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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2015)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时间:2017-08-17 15:20:0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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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梅州市有卫生机构3357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434个;床位15500张;卫生人员2732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1446人,含执业(助理)医师21446人、注册护士7276人。2015年,计生户籍人口报表566.34万人,其中流出110.18万人,全市户籍人口已婚育龄妇女110.35万人,其中流出 31.3 万人。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5年,全市投入医改资金271063万元,比上年增长35.34%,其中市级投入资金25709万元,比上年增长11.13%。2015年,成立梅州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出台《2015年度梅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评估方案》《梅州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全市7个县(市、区)17家县级公立医院列入改革范围,覆盖面100%。17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4月,平远县和蕉岭县相继出台医联体试点实施方案,分别由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与镇卫生院建立医联体,并挂牌实施;9月,兴宁市水口镇卫生院挂牌成为兴宁市人民医院分院,启动紧密型医联体的试点工作。

【卫生项目建设】 2015年,市争取中央投资项目9个,总投资2073.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41万元,地方配套1432.6万元。落实“五个一”设备配置项目,109个乡镇卫生院配置379台设备,总投资5307.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下达补助经费3184.5万元,地方配套2123万元。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全市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26万份,建档率75.6%;稳步实施免疫规划,一类疫苗接种率达96%以上。出台《梅州市医疗卫生重点项目规划建设方案》,启动梅州市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将田家炳医院从市人民医院分离出来,设置床位1000张,重新组建梅州市中医医院(田家炳医院),12月5日,市中医医院正式挂牌运营,填补没有市级中医医院的空白。梅州市采取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的模式引进北京国丰源有限公司和广东新南方集团,计划投资34亿元,分别在梅州城区芹洋片、江南片选址新建东山医院(嘉应学院医学院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紫合梅州医院。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完成规划、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

传染病防控 2015年,梅州市未报告甲类传染病病例,报告乙、丙类传染病33301例,总发病率754.16/10万,比去年同期下降1.97%。其中:报告乙类传染病16种14017例,发病率321.65/10万,比上年同期上升1.60%,死亡17例;报告丙类传染病8种19284例,发病率442.51/10万,比上年同期下降4.41%,无死亡病例;全年未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疫情。2015年,梅州市报告发生H7N9流感病例8例,其中死亡1例,治愈7例。完成4名非洲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国家回乡人员的追踪和健康监护,均未发现异常情况。未发生登革热输入性和本地病例。2015年,全市各地出动消杀队员11991人次,清理蚊幼虫孳生地18502处,清除卫生死角3212处,环境整治面积约200万平方米,使用消杀、灭蚊药物约14.96吨。全市共举办17期专业人员技术培训班,培训6791人次,进行广播电视宣传报道25次,印制发放宣传折页约15万份,张贴宣传海报约1950份,悬挂横幅234条,制作宣传栏218期,发送微信、微博约2000条,发放通知单约2000份。

慢性病防治 2015年,全市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996例,其中初治涂阳1000例。建立健全患者追踪、转诊和网络核查制度,非结核防治机构报告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5196例,转诊率78%,综合到位率88%。至2015年底,全市高血压患者数约427514例,管理人数249130例,管理率58.27%,其中规范管理人数241774例,规范管理率97.05%;糖尿病患者85123例,管理人数59651例,管理率70.01%,其中规范管理人数58135例,规范管理97.46%。推进精神疾病医院-社区一体化管理模式,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治疗、建档和录入工作,全年检出患者23361例,检出率5.4‰,年管理率94.61%。

【公共卫生监测】 2015年,全市8个县(市、区)分别设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实现所有县(市、区)监测工作的全覆盖。共完成575份省委托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样品采样、105份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的采样与检测和555份省监测样品检测任务。

【卫生监督】 2015年,全市有各类公共场所3638 家,其中持有卫生许可证的3572家、占98.2%;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8063家次,监督覆盖率100%。全年检查生活饮用水经营单位378家次,监督覆盖率100%。全市放射诊疗机构监督覆盖率100%。对123间学校的教学环境卫生、306间学校的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措施、287间学校的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市31间普通中小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评出B级(合格)学校25间、C级(不合格)学校6间。对3276间医疗卫生机构、880间有关门店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无证行医237宗、医疗卫生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5宗,收缴非法医疗广告牌282块。全市检查医疗卫生、计生技术服务机构833家,查处录入孕情消失案1宗、胎儿性别非法鉴定3宗。全年受理卫生违法案件 264宗,立案处罚221宗,取缔209宗,结案 188宗,缴交罚款38.89万元。全年受理各类卫生许可申请8063份、核发各类卫生许可8012份

【卫生应急】 2015年,有效处置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1起。其中H7N9禽流感7起、水痘疫情2起、腮腺炎1起和聚集性诺如病毒感染1起,累计报告病例90例,死亡1例。2015年,完成省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队伍组建工作;组织开展防控H7N9禽流感疫情专题演练,组织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应急防控知识培训。

【卫生信息化】 截至2015年底,全市有15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光纤专网接入工作,实现通过VPN专网接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全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上传完成率97.69%。兴宁市率先构建涵盖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卫生站),集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等功能为一体的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全市完成各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保信息系统实时联网结算工作。

【医政管理和药物政策】

医政管理 2015年,批准设置新医疗机构17间,新执业登记医疗机构13间,完成市直医疗机构校验132间;全年完成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注册1616名,注销58名;完成乡村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注册1607名,注销264名。每千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3.6张、2.13人、1.68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2032万、出院人次5.09万,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5月,市政府审议通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两级疾病应急救助制度。2015年全市疾病应急救助3298人,申请应急救助资金1755.82万元。全市有1198名考生参加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883名考生参加理论笔试。全年受理病残儿申请资料94份,对全市86名病残儿进行鉴定,并出具病残儿鉴定结论。全市发生医疗纠纷59起,比2014年(122起)下降63%。

药物政策 2015年,全市公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完成省政府、省卫计委对基本药物配备和金额使用要求,全市17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214家村卫生站实行零差价销售基本药物制度。落实阳光用药制度建设工作,组织药事管理专家开展阳光用药制度建设及合理用药督导检查,规范药学服务和医务人员合理用药行为,改善医师不合理处方行为。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和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机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规范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对全市医疗机构的业务人员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合理使用专项培训,25家医疗机构进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换卡或变更项目工作。

[妇幼保健] 2015年,全市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3415人,目标人群覆盖率108.72%,信息系统建档率达到100%,检出具有风险因素的夫妻9412人,均由服务站优生咨询医师进行优生咨询指导,完成早孕随访28790人次,妊娠结局随访7504人。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8个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参加省卫计委组织的实验室质控,成绩均为优秀。全市孕产妇地贫筛查61082人,筛查率94.18%,地贫基因检测6364人,产前诊断248人,发现重度地贫16例,人工终止妊娠16例。

【基层卫生建设】 安排市、县级医院医生下乡挂职帮扶提高中心卫生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建成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新机制,协调医保行政管理部门制订医保报销约束制度和医保报销目录与基本药物目录衔接。开展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蕉华社区以该区莲塘办事处为签约试点,签约1001户家庭4052人,除外出务工人员外,签约率接近100%;平远县石正镇卫生院签约6个村967人;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1121户,共3654 位居民。各签约单位对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患者等重点管理人群实行分类管理。2015年,梅江区江南社区顺利通过“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复审,成为全市第一批“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远县八尺镇中心卫生院、丰顺县浦寨镇卫生院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顺利通过国家级考核验收。2015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全市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参与广东家庭医生宣传活动,获得23个奖项。

【科研教育】 2015年,受理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申请116份,通过立项课题87项。1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技能培训中心挂牌启用,当年招收规范化培训学员42名,其中博士学历2人,硕士学历15人,本科学历25人, 339人参加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课统一考试,发放合格证书146份。全市加大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宣传力度,录取订单定向考生27名。

【爱国卫生与健康教育】

爱国卫生 2015年,梅州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迎来首次复审,五华县、丰顺县被省爱国卫生委员会授予“广东省卫生县城”称号。全市130个村被广东省爱国卫生委员会授予“广东省卫生村”称号,215个村被梅州市爱国卫生委员会授予“梅州市卫生村”称号。截至2015年底,市农村改水受益人口3962955人,自来水普及率99.57%,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63.85%。8个县(市、区)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作,完成中央投资576万元,完成中央投资率100%。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规划修编基本完成,规划总投资约36.99亿元。新增无害化卫生厕所33366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7.17%,其中无害化卫生普及率81.93%,比去年分别提高1.26%和3.29%。

健康教育 3月,制定《2015年梅州市居民健康素养调查方案》,5月,完成居民健康素养调查工作,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13.56%,达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工作暗访检查的通知》,302个单位被省卫生计生委批准为“广东省无烟单位”。

【中医药工作】 2015年,梅州市每万常住人口拥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3.7人,居全省第4位;中医类医疗机构门诊量占全市总量的42.4%,居全省第2位;93%的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医院病床使用率90.1%;中医医院人均住院费用分别低于省、市平均水平的33%和28%。8家县(市、区)级中医医院全年门诊人次99.78万人次,同比增长2%;住院人数5.08万人,同比增长12%;业务收入5.01亿元,同比增长16%;平均每门诊人次费用180元,同比上升7%;每一出院者平均费用6330元,同比上升5%。5月,新增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蕉岭县、兴宁市5家中医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截至2015年底,市、县两级均建立中医医院,全市7家中医医院全部通过二级甲等评审,全市72%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完成规范化建设改造任务。梅州市“创建国家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项目县(区)覆盖率50%;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落实建设项目86个、建设资金860万元,全市遴选出14个先进示范建设单位;全市设立中医“治未病”科室的中医医院8个,占总数的89%;设立中医“治未病”服务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75个,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56%。2015年,梅州市获得省中医药科研项目3个,中医药科研获得市科学技术三等奖项目1个;获得市医药卫生科研课题7项;确定省名中医师承培养对象4名,国家中医药传承工作室项目1个。

【援建工作】 2015年,完成省第28批援赤道几内亚医疗队组建工作,医疗队预备队员于11月23日在广州市进行为期6个月的出国前综合培训。第28批援赤道几内亚医疗队由27人组成,其中专职队长1人,医务人员21人,厨师2人,3名翻译;男性队员20人、女性队员4人;具有副高职称10人、具有中级职称队员6人。医疗队专职队长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蔡演歆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