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责任,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4〕10 号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梅州市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共37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参加评估。
经项目保护单位自评、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小组初评等程序,我市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初评结果为:优秀等次的项目保护单位3家、合格等次的项目保护单位34家。
现将初评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26日至8月1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通讯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26号
邮政编码:514021
电子邮箱:whyck@meizhou.gov.cn
联系电话:0753-2306863
附件:梅州市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初评结果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7月26日
附件: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初评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