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县区松源镇
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
梅县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请审批〈梅县区松源镇总体规划(2017—2035)〉的请示》(梅县区府报〔2019〕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梅县区松源镇总体规划(2017—2035)》(以下简称《总规》)。
二、合理控制城镇规模。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按120 平方米计算,镇区近期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256.80 公顷以内、远期控制在357.60 公顷以内。
三、优化产业功能结构。依托资源优势,在以优先保育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建立“三产联动”的产业发展模式。规划形成以精致高效农业为基础,以边贸商业、红色文化旅游为支撑、以农副产品加工、特色工艺制作、矿业为特色的三产联动的产业结构。
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形成“一廊两轴、两心四组团、多节点”的整体发展格局,加强镇区统筹服务功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
五、强化规划实施。将松源镇打造为以精致高效农业为基础,以边贸商业、红色文化旅游为支撑、以农副产品加工等为特色,具有客家风情和历史文化底蕴的广东省中心镇、闽粤两省五县八乡镇商贸中心、梅县区对接海西区的新门户。
《总规》实施过程中,如确需对规划内容作出调整,必须认真组织论证,按照规定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