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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0-11-18
名  称: 关于印发《梅州市促进铜箔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18
文  号: 梅市工信〔2020〕134号

梅市工信〔2020〕134号


关于印发《梅州市促进铜箔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梅州市促进铜箔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8日

   

   

   

梅州市促进铜箔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全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根据市委七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及对接“双区”大市场部署,着力推动我市铜箔产业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优先保障铜箔生产企业项目用地需求

  加强铜箔生产企业项目用地保障,为重大项目用地预留规划空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按照事先预报、严格预审、节约集约的原则,给予重点保障,在年度计划调剂使用时优先安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二、鼓励铜箔生产企业整合资源扩大生产

  进一步促进铜箔生产企业整合资源、深挖潜力、抱团发展,瞄准关键前沿技术和配套互补链条,加快形成项目集聚、产业集群,推动铜箔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迈进。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以上或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对项目合理需求按“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负责)

  三、支持铜箔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大力支持铜箔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提升我市铜箔产业竞争力。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在省对新设备购置额予以设备事后奖励的基础上,财政部门配套进行叠加奖励。对符合技术改造事后奖励(普惠性)资金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从完工下一年起连续三年内,按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地市级分成部分的60%、县(区)级分成部分的50%实行以奖代补。对符合省级技术改造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资金项目,在省贴息奖励的基础上,财政部门予以叠加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统筹省级财政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其技术改造项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四、支持铜箔生产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力度

  鼓励和支持铜箔生产企业成立研发机构,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对铜箔生产企业新建研发机构实施叠加奖励,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在国家、省予以奖励的基础上,财政部门配套30%进行叠加奖励,单个项目地方财政叠加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鼓励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实验室。组织“企业科技特派员”、有经验的行业专家深入企业,提供人才培养、科研指导、技术咨询等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

  五、鼓励铜箔生产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

  积极鼓励铜箔生产企业 “上云上平台”,围绕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核心业务环节,利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数字化网络化升级,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耗排放、优化产业协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六、加大对铜箔生产企业的融资支持

  积极运用梅州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为符合条件的铜箔生产企业提供增信贷款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对接企业融资需求,为铜箔生产企业提供无抵押优惠利率贷款和专项贷款,建立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实现应贷尽贷快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梅州银保监分局负责)

  七、加大铜箔产业的人才支持力度

  着力引进行业领军人才,把铜箔产业所需人才列入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不定期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对引进的人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对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给予每年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5万元购房补贴;对新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给予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符合目录准入条件且经审批的,给予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享受期为5年。拓宽培养渠道,加快培养铜箔产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的企业人才。鼓励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开展铜箔生产加工技能专题培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八、积极协助铜箔生产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加大我市铜箔产业的宣传推介力度,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展会,不断扩大铜箔产品销售市场。鼓励企业加大与粤港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力度,大力帮助企业开拓多元化国内、国际市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负责)

  九、加大铜箔产业招商引资力度

  加快引进铜箔产业链企业,围绕铜箔产品的配套合作,以完善产业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为重点,选准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招商,重点引进下游的终端产品生产企业,着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国内重要的铜箔基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负责)

  十、规划建设省产业园或特色产业园

  梅县区依托铜箔优势产业,在雁洋镇、松口镇交界处规划建设铜箔特色产业园,重点发展铜箔上下游等产业,积极打造高性能铜箔产业基地,市有关单位在用地、环保、用能、招商、用工、科研和金融等方面按政策给予支持。(梅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负责)

  十一、其他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施行。按照“谁受益、谁支出”原则,奖补资金由项目(企业)所在地(园区)受益财政负责兑现。符合本措施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省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市级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省市扶持政策结束时,本措施相关优惠政策同步停止执行。


政策解读:《梅州市促进铜箔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