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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2-21
名  称: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21
文  号: 梅市府办〔2021〕33 号

梅市府办〔2021〕33 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梅州市市场监管现代化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梅州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2021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成效和“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1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效.... 2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形势.... 6

  第二章  总体要求.... 8

  第一节  指导思想.... 9

  第二节  基本原则.... 9

  第三节  主要目标 ....11

  第三章  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14

  第一节  推进准入制度改革.... 14

  第二节  改革涉企许可制度.... 16

  第三节  完善退出制度.... 17

  第四章  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18

  第一节  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 18

  第二节  制止反不正当竞争.... 20

  第五章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22

  第一节  强化消费维权.... 22

  第二节  加强消费引导.... 24

  第三节  规范新型消费业态.... 25

  第六章  加强重点安全领域监管,筑牢市场安全底线.... 26

  第一节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26

  第二节  加强“两品一械”安全监管.... 31

  第三节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33

  第四节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34

  第七章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激励提升经济竞争力.... 35

  第一节  加强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35

  第二节  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运用.... 38

  第八章  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提升质量供给水平.... 41

  第一节  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41

  第二节  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 44

  第三节  加大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46

  第九章  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47

  第一节  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 48

  第二节  构建多元监管格局.... 50

  第三节  推进“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 51

  第十章  优化市场监管支撑体系,夯实履职基础.... 53

  第一节  加强市场监管法治体系建设.... 53

  第二节  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 55

  第三节  加强市场监管文化宣传和交流合作.... 56

  第十一章  保障机制.... 57

  第一节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58

  第二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58

  第三节  加强经费保障.... 59

  第四节  落实责任分工.... 59

  第五节  强化监测评估.... 60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广东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第一个五年,是梅州构建绿色产业体系、融入“双区”1“双城”2“两个合作区”3建设、加快推动梅州苏区振兴发展的第一个五年。为推进我市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动我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成效和“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创新,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2019年组建市场监管局以来,着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在改革中起步,在创新中发展,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为促进梅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也为“十四五”时期推进梅州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1双区:指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

  2双城:指广州、深圳“双城联动”;

  3两个合作区: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效


  一、商事制度发生根本性变革

  积极发挥商事制度改革带动示范效应,探索创建覆盖企业准入、准营、退出全生命周期的改革新模式,精简行政审批,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降低准入门槛,提高服务效率,不断降低投资创业的制度性成本。推进证照合一改革,实施“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推行“证照分离”“一窗通办、一窗通取”和简化审批,持续推进工业生产许可证改革、食品生产许可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下放,不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企业开办全流程时间由2016年的20个工作日压减为现在的1个工作日,压减95%。加大无效市场主体清退力度,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截至2020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数量达30.37万户,比2016年市场主体数20.42万户增长48.7%;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市场主体数约69户,比2016年增长49%。

  二、放心消费环境持续改善

  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快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市消费环境总体向好,市场秩序不断规范,营造放心消费、快乐消费环境。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推广使用在线消费解决机制,商品质量监管机制更加成熟,消费者信心进一步增强。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渠道,成功实现12345平台与12315平台对接。全市各级消保系统共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91万件,挽回经济损失1613.31万元。

  三、质量强市建设稳步推进

  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构建先进标准体系,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全市质量工作整体提升。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多年省对市质量工作考核成绩位居粤东西北地区前列。全市有1家企业获得省政府质量奖,有7家企业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有16家企业获得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立项;全市累计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8项,行业标准24项,地方标准50项,制定64项团体标准;建立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43个;全市共有国家质检中心1个和省质检站7个,有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106家,有各类有效认证证书2082张,涉及获证组织677家,新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3项。

  四、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初步构建

  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2019年组建梅州市知识产权局,实现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集中统一管理。设立了省级维权援助梅州分中心,成立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知识产权专家库,构建全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网,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全市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3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个,列为全省开展地标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核准改革工作的试点市之一。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完成8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工作,贯标认证的企业达34家,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10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家。全市累计商标申请量39857件,注册量26635件,有效注册量38783件;全市累计专利申请量18096件、专利授权量11881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54件,获广东专利优秀奖8项、中国专利优秀奖2项。

  五、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不断强化

  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和内部审查机制,加大力度规制政府部门扭曲公平竞争的行为。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对2020年前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文件进行清理,共废止文件26份、保留文件19份、修订2份,确保政府依法行政以及政策出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加强反垄断执法,推进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对涉企、电力、交通、医药等领域价费检查和猪肉等重要商品价格监管,加大网络传销打击力度,开展互联网违法广告整治,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优化。

  六、市场安全监管形势稳中向好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最严”的要求,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监管机制逐步健全,网格化监管实现全覆盖,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查得到有效落实,全市食品检验量达每千人5批次,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保障,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加强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全部通过GMP、GSP规范认证。加强“两品一械”4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两品一械”安全形势稳中趋好,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的质量安全事件。在2020年度首次开展省对市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中,位列全省第5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面加强,深化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人首负责任,全市电梯确权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投保率达95%以上。建立了气瓶充装单位在线监控平台,持续推进气瓶信息电子登记和瓶体涂敷,气瓶登记率达80%,涂敷率达60%。“十三五”期间,全市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强化,融合生产流通领域监管,强化产品抽查结果的利用。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先后推进电声、水泥、电线电缆、钢铁、玩具、口罩等产品的质量提升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十三五”期间,全市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连续稳定在90%以上。

  七、市场监管新体制新机制基本确立

  落实机构改革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现

  4“两品一械”:指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

  分段、分领域监管向统一、综合监管转变。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执法力量,负责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反垄断、商标、专利、商务、盐业等执法职责,并逐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建设综合执法队伍。完成市场监管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对1160户严重失信违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的国内外环境和自身条件都将发生深刻的重大变化,市场监管事业发展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挑战与机遇并存,风险与机遇共生,必须精准识别、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从国际看,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持续蔓延、影响广泛深远,全球产业链因非经济因素而面临冲击,对世界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深入发展,数字时代加速到来,全球经济格局调整和竞争优势重塑。在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阶段,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具有重要意义。从国内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我国已经进入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必须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打牢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制度基础,持续提升发展质量,推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从省内情况看,我省经济总量大、市场机制完善、产业配套齐全、开放水平较高,“双区”“两个合作区”驱动效应不断增强,区域协调发展不断完善,构建新发展格局打开更广阔的空间。市场监管必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供给质量,增强发展动能,坚持安全发展,以高水平监管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从市内来看,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为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广东省出台了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发展有关意见,这些都为梅州用足用好老区苏区以及北部生态发展区支持政策,在新时代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迎来重大机遇。从市场监管来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市场监管工作更加重视,市场监管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对市场监管有新期待和新需求,市场监管的演变规律、时代逻辑对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提出新标准,市场监管必须牢固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维护市场运行效率,提高市场监管效能,不断推进全市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对照新特征、新趋势和新格局,全市市场监管自身发展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市场监管仍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周期,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新型监管模式有待进一步健全,科技支撑和智慧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市场监管仍需进一步融合,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基层市场监管力量还比较薄弱,综合执法改革仍需持续推进。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我市市场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强化改革意识,增强创新精神,扩大开放视野,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科学的方法补齐短板,以更加顽强的意志攻坚克难,以更大的魄力探索实践,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推进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发展,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十四五”时期的总体部署,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监管趋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在改革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为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提供保障。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狠抓发展第一要务,突出实体经济,贯穿“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发展理念,着力完善市场准入基础性制度,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坚守安全底线、提升质量高线,着力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服务支撑我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创造新的辉煌作出应有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全市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

  把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市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增强国际视野,对标最好最优,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转变职能,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坚持维护公平,规范市场秩序

  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确保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作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规范政府部门扭曲市场公平竞争行为,维护统一大市场。加强竞争执法,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

  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加强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科学防范市场风险隐患,突出应急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坚持系统监管,形成社会共治

  统筹监管线上和线下、产品和服务、主体和行为等各类对象,统筹实现活力与秩序、发展和安全等多元均衡,统筹协同政府和社会、监管和监督等各方力量,统筹运用好市场、行政、法律、技术、标准、信用、社会等各种手段,全面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着眼梅州新发展阶段总定位总目标,围绕参与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综合研判未来发展趋势、发展条件和市场监管使命任务,到2025年,全市市场监管理念、监管手段、监管支撑、监管机制、监管格局逐步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显著优化,市场监管发展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市场准入更加便利。商事登记制度逐步完善,开办企业全流程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涉企经营许可流程精简,市场退出制度健全,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

  市场竞争更加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基本完善,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有效遏制,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竞争执法不断强化,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

  消费环境更加放心。科学、理性、健康、绿色的消费理念深入人心,消费维权机制不断健全,消费维权效能明显提高,消费信心显著增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基本形成。

  安全监管形势更加稳定。食品药品“四个最严”安全监管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安全监管机制趋于健全,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化解,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

  质量供给更加高效。质量强市建设成效显著,市场供给质量大幅提升,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形成一批质量效益一流的知名品牌。

  创新发展动能更加强劲。

  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关键核心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取得突破,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效益大幅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逐步优化,创新创造活力充分激发。

  市场监管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完备的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成效明显,执法水平有效提升,权力制约监督全面覆盖,依法行政能力普遍增强。

  展望2035年,适应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公平竞争制度体系、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全面建成,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营商环境极大优化,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极大提高,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极大丰富,消费对经济基础性作用持续增强,市场安全屏障全面筑牢,假冒伪劣基本消除,市场秩序全面规范,以法治为基础、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为支撑的市场监管新格局总体形成,市场监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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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把优化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市场活力的首要环节,加快“放管服”改革,加大制度创新,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第一节  推进准入制度改革


  市场主体是市场发展的根基,要最大限度放宽市场准入、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最大限度优化审批环节,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一、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继续加快健全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工作。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及其他市场准入管理事项的衔接。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等。改革各种审批限制,建立统一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为投资创业创造公平的准入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以外的领域。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严格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信息共享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信用约束和激励机制。

  二、深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制度改革

  优化商事登记服务方式,继续探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多部门对市场主体的重复审批、重复管理,进一步精简材料手续、精简流程时间。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对标国际营商环境先进水平,建立开办企业时间统计通报制度,大幅度缩减企业开办时间,提高社会投资创业效率。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加快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推动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和电子营业执照在部门间互认共享。积极推广“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实名验证”“一网式”“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登记服务模式。

  三、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大幅提升企业开办电子化水平。聚焦“一窗通办”集成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规范化建设,统一服务和数据标准,完善一体化服务平台,拓展实名认证、电子签章、电子证照应用等服务,不断提升智能导办服务水平,构建应用良好生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积极推广“只进一扇门”“一站式”服务,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办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业务信息公开化。

  四、推进产品准入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审批系统,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企业登记实现全程电子化,不断提高生产许可受理审批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推进产品准入改革,实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审批”制度,在保证发证质量的基础上,改进审查和审批模式。改革“审批经济”的传统观念,加大取消、下放和转认证力度,削减各类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资质认定,最大限度缩减政府审批范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加大改革力度,将县级市场监管局有能力审批发证的产品全部下放,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办证时间。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一企一证”等改革措施。


第二节  改革涉企许可制度


  加强涉企许可制度改革,助推市场准入准营同步提速,切实解决行业“准入易、准营难”问题。

  一、深入推进涉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放宽企业经营范围限制,凡国家没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的经营范围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打破地区封锁,消除市场壁垒,服务“共享经济”发展,促进创业创新,建设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简化企业审批程序,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不断优化设置窗口,在政务服务中心联合税务、公安设置“一窗通办、一窗通取”的企业开办登记专窗,对前来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一次性收取登记材料、一次性发放登记结果,实现企业开办“最多跑一次”,统筹推进企业开办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加快行政审批条件标准化建设,取消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事中事后监管能有效规范的审批条件。

  二、推进市场主体准营管理模式改革

  建立以告知承诺为主的市场主体准营管理模式,扩大告知承诺制审批范围和推行全程网上办理,实现市场监管科学重组、流程再造,建立便捷高效、责任明确的新型管理制度,探索实施“轻事前准入、重事后监管”新型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将更多的事项纳入承诺制审批,实现当场审批当场发证。促进“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和“全程服务”转变。明晰适用容缺后补、承诺审批的各类事项和申请材料,并制定详细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告后实施。

  三、开展“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

  推行主题式套餐式“证照联办”服务,规范统一许可审批标准、流程,实现关联许可联审联办。归集企业许可信息,优化以营业执照为载体的许可信息查询、校验等服务,实现“一照通行”。探索建立统一许可业务审批系统。


第三节  完善退出制度


  推进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落实企业注销主体责任、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和材料,畅通企业主动退出渠道。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合理放宽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逐步推行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探索构建企业自主承诺、事后撤销、强化责任等多层次救济体系,防患化解简易注销的潜在市场风险。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强化司法清算与注销登记相衔接,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后的注销手续。


  第四章  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竞争执法,夯实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度基础,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营造统一大市场。


第一节  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


  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在更高层次推动我市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推动建立更高标准市场体系。

  一、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

  建立健全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促进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发展,推动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防止政府过度和不当干预市场,让市场机制更多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保障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倡导公平竞争文化,提升社会竞争意识。

  二、加强反垄断执法

  重点关注民生领域行业协会组织会员达成和实施垄断协议行为,防止政府部门向协会和中介组织提供垄断性资源和政策保护。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加大力度规制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聚焦限定交易、妨碍市场流通、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领域扭曲公平竞争行为的监管,制止妨碍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自由流通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加强平台经济反垄断规制力度,重点整治制止平台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密切关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中积累形成的风险,有效防范部分企业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造成竞争失序,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逐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逐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建立立法与行政部门共同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市、县两级部门基本的内部审查机制,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有序推进政策措施审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制止反不正当竞争


  持续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一、加强和促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建立健全反不正当竞争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和执法联动,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线索排查分析、线上证据固化、线下核查处置的反不正当竞争网络监测机制,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和特定时段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面加强防疫应急物资、“保健”市场、医疗美容、房地产等领域的监管,重点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突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建设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加强示范引领,实现商业秘密快速、自我、联动、共同保护,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行政指引及培训,增强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断完善保护措施,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制止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价格监管

  完善价格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价格协同监管机制,推进价格政策制定和价格监管执法之间的衔接联动。完善价格预警防范制度,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强化重要节假日、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关键时期应急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推进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监督检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保障惠企政策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围绕保障群众价格权益,持续加强房地产、医药、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价费监管。强化对互联网领域价格违法行为监管力度,规范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价格标示、价格促销等行为,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四、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

  完善传销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加大打击传销力度。严厉打击网络传销,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挤压传销组织生存空间。加强传销危害宣传,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行为的辨别力。加强直销企业监管及其行为规范,引导直销企业加强自律,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强化直销企业产品质量、销售宣传、合规经营等环节监管。

  五、打击侵权假冒

  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防疫用品、化妆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家居家装、汽车配件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探索完善政府与电商平台的监管协作机制,逐步建立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数据库,建立网络交易监测常态化机制,对电商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以及其他网络交易服务机构的监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实行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实名登记和身份核实制度,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持续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各成员单位间的协作,加大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七、加大广告市场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广告导向监管的协调机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突发问题、敏感问题快速处置能力,确保广告经营行为沿着正确的导向运行,坚决维护广告意识形态安全。聚焦民生领域,扎实开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广告协同监管,提升联席会议协调调度能力。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社会共治体系,形成广告监管合力。


  第五章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顺应消费提质升级新趋势,强化消费维权,加强消费引导,规范新型消费业态,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第一节  强化消费维权


  不断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加大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

  探索建立消费教育社会化长效机制,加强与食品、装饰等行业协会消费维权协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沟通、协调、监督等作用,引领行业企业生产更多优质产品和提供更完善的服务,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积极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宣传教育、维权咨询活动及培训等多方面的合作,共同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效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维权服务。

  二、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积极参与立法立标,加强消费维权领域理论研究。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重点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积极与各级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共同探索,力争实现消费维权途径新突破。建立和完善“诉转案”机制,在调解消费纠纷中及时发现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和鼓励投诉人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形成“在投诉中找案源,在线索中查违法,在查处中维权益”的良性循环。

  三、强化重点消费领域监管执法

  加大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力度。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规范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等服务领域,防范重大或群体性消费风险。加强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执法,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第二节  加强消费引导


  加强消费教育和宣传引导,增强消费信心,提高消费者监督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健康消费。

  一、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消费投诉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向公众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和消费预警提示。

  二、建立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

  引导平台型企业建立重点领域的服务后评价机制,鼓励消费者客观评价平台上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并实现评价信息公开。

  三、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持续深入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指导全市各级消委会、行业协会,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发动并凝聚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放心消费承诺。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深化农贸市场诚信经营管理,改善农贸市场消费环境。

  四、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

  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倡导强化企业信用监督,营造诚信经营的消费氛围。结合每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活动,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提示广大消费者不断提高维权意识,科学理性消费,谨防消费陷阱。推进消费教育和维权知识普及,结合重大消费时间节点,向消费者普及法律知识、讲解产品质量辨别技巧、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引导消费者提升科学消费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倡导理性消费

  大力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典型案例发布会、老年消费教育活动、诚信兴商宣传月、“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等活动。围绕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养生保健食品、药品消费等领域,进行消费陷阱、销售方式、受骗心理等揭露和警示,并结合金融诈骗案例从电信诈骗、高息陷阱等方面,向消费者大力宣传如何防范金融诈骗的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向全市各餐饮行业组织、餐饮企业及广大消费者发放倡议书,推动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第三节  规范新型消费业态


  把握新型消费发展规律,健全新型消费服务标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型消费业态监管,推动新型消费业态健康发展。

  一、健全新型消费服务标准体系

  围绕“先进标准+新型消费”,推动制定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新型消费服务标准,鼓励社会团体围绕市场和创新需求,制定先进适用的团体标准,规范行业健康发展,促进新型消费产业提质扩容。推动制定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家政、培训、医疗、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服务标准,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新型消费业态监管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厉打击违法出售、提供、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网络交易经营者的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建立网络交易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规范网络交易格式合同,依托“广东省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测平台”,逐步建立以网管网的网络交易市场新型监管模式。对新型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直播带货、在线教育、在线文娱、智慧旅游、在线健康诊疗、外卖配送、网约车、住宿共享等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明确监管标准,建立健全符合新业态特征的监管模式。加大网络交易平台共治力度,探索对网络投诉举报集中快速处置。加强对平衡车、小型无人机等智能休闲产品的引导和规范,督促生产企业完善质量安全标准,防范安全风险,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章  加强重点安全领域监管,筑牢市场安全底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市场安全底线,突出监管重点,完善机制手段,切实提高和改善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第一节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

  一、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配合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有害因素、环境污染物等风险监测,推进风险监测评估数据在标准制修订中的应用,推动相关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配合开展食品中主要危害因素风险评估,建立适用于我市居民的膳食消费量数据库。鼓励食品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我省标准的企业标准或生产技术规程。依托省级食品标准与大数据应用平台,完善食品安全标准查询系统和企业标准备案信息系统。

  二、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控

  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和审批管理。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种植养殖环境污染治理力度。落实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加强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严防输入型食品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

  三、强化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

  实施食品生产行业“诊脉”工程,建立风险控制采集系统,构建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大“互联网+监管”在食品生产监管中的运用,强化婴幼儿辅助食品、湿米粉类产品、白酒等高风险食品生产过程监管。实施客家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和样板示范工程,发挥示范企业带动作用,提升肉制品、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原料控制、产品研发等能力,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提升行动,提升湿米粉类产品、白酒等品种小作坊风险防控能力,推动食品生产行业质量水平提升。实施国产保健食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生产企业健全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检查,不断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强化特殊食品监督抽检,实现在产品种全覆盖。

  四、强化食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管

  督促食品、特殊食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标签标识管理等规定。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持续做好全市所有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实现市县全覆盖,其中省定快检市场全年完成不少于17.3万批次,批发市场每月不少于900批次,零售市场每月不少于300批次;市定快检市场全年完成不少于4300批次,零售市场每月不少于5批次。到2025年,全市食品销售者100%实现信息化动态风险分级管理。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市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0%以上,社会大型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50%以上。加强网络订餐等新兴业态餐饮服务监管。

  五、强化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

  重点治理食品生产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规范整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企业生产行为。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率、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率均要达到100%。加强学校食堂、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养老机构、企业食堂等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智慧监管”全覆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健全以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机制,把风险研判成果转化为针对性监管措施,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完善食品抽检工作机制,全市每年食品检验量不少于2万批次,到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量达每千人6.5批次以上,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充分发挥抽检机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和执法装备水平,深化“检管结合”,建设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系统,规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制度,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构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按照要求完善覆盖市、县两级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打造统一权威、协调顺畅、指挥高效的调度平台。

  七、构建优质食品供给体系

  推进特色产业和品牌培育,做强梅州柚、嘉应茶、客都米、平远橙、兴宁鸽、寿乡水等“梅字号”特色品牌,实现“五子登科”。推动农业、食品工业、餐饮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食品企业发展订单农业、产销对接,提升食品安全供给功能。培育食品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构建“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产业体系。推动保健食品产业升级,鼓励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建立食品安全全过程追溯协作机制,逐步实现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政府监管互通互享信息。大力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100%纳入追溯管理。实施“一品一链”食品追溯行动。大力发展食品冷链物流。开展“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

  八、强化食品安全各方责任

  坚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食品安全部门监管责任,完善沟通协调、决策咨询、风险研判、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格局。督促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100%。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鼓励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继续推进在全市实施全民投保公共食品安全责任险。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


第二节  加强“两品一械”安全监管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不断提升“两品一械”质量水平,筑牢安全保障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基本需求。

  一、创新监管机制

  探索推行“两品一械”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和绩效评估考核制度,对各县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药品安全责任考核工作。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健全药品信息追溯体系,探索建立政府、协会、第三方平台协作新机制,优化完善上报制度,提高公众药品安全意识。建立覆盖事件监测、质量抽检、投诉举报、监督执法、网络监测及舆情监测等全方位的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强化信息公开、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完善舆情应急处置,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二、加强药品监管

  强化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药品的重点监管,加大无菌药品、抽检不合格品种、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强化药品流通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基本药物抽检,及时管控舆情风险,严厉查处药品生产和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医疗器械监管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实行生产企业风险信用量化分级分类监管。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点监管,强化经营环节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推进建立医疗器械追溯制度,探索实施高值医用耗材注册、采购、使用以及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等环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编码的衔接应用。

  四、加强化妆品监管

  推进化妆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对高风险企业开展全覆盖飞行检查。强化对祛斑、祛痘、面膜、染发、婴幼儿产品等高风险化妆品的监管,重点排查违规使用禁限用物质生产和擅自改变已注册配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提升“两品一械”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实施“两品一械”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我市“两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评价能力。指导督促“两品一械”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收集、跟踪分析、及时报告疑似不良反应信息,对已识别风险的“两品一械”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全市“两品一械”质量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加强对监测风险聚集信号的分析研判,提高风险防控水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检测每年报告数,分别达到每百万人口的800份、400份和70份以上。


第三节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企业、政府、社会团体力量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

  一、强化特种设备系统性风险防范

  以系统性风险防范理论为指导,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调整和加强日常隐患排查重点,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特种设备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的现场安全监察。加大对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二、强化特种设备源头监管

  完善与行政许可、检验检测单位的协调机制,严格做好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检验检测环节把关,强化市场准入,强调设备本质安全,从源头防治隐患。

  三、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

  着力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进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式创新。归集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开展数据统计分析,建立动态监管和公众广泛参与的智慧监管体系。

  四、提高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

  增强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城市安全发展,推进完善电梯等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智慧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第四节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牢牢守住梅州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一、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分析

  推行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测采集机制,加强产品监管数据、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产品伤害数据采集以及社会舆情监测,有效归集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风险信息、伤害信息,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动态分析研判运用工作。健全产品伤害监测和预防干预体系,建立监测研判结果监管应对机制,提高处置不同质量问题和风险能力。

  二、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后处理

  重点加强生产领域的产品抽查,制定年度重点产品监督抽查计划,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抽查工作。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提升产品抽查覆盖面,力争市县两级每年实施监督抽查不低于本辖区工业产品制造业经营者的5%。强化抽查结果应用,抽查结果录入省级监管系统,对不合格产品实行生产、流通双向追溯,同一不合格产品实施线上、线下销售全面退市。推行完善消费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三、加强产品质量分类监管

  开展“清无”“治伪”以及产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管,强化产品实名实证管理。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实施重点产品严格监管。推行产品监督抽查与监测研判结果联动机制,针对不同质量问题、风险情况,采取对应的监管措施。推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做好全市产品数据信息库录入工作,强化产品类别及产品名称使用规范。推行产品质量信用分级监管机制,实施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产品质量信用档案,支持行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评级、信用评价,推动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发挥科研机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专业技术优势,提升产品质量监管专业化水平和技术服务能力。


  第七章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激励提升经济竞争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增强知识产权系统保护能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和运用效益,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高标准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第一节  加强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树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打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夯实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度基础,优化尊重知识产权的营商环境。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建设

  加强统筹和优化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法制保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深化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各项政策措施,促进保护能力整体提升,形成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持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行政保护质量、效率和水平,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严厉打击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各类侵权假冒行为,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力度,加强奥林匹克标志、官方标志和特殊标志保护。指导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对侵权假冒行为采取必要措施快速处理。做好知识产权侵权展前排查、展中快速处置、展后跟踪处理。指导专业市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归集与公示制度,依法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公示。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将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企业纳入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抽查名单。畅通各类社会监督渠道,提高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能力。

  三、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调配合,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加快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建立健全跨部门案件处理规程,完善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案件移交机制。健全与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查办工作衔接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协同保护机制,加强信息通报、人员交流、联合培训、业务研讨。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支持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能力。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强化维权援助机构建设,推动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维权援助机构行政执法辅助功能。着力构建纵横协调、点面结合、社会共治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实现维权援助服务“一张网”。加强维权援助工作与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有机衔接。

  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

  配合建立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援助对象的知识产权援助制度,积极帮助我市企业在知识产权海外申请、布局和维权援助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务。配合和支持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分中心,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鼓励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跟踪研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知识产权执行险、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第二节  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运用


  加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运用、高效能服务,提升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一、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

  要优化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加大对高价值专利组合、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持续提升知识产权申请质量,培育关键核心技术专利产出源泉,努力实现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0.55件以上。建立健全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监测机制,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培育发展高价值商标品牌,挖掘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优化企业、高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强校、强所。加快提升企业发明专利、国际专利拥有率,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率。

  二、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

  拓宽专利技术价值实现渠道,搭建便利化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引导创新主体通过运营管理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推动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产品质押融资,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鼓励银行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规模。支持开展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运用模式。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持续加强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建立适合区域和产业特点的商标品牌培育机制,打造区域商标品牌。鼓励市场主体健全商标品牌管理体系,引导其探寻出符合市场运行规则、适合自身特点的商标品牌运行方式。强化地理标志品牌运用推广,搭建地理标志运营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梅州地理标志“走出去”。

  三、深化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融合

  深化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项目,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和产业专利导航,形成一批产业关键技术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支持重点产业园区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推动专利、商标密集型产业和地理标志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和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激发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活力,鼓励嘉应学院开展专利许可和转让工作,运用大数据手段分析筛选“沉睡专利”,对接专利技术信息供给平台,切实促成专利需求转化生产力。支持选取重点产业布局标准必要专利,加快将专利技术通过标准化途径产业化、市场化。推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完善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立以溯源管理为核心的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管理系统,推进区域地理标志优势产业和品牌培育相结合,培育地理标志品牌服务机构,壮大产业发展。

  四、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统筹搭建市、县两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推动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等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强化区域与行业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战略性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完善“互联网+”公共服务模式。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行业发展长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良性竞争。鼓励引导高校、社会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为产业集群和中小微企业培育更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依托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嘉应学院分析评议中心,发挥平台的专利商标检索、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转化对接、金融创新等服务功能,建设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点。构建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宣传活动,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

  五、推进知识产权区域布局

  充分借助“双城”在知识产权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围绕“一核一带一区”特色化发展需求,主动争取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政策支持,推动梅州绿色生态优势产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创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支持县域和保税区、高新区提升知识产权发展能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县、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双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推进知识产权人才交流、宣传培训、信息利用、海外保护等实务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布局,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贸易。


  第八章  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提升质量供给水平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市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基础设施水平,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的质量支撑。


第一节  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加强质量管理,创新质量管理模式,持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和品牌影响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

  一、提升产品质量

  推进全面质量管理,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加强生产全过程质量要素资源管理,广泛开展质量提升小组活动,组织质量提升关键技术攻关,促进质量管理、技术、方法协同创新。鼓励、引领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推动我市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提质升级,提升标准水平,实现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围绕战略性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行业质量状况调研,通过与国内国际标杆产品实物研究和产品执行标准、质量指标比对,深入分析产品质量整体状况,全面摸查行业现状、发展趋势、质量技术基础和质量水平、知识产权、品牌,以及与国内国际产业比较优劣势等行业总体情况,建立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以质量链推动产业集群向产业链中高端提质升级,实现产品质量水平有效提升,为后续滚动推进我市其他产业质量提升积累经验、提供样板。实施“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选取重点产品(行业)加强质量比对研究,开展“问诊治病”和企业“强身健体”行动,到2025年,推动5个重点产品(行业)质量提升,问诊企业50家以上,强身健体企业100家以上。

  二、提升工程质量

  强化工程参建各方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推行工程建设管理标准化,提升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水平。落实建材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质量管理终生责任,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力推广绿色建造、绿色运营,推动建筑绿色化改造和绿色建材应用,提升建筑品质。推进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荐企业参与省级优质工程评选。

  三、提升服务质量

  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龙头骨干家政企业品牌,实施旅游服务提升计划,不断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升级。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提升物流服务智能化水平。鼓励创造优秀文化服务产品,提高供水、供电、供气服务质量,稳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依据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数据,对标先进地区,查找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和公众满意度。大力支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依托国家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广东省质量监督电声产品检验站(梅州),推动我市建材、电声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谋划增加绿色建材、电声产品认证资质,扩展服务区域。发挥省级印制电路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作用,提高印制电路产业服务能力。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计量测试、标准试验验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四、提升企业质量能力

  以人才培育为抓手,着力提升质量发展软实力,加强企业质量人才培训,积极开展推进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标准宣贯、计量、认证认可业务等免费培训,支持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培育一批质量标准领军人才。进一步推动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强弱项、破瓶颈,通过发挥技术机构、社会组织、龙头骨干企业等作用,充分运用质量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以协同服务、综合应用方式,注重质量技术帮扶和质量管理方法改进双管齐下,强化线上线下服务协同推进,努力探索形成适合我市地方支柱产业质量提升和企业质量服务需求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新模式,为提升产业质量水平、保障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创新提供优质服务,推动铜箔—高端印制电路板、电声、绿色建材等产业集群稳步发展。支持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实施测量管理体系及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从基础层面提升企业质量能力。

  五、培育高质量品牌

  强化品牌意识,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努力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推动质量提升、品牌创建的工作格局。通过“质量月”活动加强质量宣传,积极引导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提升,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完善政府质量奖评审机制,扩展质量奖评审领域,总结、提炼、推广一批先进的质量管理制度、方式、模式,发挥质量标杆的示范带动效应,推动企业质量管理创新。大力实施以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推进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提升,发挥企业的带动作用,引导集群企业标准协同、创新协调、业务协作、资源共享,推动产业链的共同升级。


第二节  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


  标准引领时代进步,助推创新发展。对标国内外最优、最好、最先进,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以先进标准支撑梅州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

  一、建设梅州先进标准体系

  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有机结合、协同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推动地方标准向以公益性标准为主的方向过渡,推动市场类标准符合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的需要。鼓励相关机构和企业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制定。重点围绕战略性集群产业、现代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以及粤菜(客家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民生工程,向社会广泛征集地方标准项目,加快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形成与省级协调配套的地方标准体系。发挥标准的引领规范作用,开展对标达标提升活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促进我市质量和效益提升。建立专利技术与技术标准相互转化、相互促进的机制,促进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的融合,抢占产业制高点,提升我市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到2025年,争取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实现零的突破、国家标准超过12项、行业标准超过34项、地方标准超过75项;全市企事业单位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累计公开团体标准超过130项,企业标准超过500项。

  二、强化标准实施与保障

  贯彻实施《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建立健全全市标准化战略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市标准化工作重大问题和事项。建立标准化工作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设立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标准分类监督机制,提升标准水平和实施效果。加强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新创建10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点(示范区)。加强高层次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标准化院所与企业合作,培养标准化人才。

  三、健全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依托省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应对信息平台,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和应对,提升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倒逼企业按照更高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密切跟踪技术性贸易措施变化的新动向,为企业提供全面、权威、及时的信息咨询服务,提升企业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节  加大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深入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深化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

  一、加快构建先进计量体系

  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系统调研和梳理,建立一批社会民生和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高准确度、高稳定性计量标准,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能级和覆盖率,到2025年,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超过250项(其中市级130项、县级120项),强制检定能力覆盖率达80%以上。探索开展“数字计量”建设,提高计量智能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改革。加强计量量值比对工作,提升对计量技术机构和校准机构的监管效能。推动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计量器具监管。持续开展能源计量工作,建立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推行计量监管新模式,发挥“互联网+监管”优势,提升社会计量治理能力。

  二、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经营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运作进程,鼓励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拓展我市急需的认证认可业务,支持检验检测平台加强实验室环境及硬件设施建设,提升检测能力。围绕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推动与之相配套的高水平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探索质量基础设施协同创新,为产业发展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支持,鼓励平台积极开展质量基础科研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三、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建设质量技术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改革,推行监管新模式,通过组织能力验证和比对,盲样考核等评价考核活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严厉打击虚假认证、超范围检测、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章  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着眼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推进系统监管,统筹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标准、信用、社会参与等各种手段,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效能,打好市场监管“组合拳”。

  

第一节  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


  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探索完善与新业态发展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科学化、系统化监管。

  一、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惩戒、激励和信用修复等制度。按照“信用广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的相关要求,明确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期限,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示。严格执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的“黑名单”制度,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规范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程序,强化失信惩戒力度。健全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

  二、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建立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指标体系,精准分类企业信用风险状况,为各个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供重要考虑因素,实施差异化监管。建立风险预警预判机制,构建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对企业主要风险点实施监测,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整体信用风险状况进行数据分析研判,及早发现苗头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有效推动监管关口前移,从重事后处罚和惩戒向重事前信用风险防范转变。聚焦企业信用与企业利益的正向关联规律,发挥信用监管导向作用,加强信用信息深度开发利用,引导消费者和企业合作方根据企业信用程度评估消费风险、商业合作风险,切实用市场力量约束企业违法行为。

  三、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完善并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进一步厘清监管事权,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推动“两库”标签化管理、动态管理。加强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完善“互联网+监管”,实现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科学运用信用监管风险分类结果,通过大数据分析,自动识别市场主体风险,挖掘监管重点,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实施差异化检查,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准性。推进制定各领域、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发展规律研究,分类施策、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在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前提下,留足发展空间。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探索制定支持新经济健康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机制,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


第二节  构建多元监管格局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快形成政府部门协同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一、加强政府部门协同监管

  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实现监管标准互通、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构建区域性监管协作平台,推动食品、药品、文化旅游、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协作机制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合格证、流通、市场环节等全链条追溯衔接。

  二、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健全完善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履行法定义务,不断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推动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推动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鼓励市场主体发扬企业家精神,坚持诚信守法,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

  三、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规则和政策法规,制定发布行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权益保护、纠纷处理、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公益诉讼、专业调解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评奖等行为。

  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拓展政务新媒体投诉举报方式。健全完善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和保护制度,依法规范牟利性“打假”和索赔行为。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等专业机构的监督作用,在监管执法中更多参考专业意见。强化舆论监督,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主动公开市场监管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适时发布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节  推进“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


  以市场监管信息化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高速网络、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增强大数据汇聚、运用能力,推动“互联网+”监管创新,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增强市场监管的智慧化、精准化水平。

  一、建设区域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

  依托省级政务大数据中心平台,按照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数据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应用标准和管理标准,持续加强市场准入、监督检查、特种行业、行政执法等市场监管主题库建设,汇聚整合市场监管领域数据,提升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数据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研判能力。同时利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中心平台,加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调和信息共享,打通市、县、镇上下联动的信息资源通路,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交流互通。

  二、建设“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平台

  根据市场监管的新发展、新变化、新要求,科学规划,建立高效、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进一步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依托省局电子商务行为监测系统、广告监管系统、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和广东省气瓶追溯云平台,持续完善监管监测手段。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系统和重点(高风险)食品品种风险现场采集识别系统和追溯体系,强化食品领域重点场所及产品监管手段。通过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整合工商登记、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竞争执法、消费维权、企业公示和涉企信息等数据资源,研究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规律和特征,分析、研判市场监管风险点,对市场秩序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分析,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

  三、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

  依托国家、省级的“互联网+市场政务服务”平台,加快融入市级数字技术与公共政务服务体系,实现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功能于一体,提升市场监管网上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以及智慧化水平。在现有的广东政务服务平台上拓展各类市场监管事项的网上办理功能,充分运用和推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推动市场监管系统更多高频事项上线“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通过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服务事项清单,提高网上办理深度,实现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事项全程在线办理。加快推动24小时智能商事登记平台建设,不断扩大智能审批的业务范围,申请人随时自助办理营业执照业务,实现许可注册业务“全网办”。


  第十章  优化市场监管支撑体系,夯实履职基础


  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法治体系,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基础建设,培育市场监管文化,促进市场监管交流合作水平,有效提升市场监管履职尽责能力。


第一节  加强市场监管法治体系建设


  持续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制度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市场监管行政权力监督力度,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构建完备的市场监管规范性制度

  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等市场监管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文件制定程序,健全清理评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健全风险评估制度。

  二、构建高效的市场监管法治实施体系

  完善市场监管权责清单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形成职责明确、边界清晰、层级合理的市场监管权责清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当依法公开的执法信息100%及时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重点执法事项全环节音像记录试点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

  三、构建严密的市场监管法治监督体系

  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完善智能化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机制。坚持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推动落实负责人约谈制度,贯彻实施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全市推行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

  四、构建有力的市场监管法治保障体系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布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工作机制,发布执法警示,将普法融入监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强化岗位精准普法,执法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60学时。


第二节  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


  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动执法重心下沉,打牢市场监管根基,不断完善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推动执法权限和力量向镇街延伸下沉,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监管执法,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

  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

  建立健全与教育、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海关等职能部门间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实现监管标准互通、违法线索互享、处理结果互认。积极构建区域执法协作机制,重点加强区域间打击侵权假冒、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安全以及新业态等领域执法协作,推动信息共享,提升执法效能。健全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行政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在信息交换、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定性等方面的会商协作。增强行政执法人员证据意识,及时依法收集、固定、移送涉案证据材料,确保移送司法机关刑事案件的质量。

  三、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基层监管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执法证件、执法装备。健全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资格认证,完善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


第三节  加强市场监管文化宣传和交流合作


  充分发挥文化的引领作用,以文化人、以文聚力,切实增强市场监管系统的凝聚力、生命力、战斗力,为高效能市场监管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厚植市场监管文化

  把握文化建设规律和市场监管工作特点,准确构建新时代市场监管文化建设的核心理念、价值标准、行为规范和制度体系。完善市场监管文化工作机制,培育和建设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文化阵地,以文化推进市场监管机构融合、队伍融合、业务融合。坚持“争先进位创优”的精神追求,打造工作日志、“监管服务优秀科室”和“监管服务之星”评比等特色文化品牌,在提振精神中砥砺奋进,在真抓实干中比学赶超,在改进作风中攻坚克难,将市场监管文化理念融入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管之中,不断塑造意志坚定、精神饱满、能作善为的市场监管铁军。

  二、加强市场监管宣传和交流合作

  强化梅州电视台、梅州日报社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报道,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能力。大力宣传坚守诚信、维护公平、鼓励创新、崇尚质量、促进开放的价值理念。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引导,增强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和消费维权意识,做好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的市场监管专题宣传。完善舆情监测工作制度和舆论引导工作机制,促进舆情监测和处置由被动应对向源头管理转变。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新机制,强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充分借助全省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市场监管领域协作发展。主动融入“双区”“双城”等重大战略,增强区域及各地市市场监管领域合作联动,协同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


  第十一章  保障机制


  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监测评估,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党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坚强领导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坚定不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市场监管全过程,以强有力的政治引领和监督执纪,推进全市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蓝图如期实现。


第二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人才、需求导向、优化结构、统筹推进原则,健全完善市场监管人才引进、教育培训、选人用人、考核评价、人才激励、服务保障机制,不断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市场监管人才队伍管理体系,提升市场监管人才综合素质。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人岗相适”原则选人用人,加大交流轮岗力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乡村振兴”等专项工作、重要岗位和基层一线历练,让干部在工作实践中砥砺品行、增长才干。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全面实施岗位专业化培训,整合利用网络培训资源,组织开展市场监管各领域的学习教育培训,促进干部政治素养不断提高,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履职能力明显提升。突出正向激励,树立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让人们满意的价值取向,引导干部在见贤思齐中奋力担当作为,形成崇尚先进、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全面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


第三节  加强经费保障


  全面落实市场监管现代化经费预算保障制度,市场监管等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对实施本规划的经费予以必要的保障,提高市场监管经费保障效能,统筹财政资金使用,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实施全面落实。


  第四节  落实责任分工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部署,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指导督促等机制,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明确规划实施时间表、路线图和进度节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规划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推动解决市场监管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显著成效。


第五节  强化监测评估


  规划编制部门统筹协调有关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各地、各部门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机制,加强跟踪监测、成效评估,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制订对应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加强复制推广。


  政策解读:《梅州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