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辟“代表寄语”专栏,及时反映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等,举办检察开放日27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民营企业家及各界群众1150人次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监督检察,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

法   院

  【法院概况】 2019年,梅州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7230件,办结35572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0.75%、21.41%,结案率95.55%,名列全省法院第二位;其中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066件,办结4947件,分别增长16.84%、15.99%,结案率97.65%。在2019年全省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第三方调查中,全市法院工作得分87.51分,位居全省法院第一。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39个,其中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王利珍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梅江区人民法院曾士芳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展明获“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组织开展全岗位全员教育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178期,培训干警1684人次,选送315名业务骨干到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学习。

  【审判执行】  2019年,梅州市两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131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96人,重刑率7.55%。审结二审刑事案件279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34件247人,审结梁某章等27人涉黑、李某健等20人涉黑、古某庆等14人涉恶等一审涉黑涉恶案件29件,判处罪犯219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犯罪案件281件352人;审结危害公共交通秩序安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校园欺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614件628人;审结非法经营、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案件138件277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956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为1029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为1038名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481件,裁定减刑1221人、假释34人。依法裁定特赦符合条件的九类罪犯84人。

  年内,梅州市两级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7575件、二审民商事案件1692件,标的金额52.65亿元;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48.73%。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推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案件4335件。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审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936件。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审结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1834件。保障金融安全,审结借款、保险、信用卡等金融纠纷案件6869件。推动知识创新发展,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73件。注重维护社会和谐,妥善审结梅县区南蓬径大理石有限公司、梅州俐佰发公司、广东皇家名典集团等一批敏感复杂的群体性案件。

  年内,梅州市两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68件、二审行政案件161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54件,准予执行1149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4件,决定赔偿158.30万元。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件行政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行政案例。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83件。加大对行政案件的协调和解力度,一审行政案件和解撤诉93件,和解撤诉率25.41%,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年内,梅州市两级法院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0235件,执结率94.72%,执行到位金额22.49亿元。在省法院对全省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项考核中,梅州中院以总分排名全省法院第四获评一类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开展“春雷行动”“南粤执行风暴”等专项执行活动。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人保财险梅州分公司构建车辆快速估价机制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司法抚恤保险等全方位执行保险合作机制。加大网络查控和司法拍卖力度,通过网络查控59828人次,实施网络拍卖771件,成交金额2.17亿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4601名“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依法限制高消费7496人,限制出境16人,司法拘留170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4人。

  【司法为民】 2019年,梅州市两级法院坚持司法服务市委“123456”工作大局,开通审执“快车道”,支持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依法及时审查执结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9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开辟绿色通道、一揽子解决经费等6项微改革,提高僵尸企业破产出清的质效,短短半年内快速受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46件,审结30件,依法核销不良债权2.20亿元,盘活30家僵尸企业占用的土地厂房,促成1家企业和解重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宪法宣传日、送法下乡等普法活动95次,参与普法教育的干部群众6.49万人次,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谁执法谁普法”履职工作报告获评“优秀”。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提出司法建议63份,反馈率84.60%,推动法治梅州建设。加快“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推广网上立案服务平台,组织全市网上立案推广培训,全市法院网上立案2161件。探索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方便群众就近立案。开通“粤公正”微信小程序,注册即可办理“微诉讼”服务。创新惠民举措,发出律师调查令68份。健全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为147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29.33万元,为390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3.38万元。

  【司法公开】 2019年,梅州市两级法院运用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和门户网站、手机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四大自媒体,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化,全市法院上网公开裁判文书8303份,裁判文书上网率94.13%。推进庭审直播常态化,全市法院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直播庭审案件1050件,观看人数109.97万人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人大汇报工作27次,办理建议提案3份,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4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观摩庭审、见证执行、监督信访等活动49次467人。

  【司法改革】  2019年,梅州市两级法院健全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院庭长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完善新型审判团队建设,完成239名法官助理、37名书记员职级设置工作。强化院庭长办案示范作用,全市法院院庭长主审案件19940件。加强类案同判体系建设,全市法院专业法官会议评议案件293件。贯彻上级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截至2019年9月,全面完成全市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大幅精简内设机构数量,推动司法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全市8个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总数由118个减为68个,精简50个,精简率42.37%。

  【法院社会治理创新】 2019年,梅州市两级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推进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梅州市总工会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与市侨联建立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推动梅州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以建设名副其实、声名远扬的“平安之乡”为核心,推进“无讼村居制度”“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制度”等11个实践创新项目,努力培育全市法院工作亮点,擦亮梅州法院工作品牌。

  【法院基层基础建设】  2019年,梅州市两级法院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行“智慧庭审”,采用科大讯飞智能语音录入庭审系统,并将系统拓展于审委会讨论、合议案件、撰写裁判文书等应用,提高办案效率。启用“云上法庭”,整合语音控制、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录音录像、庭审直播控制、证据同步分享等技术,全程高效协助庭审,实现审判流程智能化。启用减刑假释数字法庭,实现远程视频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辅助法官办案,方便群众查询。推进人民法庭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梅江法院审判法庭建设。

  【梁某章等27人涉黑恶团伙案件】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梁某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梅江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承揽工程、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手段欺压、残害群众,并操纵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土地资源、侵吞公共财产,非法敛财,称霸一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梁某章还借助人大代表、劳动模范等“政治光环”,使组织违法犯罪趋向隐蔽化。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某章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六十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其人全部财产,罚金226万元。此外,包括梁某贤、侯某祥等团伙“骨干成员”在内的其余26人刑期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到二十年不等,并相应处以罚金。

  【梅州首宗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2019年7月,由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罗某生产、销售假药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由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副院长王利珍担任合议庭审判长,主持法庭审理。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罗某忠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既侵犯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又侵犯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身体健康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经公告后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于5月30日对罗某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各类证据材料,就本案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焦点问题进行论辩,并对本案进行全面详尽的释法说理,宣传维护药品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性,庭审历时两个多小时。被告罗某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与证据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接受检察机关提出要求赔偿和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庭审结束后缴纳赔偿款15300元,并在《梅州日报》刊登赔礼道歉的声明,案件取得良好效果。(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行政【社区矫正】  2019年,梅州市司法局坚持“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原则,汇聚各方力量,合力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基地建设,截至2019年底,市级社区矫正基地建设和8个县(市、区)社区矫正基地均基本建设完成。以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建设为抓手,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水平。年内,全市受理远程会见2674件,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043人、解除矫正12192人,矫正对象衔接率、录入率和定位率均100%。同时,坚持严格标准、审慎稳妥、依法进行的原则,依法、及时、有序推进特赦工作任务。全市摸排出100名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经法院裁定特赦74人。

  【法律服务】  2019年,梅州市司法局以全市46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98个示范性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设为抓手,努力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19年12月,与建行梅州分行合作,共建梅州市首个“劳动者港湾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工作室”,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公益法律服务。协调推进法考工作,成立梅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完成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工作的各项任务,实现“四个零”(零差错、零补时、零投诉、零违纪)的目标。推进公证减证便民措施,提高公证办理效率,力争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年内,全市办理各类公证13934件。健全完善司法鉴定公平公正机制,彰显司法鉴定公信力,全年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办理业务1057件。发挥仲裁助力经济发展作用,全年收到仲裁申请书59件,其中,受理案件54件,不予受理案件5件,受理案件的涉案标的8200余万元;结案154件,送达各类仲裁文书1600余件。发挥法律援助在做好农民工讨薪维权等工作的服务作用,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职能作用,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活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外来务工人员宣传《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讲解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程序等知识,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1000多份,现场接受法律咨询22人次。做好民生实事工作,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保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均能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法律帮助,全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指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730件,实现100%应援尽援。构建以市法律援助处为主,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辅的全市法律援助网络服务体系,实现法律援助处与基层法律援助站上下联动,为弱势群众减少诉讼成本,方便困难群众能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零等待”。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2019年,梅州市司法局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走村入户,化解民忧,排解民愁,全年全市2248个村居(社区)的448名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35264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08份、举办法治讲座及培训等9029场(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376件。着力解决梅州市律师资源不足、个别县没有社会律师事务所的问题,截至2019年8月,梅州市梅县区、平远县、大埔县、蕉岭县均顺利完成每个县必须有两家以上律师事务所的目标。

  【人民调解】  2019年,梅州市司法局强化培训,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全年举办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会80多场,培训调解员1.5万多人(次)。制订“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宣传,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尽早解决在基层。全年全市受理矛盾纠纷18079件,成功调处17999件,其中主动调解8651件,依申请调解9291件,成功调处率99.55%。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截至2019年底,全市有乡镇(街道)调委会112个,村(社区)调委会2248个,各县(市、区)司法局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选聘22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戒毒康复】  2019年,梅州市司法局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要责任意识,强化戒毒场所监管力度,市戒毒所实现连续18年安全“六无”(无毒品流入、无脱逃事件、无非正常死亡案件、无安全生产事故、无所内案件发生、无重大疫情暴发)目标。规范安全稳定行为制度,补充、完善值班事项报告制度、所情动态分析排查、安全研判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从严规范执行。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坚持执行安全稳定形势研判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的所长研判会,对分析、排查出的安全稳定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患于未然。增强突发应急维稳能力,完善防暴、防闹、防逃等应急维稳预案,充实应急所需装备,提高全体干警职工的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安置帮教】  2019年,梅州市司法局探索安置帮教新途径,结合梅州市实际,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安置帮教工作,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帮扶救助等工作。全年全市各级安置帮教机构衔接刑释解教人员2761人,安置2761人,帮教2761人,安置率、帮教率均100% ,重新犯罪率0%,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100%。

  【智慧司法】 2019年,梅州市司法局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移动掌上司法,实现司法行政各类业务网上移动办公,提高整体业务水平、提升整体办事效率。市、县两级司法行政系统均建立指挥中心,具有值班备勤、应急处置、视频点名、视频巡查、视频会议等指挥调度功能,与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平台和业务数据的有机整合,实现全系统警令政令畅通、指挥调度灵敏高效的指挥体系,为各级党组决策及时提供依据。全市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为社会提供更多互动、个性化、高水平的司法惠民服务。兴宁市司法局引进全省县级首台法律机器人“法通小博士”,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正式“上岗”,并在径南镇陂蓬村搭建全国首个“智慧村居法律服务公共平台”,依托前方驻村机器人“律师”和后方专业律师团队,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远程调解等法律服务,真正做到打通“最后一公里”,服务“最远一家人”。

  (梅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