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埔县茶阳镇中心镇
总体规划(2018—2035)的批复
大埔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请求审议〈大埔县茶阳镇中心镇总体规划(2018—2035)〉的请示》(埔府〔2019〕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埔县茶阳镇中心镇总体规划(2018—2035)》(以下简称“《总规》”)。
二、合理控制城镇规模。近期镇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216.13公顷以下,人均建设用地119.4平方米;远期城镇建设用地面积324.13公顷,人均建设用地约90平方米。
三、优化产业功能结构。依托资源优势,在以优先保育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建立“三产联动”的产业发展模式。规划形成以酒业和新兴食品加工业为主导,以水力发电、特色农业、客家山水及民俗文化旅游业为辅的产业功能结构。
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形成“一廊两轴、一心五组团”的整体发展格局,加强镇区统筹服务功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
五、强化规划实施。充分发挥茶阳镇的人文和产业优势,强化镇中心区建设,完善城镇布局,切实加快城镇现代化建设,将茶阳镇打造“配套完善、交通便利、生态良好、特色突出、产业发展”的宜居宜业宜游客家文化特色小镇。
《总规》实施过程中,如确需对规划内容作出调整,必须认真组织论证,按照规定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