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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2015)
来源:梅州年鉴(2016)  时间:2017-08-17 10:00:3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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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管理】

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探索“客都民意警务”模式,开展“3+2”(反黑恶、反毒、反盗抢3个“规定动作”+2个“自选动作”)专项行动,重点侦破涉毒、涉黑恶、涉盗抢、涉赌、涉诈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

命案防范贯彻落实7月8日全省命案防范工作现场会精神,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和救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特别是“民转刑”命案和重特大案(事)件的发生。

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构建重点完善街面巡逻防控网、群防群治防控网、单位行业场所防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技术视频防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等“六张网”。推进平安视频建设工程,着力升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一类监控点3660个,实现主干道路、重点地区“全覆盖”。

无邪教创建示范工程支持蕉岭县争创“全国无邪教示范县”,已通过省验收。开展5个示范镇、40个示范村(居)的“创无”基础性工作,维护政治安全。加强反邪宣传阵地建设,在剑英公园设立宣传栏和借助全市271个公共电子屏进行宣传,创新制作移动宣传版画200多套,组织观看120场教育片(展),发放宣传品近15万份。

重点镇(街)治理出台《梅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治理镇(街)实施办法》,确定丰顺县丰良镇、五华县安流镇、平远县大柘镇三个镇为2015年度重点整治镇。

【创新社会治理】一是以蕉岭县为试点,拓展现有的镇村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功能,率先在全省建立集社会服务、社会管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站),通过干部下沉、服务下移,对现有社会服务管理进行优化,为群众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探索出“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得到广大群众好评。二是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手机直播看庭审、裁判文书网上“晒”、市民体验“当法官”等活动,以“公开透明”倒逼“公正公平”。三是市检察院通过派驻镇(街)检察室、推行“三解”(刑事和解、控申疏解、民行调解)工作法、加强社区矫正等形式,融入平安梅州创建工作。四是市公安局出台“微改革、微创新”等举措,构建“辐射省际、覆盖全市、纵连城乡、直击到点”的同心圆式智慧安防体系。五是司法行政部门在公园、美丽乡村建设中注入法治文化元素,全市建成法治文化公园、法制广场482个。

【推进执法、司法公正】

司法改革市中级人民法院制订《梅州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市检察院开展职权、人员相关情况调研。市公安局对地市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科学设置进行调研,根据广东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制订出台市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案件协调及执法监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施量刑规范化建设,听取各方面意见,采纳量刑建议。进一步细化执法规范、强化执法观念、明确裁判标准、规范量刑幅度,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2015年,市委政法委对五华法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禁毒工作进行执法检查,落实《广东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未发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行为。

【法治氛围营造】一是注重挖掘客家文化中“和文化”内涵,找准与政法工作的结合点,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将柔性、合意的调解方式与刚性、强制的行政司法措施相结合,坚持以调为主、能调尽调。全市全年人民调解处理的14000多宗案件,自愿和解的达99%。二是推行“一村(居)一律师(顾问)”,组织律师事务所与试点各村签订顾问合同,为每一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律师作为驻村法律顾问,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和调解案件,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全市所有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市法学会通过组织开展法学报告会和“全市政法重点工作大家谈”征文活动,发挥市法学会法律实践研究作用,为地方立法提供服务和智力支持。加强市法学会基础建设工作,全市8个县(市、区)均成立县级法学会。四是创新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点单式”法治宣传,组建“普法宣讲团”,开展“普法宣讲百镇千村行”和“普法宣讲进百校”活动。在市华侨博物馆及各县(市、区)举办有关国家安全教育的公开展览,强化国家安全意识教育。

(市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