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梅州城区江南东、梅江大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编号MJ011501)“三旧”改造单元规划调整方案〉的请示》(梅市自然资报〔2021〕18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部令第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79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20〕10号)有关规定,原则同意《梅州城区江南东、梅江大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编号MJ011501)“三旧”改造单元规划调整方案》,请你局将单元规划成果覆盖原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并纳入《梅州城区江南东、梅江大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一并实施。
二、依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梅州城区江南东、梅江大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编号MJ011501)“三旧”改造单元规划调整方案》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公告。
附件:梅州城区江南东、梅江大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编号MJ011501)“三旧”改造单元规划调整方案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