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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3001/2022-0034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3-22
名  称: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22
文  号: 梅市府办〔2022〕6号

梅市府办〔2022〕6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梅州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

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梅州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发展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发展现状 

  第二节  主要问题 

  第三节  面临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夯实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基础 

  第一节  提升粮食自给能力 

  第二节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  深化信息技术与行业融合 

  第四章  加强粮食和应急物资调控 

  第一节  优化粮油储备体系 

  第二节  健全粮食调控机制 

  第三节  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第四节  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第五节  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和采购体系 

  第六节  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体系 

  第五章  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做强做大产业主体 

  第二节  创新产业发展方式 

  第三节  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第四节  推进军粮供应军民融合高质量发展 

  第六章  促进粮食节约减损 

  第一节  促进农户源头减损 

  第二节  推进经营过程减损 

  第三节  持续增强爱粮节粮意识 

  第七章  强化粮食和应急物资监管 

  第一节  提升粮食流通监管水平 

  第二节  强化应急物资保障监管 

  第三节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第四节  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完善保障机制 

  第三节  强化要素支撑 

  附件:《梅州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表


前   言

  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关系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强化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对于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本规划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梅市府〔2021〕8号)编制,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的战略部署,明确新发展阶段下我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及保障措施,是指导全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保障粮食安全、应急物资储备的战略部署,落实“稳定生产、搞活流通、充实储备、加强监管、完善政策”的粮食安全方针,全力推进“梅州粮安工程”建设;遵循集中管理、统一协调、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着力构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粮食供需基本平衡。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保持稳定,播种面积稳定在269万亩以上,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十三五”期间年均粮食产量115万吨以上;粮源渠道更加稳定,年均外购粮食约95万吨。年均粮食需求量210万吨左右,粮食供需基本平衡,市场调控更加有力,全市粮食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粮食宏观调控能力显著增强。地方粮油储备更加充实,品种结构和储备模式不再单一,承储主体更加多元。全市地方粮食储备库存增加118.75%,可满足全市常住人口半年以上的消费需求,成品粮储备可满足市区城镇常住人口约12天的消费量。粮食应急保供体系不断健全,建成粮食应急供应网点150个,粮食应急加工企业20家,粮食应急储运企业14家,区域粮食应急配送中心1个,粮食应急加工能力达2941吨/天。粮食应急运输能力1705吨/天,市场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建立粮油市场价格监测点22个,实现畅销粮油品种、价格类型全覆盖。

  粮食流通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推进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建成广东梅州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粮食流通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监管方式不断优化,探索实施联合惩戒制度和企业信用信息登记制度。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圆满完成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全面摸清库存家底,有效保障全市地方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粮食产业跨越式发展。投入资金1.54亿元,建成包括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粮食质检体系和“中国好粮油”行动等在内的“优质粮食工程”项目13个,培育了一批较强竞争力、影响力的粮食企业。2020年度粮油加工业总产值达到21.71亿元,“十三五”期间保持年均6.92%的快速增长态势。

  粮食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完成投资4.94亿元,建成粮食仓储项目10个,建设粮库总仓容45.88万吨,维修改造仓容4.5万吨,基本消除危仓老库存粮,各类粮食企业完好仓容达110万吨。大力推进梅州市嘉应粮食交易中心建设,粮食市场交易体系更加完善。投入资金1782.4万元,完成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9个,开启了政府储备实时监控新模式。

  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建立了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和冻猪肉储备。应急物资生产保供能力进一步提高,生产动员能力进一步增强,采购机制进一步健全,供应渠道进一步拓宽。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有效扩充,储备结构逐步优化,为应对公共卫生、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重大突发事件提供了有效保障。应急物资调拨制度逐步完善,调度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供应保障网络持续优化。应急物资紧急配送能力逐步提升,物流配送机制建设逐步健全,配送网络体系逐步优化,配送效率和覆盖率有效提升。应急物资储备条件不断改善,为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着力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主要问题

  粮食稳产保供压力加大。我市地处山区,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57亩,优质耕地等资源约束日益趋紧,随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粮食生产成本增长速度远大于粮食收益增长速度。粮食生产净利润较低,种粮收益已远远不能够支撑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农民种粮积极性明显下降,双季作物改成单季,季节性的抛荒等现象越来越突出,农业副业化成为普遍现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成长缓慢,农业经营仍以分散经营为主,土地流转不畅,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不高。目前较普遍的“公司+农户”等模式面临合作不稳定的问题。气象和生物灾害发生形势复杂多变,收割环节浪费居高不下,粮食稳产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粮食调控能力有待加强。随着社会发展,城乡居民粮食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新时期粮食需求结构的变化对粮食供给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给传统粮食市场调控体系带来挑战。现有粮食应急调控体系存在成品粮油储备规模偏低,多元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备仍存在政策障碍,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区域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应急加工能力、成品粮储备规模与当地应急保障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粮食储备和应急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布局和品种结构有待持续优化。

  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需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收购、储藏、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之间连接松散,流通效率低。粮食经营主体规模“小而散”,产业品牌多而不优,发展水平总体不高。产业链条延伸不足,高附加值产品不多,同质化严重。产业创新驱动不足,核心技术较少,基础研究薄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不平衡,开发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能力不强。

  应急物资储备基础条件薄弱。应急物资储备自有仓库较少,储备基础设施简陋、交通运输条件和卫生环境不理想。配套设施不完善,物资应急运力无保障,现代储备技术和信息管理技术运用有待加强。综合性保障基地缺乏。

  应急物资保障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尚未形成,统筹规划不够健全、部门分工不够明确、协同调度不够顺畅。现有制度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应急物资保障管理需要。资源配置、平急转换效率不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不足。物资储备数量不够充足,品类规模缺乏动态调整机制,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需求。政府储备管理水平亟待提升,商业储备亟待规范,社会责任储备亟待建立,统一完备的采购、储备、调配体系尚未形成。

  粮食和应急物资保障监管亟待加强。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监管力量持续弱化,基层执法监管人财物普遍不足。地方储备规模数量大,物资储备品种多,储存方式和主体多元,监管信息化手段不足,难度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制度有待完善,监管界限、监管依据、监管要求有待明晰。

  人才队伍建设短板突出。行业人才年龄结构老化,人才梯队建设不足,高层次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短缺,人才队伍与事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培养体系有待完善,培训力度有待加强。

第三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省委要求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高质量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要抢抓重大发展机遇,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构建梅州发展新格局,推动梅州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时期我市需要准确把握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聚焦粮食中长期紧平衡、结构性矛盾突出、发展质量不高,应急物资保障基础薄弱等诸多问题和挑战,积极谋划新思路新举措,奋力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中央和省、市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稳定供给对我国社会始终保持稳定功不可没。习近平总书记就地方党委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作出明确要求,多次就做好粮食保供稳价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及时作出了“保粮食能源安全”等重要安排。省政府、市政府将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将粮食安全保障和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纳入重点专项规划。

  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更加强化。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涉粮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更加健全,立法修规工作取得阶段性突破。《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确立了与我国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粮食储备制度框架,成为新时代管好“天下粮仓”的重要指导文件。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制度日趋完善,导向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保障粮食安全责任全面压实。政策性粮食安全管理机制与粮食储备体系的运行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粮食储备体系不断优化。

  应急物资保障功能持续凸显。党中央国务院对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明确提出“要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把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国家储备体系,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种、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要打造医疗防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的物资保障体系”。保持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必须系统谋划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切实提升各级政府有效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更加聚焦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核心职能,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为构建梅州发展新格局,实现梅州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目标,筑牢坚实可靠的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守底线,稳健发展。坚守粮食安全底线,坚持量质并举,精准施策,提高收储调控能力,提高粮食流通效率,增加优质粮食供应,更好地满足居民日益丰富和多元化的需求。守住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底线,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统筹规划,重点突出。坚持系统观念和改革思维,全面统筹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突出重点领域,着眼关键环节,整合优势资源,集中改革攻坚,强化法治思维,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保障能力。

  ——强化基础,防范风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强化政府储备基础作用,确保有效抵御应急状态下第一波物资需求冲击。平时服务、灾时应急,健全体系、提升效能,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市场有序,调控有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市场机制,提高发展效益,提升保障效能。更好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形成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格局。

  ——产业融合,协调发展。构建系统高效的集生产、仓储、物流、加工、贸易于一体的粮食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全面提升粮食产业整体发展水平,积极推进粮食产业现代化。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农业农村工作由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转移、农业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关键期,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粮食发展质量变革,稳定生产能力,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夯实设施基础,提升调控水平,提高保障效能,形成平急结合、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体制机制是这一时期的主要目标。

  稳产优质的新型粮食生产体系。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质量。持续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推进绿色高质高效生产,大力提高产粮大县粮食优质品率。做强现代粮食种业,提高粮食生产科技含量,提高生产全程机械化率,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多元主体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先进优化的基础设施体系。科学规划、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升质量,加快构建现代化的粮食流通和应急物资保障设施体系,地方储备粮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全覆盖,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完成,绿色仓储技术广泛应用,粮食和应急物资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精准有力的粮食调控体系。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搞活粮食流通,粮食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粮食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保持合理的粮食储备水平,进一步优化储备粮结构布局,构建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地方储备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新型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探索应急资源统筹调配,应急响应及时快速,应对突发事件中军需民食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协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快形成集中管理、统一调拨、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优化制度设计,建立完备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产能动员、统筹储备、集中调度体系,实现各类应急物资常态储备归口管理、应急调度指挥集中统一,体制机制顺畅高效,物资保障坚实有力,现代化的保障网络全覆盖,为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坚实支撑。

  集聚高效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实现集聚发展,提升规模效应。做优做强做大粮食龙头企业,培育多样化、个性化、优质化粮油产品。实现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协同,推动粮食精深加工转化,提高产品附加值。继续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打造“广东丝苗米”等区域公用品牌,推广“广东好粮油”品牌。

  健全完善的执法督查体系。创新完善执法督查机制、制度和方式,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信用监管、动态监管等手段,着力提高执法督查现代化水平,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配合有力、协调高效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监管理念现代化、监管机制科学化、监管手段信息化、监管格局协同化,执法督查效能明显提升。

表1:梅州市“十四五”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备注

一、粮食生产

1

粮食播种面积(万亩)

274.99

274.99

预期性


2

高标准农田(万亩)

151.32

≥151.32

约束性


3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112.1

115

约束性


4

粮食自给率(%)

60.4

58

预期性


二、粮食流通

5

年粮食购入数量(万吨)

70.5

85

预期性


6

年粮食消费量(万吨)

123.03

140

预期性


7

地方储备粮规模(万吨)

21.25

≥21.25

约束性


8

各类粮食企业完好仓容(万吨)

110

120

约束性


9

应用低温准低温储粮仓容(万吨)

16.3

26

预期性


10

应用气调储粮仓容(万吨)

9

12

预期性


11

产值2亿以上粮食企业(家)

1

2

预期性


12

粮食应急供应能力(吨)

1705

2000

约束性


13

粮食应急保障中心(个)

/

1

预期性


14

政府储备粮承储库点信息化覆盖率(%)

70

100

约束性


15

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

87.8

97

约束性


三、应急物资

16

其他医用口罩产能(万个)

10

10

预期性


17

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模(万元)

730

900

预期性


  备注:各项指标最终以上级部门下达任务为准。

  

第三章  夯实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基础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稳定粮食生产;优化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应急物资产能动员体系,完善应急采购机制,拓宽来源渠道,健全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以省级应急物资保障基地项目为引领,加快推进应急物资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信息技术在粮食和物资保障领域的广泛应用,提高粮食和物资业务信息化整体水平。

第一节  提升粮食自给能力

  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确保耕地保有量不降低,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粮食生产结构,增强粮食科技支撑作用,稳定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向绿色、生态、可持续方式转变。

  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守我市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粮食作物面积稳定在274.99万亩左右。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机构参与耕地质量建设,形成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促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实现“藏粮于地”。调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实行轮作休耕,从源头上防治粮食污染。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全面整治撂荒弃耕,配合省级开展早稻撂荒土地动态监测,开展撂荒弃耕承包地流转复耕试点。继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结合实际,率先对已建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等方面加大建设管理力度。到2025年,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建成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

  稳定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优化水稻种植结构,推广优质品种,扩大种植面积,以产量10万吨以上的优质稻生产大县和梅江区、兴宁市、蕉岭县、五华县丝苗米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为重点,建设水稻生产供给核心保障区。集成推广优质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着力打造甘薯种植优势片区,分类实施加工型、淀粉型、食用型等新品种推广扶持措施。到2025年,薯类作物种植总面积达到12.9万亩左右,产量达到17.5万吨以上。普及精细化生产经营方式,依靠我市山区良好的生产基地和生态环境,基本建成梅州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粮食产能稳定在110万吨以上。

  提升粮食生产科技含量。实施“藏粮于技”,强化粮食生产科技支持政策,不断增加对粮食生产科技的投入。全面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加强高产优质粮食品种的研发、选育、引进、推广,提高良种覆盖率。强化节水节药、高产技术组合配套,促进粮食生产集约化发展。建立健全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加强农民的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农民队伍,带动乡村人口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引导农民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改善耕地质量,改进耕作制度,优化种植结构,提高科学种田水平。实施“精准农业”“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率。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6%,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水稻重点发展种植机械化,兼顾田间管理和干燥机械化,机种水平从18%提升至20%以上。

  推进新型粮食生产体系建设。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快构建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为主体、利益联动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复合型现代粮食生产经营体系。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专业市场+合作社+农户”“供销社+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推动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促进多元主体融合发展。依托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种统收、统防统治、统销统结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民增收,以服务规模化解决小农户经营细碎化问题,推动专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带动小农户分享产业发展红利。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降低种粮成本,增加种粮农民收入,调动广大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投入、规模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良种为基础、以机械化为载体、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快水稻生产基地现代化建设。推动精准施肥和节水节药栽培技术应用,加大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力度,扩大统防统治范围。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和重度污染耕地结构调整。促进粮食生产向绿色、生态、可持续方式转变。初步形成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第二节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粮食仓储设施布局,推广应用绿色生态储粮技术;加快推进应急物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物流配送能力,全面提升粮食和物资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优化粮食仓储设施。加快储备设施整合,统筹优化储备仓库布局。逐步淘汰目前小、散、旧、交通不便的粮食库点,集中储存到交通便利、规模较大的现代化新建库区,推动储备粮集中储存,提高粮食仓储设施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水平。推进粮食仓储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积极推广应用低温准低温、富氮低氧气调、智能控温、生物防治虫霉技术、光伏发电制冷等绿色生态储粮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不断降低储粮损耗,实现储粮品质保鲜,常储常新,提升粮食储存安全水平和仓储环节效益。力争到2025年,应用低温准低温和控温储粮仓容达到26万吨,应用气调储粮仓容达到12万吨。

  完善应急物资保障基础设施。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应急物资储备库仓储设施建设指引、规模测算标准、建设技术标准等。加强政府指导,加强规划筹备,以省级应急物资保障基地项目为引领,加快推进应急物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省市共建等形式,在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建成一个省市共用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增强我市统筹保障能力。各县(市、区)根据人口规模、财政状况、交通运输、灾害特点和现有基础等实际条件,因地制宜,通过新建库点、仓容集并、升级改造等方式,坚持储用结合,在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尽快建成一批符合当地应急保障需求的高标准物资仓储设施,强化区域辐射效应,提升储存安全水平和应急响应效能。配齐配强各类应急物资质量检验检测设备,提升质量管控能力。争取至“十四五”中期我市每个县(市、区)拥有一座配套设施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现代化物资储备仓库。

  推进物流设施建设。加强粮食物流系统化建设,推广散粮运输,形成收纳、集并、中转、储运、加工、配送各环节一体化的散粮运输系统,强化公路、铁路等无缝衔接,提高我市粮食物流“四散化”水平。实施应急物资仓储物流设施功能提升工程,分级、分类明确仓储设施须配备的设备装备,鼓励有条件的储备主体加强自有运力建设。加强与物流公司的战略合作,提升物流配送效率。

  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组建覆盖市、县二级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部门、储备库的信息网络,实现与省粮食和应急物资保障业务网络互联互通,夯实粮食和物资行业信息化基础。

  推进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加大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实施力度,扩大实施规模和范围,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适合规模化储存的小型仓储设施及配套设备。加强对农户储粮装具使用技术指导和科学储粮知识培训,推广干燥、清理、防霉、防虫等技术应用,推动节粮减损。

  提升粮食机械装备。加大关键粮食机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在粮食清理、干燥、仓储、装卸、运输、加工等环节,推广应用粮食机械装备自主创新成果,升级配置粮食收储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环保型装备和“四散化”运输、集装箱运输、成品粮冷链运输装备,改造升级粮食加工生产线,实现储运效能提高、加工水平提升。

第三节  深化信息技术与行业融合

  推动信息技术在粮食收购、仓储、物流、加工、贸易及物资收储、调用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粮食和物资行业数据的汇总与整合,强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提高市场监测、行业监管、宏观调控、公共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构建更高质量的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供支撑。

  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组织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相关单位加入省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系统,逐步联通生产加工、储备调拨、物流配送等企业,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横向与有关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数据“数字化”、业务“智能化”、监管“可视化”、调控“精准化”、指挥“统一化”。加大库存在线监测技术应用力度,实时采集库内检测数据,强化储备物资数量、质量和安全监管。扩展风险监测预警功能、“智慧保障”功能、安全监管功能。通过将库区安防监控视频与库区鸟瞰图结合,实现远程在线巡仓检查,解决动态储备监管问题。实时高质量汇集各类数据资源,“一张图”动态显示储备布局、品种、数量、质量等情况,实现实时在线监管。高效整合监测预警、日常管理、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军粮供应保障基地、区域配送中心、加工企业、军供站点等重要节点信息化建设,实现关键环节军粮供应数量、质量、仓储、采购、销售、配送等信息的采集与实时监控。依托省级建立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至2025年实现对全市各类政府储备信息化监管全覆盖。

  推进粮食储备信息化全覆盖。持续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仓储作业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地方储备粮承储库点“数据通”“视频通”全覆盖,实现业务流程和业务办理信息化,推进信息技术与粮食业务、管理需求深度融合。2023年仍用于政府储备的粮库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智能化升级改造。国有库点原则上采用省统一开发的粮库系统软件,自研软件须完成与省粮库智能化管理平台接口对接。

  推进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自动化搬运与输送系统、分拣与拣选系统、信息处理与控制系统,提升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库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省应急物资储备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应急物资储备动态监管。持续推进各类物资储备库开展传感技术与可视化等信息技术应用,实现市级重点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调度指挥平台、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和监测预警体系。

  

第四章  加强粮食和应急物资调控

  创新完善粮食和应急物资调控方式,强化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构建新型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粮食收储调控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急处突能力,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防范化解重大突发事件风险,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第一节  优化粮油储备体系

  完善粮食储备管理制度。加快修订完善储备粮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加强储备粮轮换管理、储备粮资金管理及风险管控。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确保我市地方储备粮数量充足、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优化政府储备粮油品种结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城镇化进程、粮食自给状况、消费结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需要等因素,增加优质粮油储备,持续优化储备品种结构。适当增加市级成品粮储备。各县(市、区)成品粮油储备规模不低于本辖区常住人口10天市场供应量,建立一定数量的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推广市级储备粮包干轮换(动态)模式成功经验,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建立适当规模的包干轮换(动态)储备,实现财政减负、企业发展、市场繁荣,“政府、企业、市场”三共嬴。

  建立合理的社会责任储备。执行上级部门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具体标准和相关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鼓励粮食经营企业建立合理商业库存。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存粮。

第二节  健全粮食调控机制

  深化粮食产销合作。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大力开展市场化收购,健全完善优粮优价市场运行机制。完善粮食产销合作长效机制,引导粮食企业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对接,开展订单收购、预约收购、代收代储、代加工等个性化服务,继续深化与江西、安徽、黑龙江等省的粮食产销合作。构建渠道稳定、运行规范、方便农民的新型粮食收购网络体系。适当引入进口优质大米粮源,提高大米供应品质。依法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规范收购秩序。完善产销区粮源组织和运输衔接,加强粮食和储备、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间合作,推动开辟应急情况下粮食运输“绿色通道”。完善与主产区的粮食铁路、水路、公路跨省联运机制,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粮食运输畅通。

  加强粮油市场监测预警。进一步优化粮油市场监测网点及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点布局,强化粮食流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夯实市场监测预警数据基础。整合行政部门、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渠道、“产购储加销”等环节粮食数据信息资源,健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联合会商机制,定期共享交流各类信息、研判市场形势,形成监测预警合力。研究制定统计监测信息发布目录,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常态化、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报道粮油市场情况,密切关注舆情,主动做好数据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粮油市场平稳运行。

第三节  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完善粮食应急体系。强化工作机构,压实主体责任,努力构建统一指挥、平急结合、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机制。修订市、县级粮食应急预案,健全粮食突发事件应急分级响应机制。完善地方储备粮应急动用方案,细化动用流程。强化预案动态管理,组织粮食应急培训,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对粮食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粮食应急储备体系,充实成品粮油储备,确保随时投放市场。完善粮食应急加工、供应、运输网络,提高粮油应急供应保障能力。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投入长效机制。

  加强粮食应急网点管理。按照乡镇、街道全覆盖的原则,优化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布局。支持建设粮食应急配送城乡一体化网络。统筹现有应急资源,以粮食骨干企业为载体,通过资源整合、适度改建、适时新建等方式建设一批原粮和成品粮储备、原粮加工、主食加工、储运配送相互衔接、功能齐全、辐射本地的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确保全市至少建有1个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稻谷(或小麦)日加工能力50吨以上的应急加工企业。全市至少有1家稻谷(或小麦)日加工能力200吨(或300吨)以上的应急加工企业。探索将主食加工企业纳入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将应急保障供应向热链配送和快餐化供应延伸。加强对粮食应急网点的管理,做到“有设施、有协议、有牌子”,确保应急网点信息真实、有效,应急情况下找得到、用得上。积极争取财政经费支持,共商财政对粮食应急网点进行补助,提高应急网络稳定性。强化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信息公开,推进管理透明化、规范化。

第四节  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制机制。完善政府储备管理体制,区分综合储备和专业储备,提升分级、分部门管理效能。建立健全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产能储备相结合的模式,推动形成政府、社会、企业、家庭等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和责任链条,建立各级政府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协调机制,完善工作规程,优化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协同机制,打破行政“条块”障碍,确保物资生产、采购、调度顺畅。以提升资源统筹和应急调度能力为核心,建立健全统一有力的全市应急物资保障决策、执行、监督机制。通过情境构建、科学评估等方式,合理确定和调整储备品种、规模、结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管理制度,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切实解决储备计划不科学、储备规模不充足、储备品种不全面等问题。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探索建立应急物资前置保障常态化机制。

  加强应急物资保障统筹规划。统筹长远发展,优化制度设计,出台《关于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坚持全市“一盘棋”,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调度高效的保障体系,确保应急物资保障有序有力。强化应急物资保障的全链路规划,确保各环节有机衔接、安全可控。系统梳理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突出短板,着力破解统筹规划不健全、部门分工不明确、协同调度不顺畅、物资储备不充足等问题,提出时间表、路线图。着重强化应急物资的兜底作用,确保有效抵御应急状态下第一波物资需求冲击。

  落实分级分部门保障责任。各级政府承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制。市级政府负责统筹抓总,贯彻执行省级政策框架,协调解决应急物资保障重大问题。夯实政府主防主控责任,加强基层一线靠前保障能力建设。明确应急物资综合储备管理部门职责,强化各级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部门统筹协调职能,牵头落实综合应急物资保障工作。落实应急物资专业储备管理部门归口管理责任,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结合部门履职,扎实抓好行业专业物资保障工作。各级各部门研究编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指标,制定与突发事件响应等级相匹配的应急物资保障总体预案。严格落实各类标准、指引,制定市、县应急保障预案。落实省级制定出台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工作指引、目录管理指引、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指引、仓储管理指引等,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表2:应急物资政府储备指导目录

一、综合物资(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一)公共卫生类(社会层面)。防护物资、消杀药械、药品等。

(二)生活必需品。粮油、冻猪肉、食盐等。

(三)救灾物资。个人生活救助物资、其他救灾物资。

(四)生产资料。化肥等。

二、专业物资(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一)公共卫生类(专业层面)。防护物资、消杀药械、检测试剂和采送样箱、医疗器械、药品(卫生健康部门);动物防疫(农业农村部门)。

(二)自然灾害类。防汛抗旱(水行政、应急管理部门);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林业部门);公路交通应急(交通运输部门);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气象部门);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林业部门);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应急管理、地震、自然资源、消防救援部门)。

(三)事故灾难类。火灾应急救援(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应急管理部门);环境应急(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海事部门);空中、水域救援(应急管理、海事、消防救援部门);工矿事故应急处置(应急管理部门);核应急处置(生态环境部门)。

(四)社会安全类。生化恐怖袭击应急救援(公安、生态环境、消防救援部门);其他应急救援(公安部门)。

(五)生产资料。种子(农业农村部门)。

备注:各地可根据本地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实际情况调整各专业物资的具体行业主管部门。

第五节  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和采购体系

  健全应急物资产能动员体系。完善应急采购机制,拓宽来源渠道,健全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

  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做好产能调查,建立重点应急物资及其关键原材料、重要零部件、生产设备产能清单,注重产储结合,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品(产业链)名单和生产企业名单,落实省级统筹布局,实现生产任务从上到下,保障从下到上。增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能力,保障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全过程能力储备,有效遏制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二次污染和蔓延反复。

  健全生产保供体系。按照“平急结合、统筹兼顾、产储结合、藏储于企”的原则,通过协议和补贴等方式,将产能储备在定点企业。鼓励应急生产与日常经营活动有机融合,支持企业平时合理维持应急生产能力。开展制造工艺、设计图纸、药品试剂配方等技术储备,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健全应急物资产能动员体系,率先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领域补齐短板。制定应急物资产能动员预案,提升各级各部门应急响应水平。建立应急生产协调扶持机制,科学统筹重要原材料、人力、设施设备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能。落实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利益保护机制,研究制定政府应急动员转扩产的生产资质快速审批、产品质量快速检验检测、物资兜底收储等保障制度。建立与应急审批相适应的生产监督机制,确保应急生产质量安全可控。

  完善采购供应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应急物资采购程序和方式,实行公开透明采购。制定紧急状态下应急物资政府采购规则,高效调动各类资源,保障应急需求。通过指定采购、委托采购等方式,确保应急物资及时采购到位。科学遴选供应企业,稳定重点应急物资核心品种及其关键原材料、关键技术等省内供应。加强与相关机构、企业的战略合作,确保重点应急物资买得到、不断链。拓展进口渠道,应急状态迅速落实货源,实施进口物资质量标准按需认定。健全社会捐赠物资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引导社会捐赠,高效规范使用捐赠应急物资。

第六节  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体系

  系统梳理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短板,科学确定和调整储备品种规模,夯实政府储备,提升储备效能。坚持平急结合,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应急物资调配体系,提升精准高效调运保障能力。

  夯实政府储备。加大力度落实市县二级政府实物储备,强化储备载体。夯实综合储备,强化专业储备,全面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品种储备,避免储备空白,实现部门履职与突发事件应对协同推进,全面提升应急保障水平。健全储备需求研判和生成机制,系统评估、科学确定各级、各部门应急物资政府储备品种规模,设置物资保有量红线。制定监测指标,明确监测职责,动态调整储备品种规模,持续增强储备保障能力。完善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数量和质量监管。建立健全物资轮换、核销机制,算好政府应急物资储备对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大账”,在确保安全基础上降本增效。组织对政府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开展第三方评估。

  健全多元储备体系。加快补齐保障能力短板,落实地方政府“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责任。实行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产能储备相结合,同步建设、同步推进。政府储备以公共卫生、生产生活、救灾救援、防汛抗旱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物资为主;社会储备以市场供给充裕、流通较快的物资为主。生产周期长、供给较慢、需求稳定的物资实行实物储备;生产周期短、供给较快,平时需求少、应急状态需求大的物资,建立产能储备。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储备建设,倡导其他社会组织和家庭在民生和公共卫生安全领域开展必要的储备。完善应急物资社会责任储备政策,明确重点领域、核心品种相关生产、流通企业和产品用户的储备义务和要求,分类探索社会责任储备落实路径。支持企业在落实社会责任储备之外建立商业储备。

  建立健全调配机制。建立健全分级、分部门和集中统一调配机制,一般应急状态由下至上逐级调用物资,重大应急状态向省级申请调配各级各类应急物资。落实应急物资全流程管理责任,明确物资动用、接收、使用、回收、报废报损等各环节的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建立应急物资调配效能评估机制,科学评价调配效率和保障效能。

  强化综合运力和物流能力建设。完善政企合作机制,提升快速精准调运能力。加强与本地物流公司、家政服务公司、企业救援队伍、社会组织联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签订协议,作为配送力量储备,不断提升各级应急救灾物资配送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救灾物资能够迅速、安全运抵灾区,保障抢险救援及时展开,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救助。深化交通流模拟分析等信息技术应用,科学评估运输保障能力。落实各应急物资储备库点的周边交通保障。鼓励发展冷链物流、“无接触”配送等模式,保障物资配送特殊需求。


第五章  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市场主体地位,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动力,做优做强做大一批粮油骨干企业,打造具有高附加值的客家主食产业集聚区,有效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彰显区域品牌带动效应,突出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积极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做强做大产业主体

  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有粮食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导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进战略性重组,完善经营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发展活力,提高竞争力,各种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化经营能力和产业经济发展活力。做强做优做大骨干国有粮食企业,有效发挥稳市场、保供应、促发展、保安全的重要载体作用。

  培育壮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粮食企业联合发展,做大做强粮食产业。鼓励支持粮食企业积极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强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打造1家以上重点支持的示范带动企业,作为服务政府调控、稳定粮油市场的骨干力量。培育发展“产购储加销”全链条经营的企业,积极参与省内市场竞争。依托龙头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建立产业联盟,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支持多元主体协同发展。鼓励多元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融合,大力培育和发展粮食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地方储备、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粮食加工转化的引擎作用,推动粮食生产、仓储、物流、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有机衔接,以相关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培育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增加多元化粮油产品供给,培育个性化、优质化粮油产品。

  发挥行业协会积极作用。鼓励粮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规行约,积极发挥联结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发挥其在完善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服务企业、维护行业利益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节  创新产业发展方式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引导粮食产业集聚化发展,提升粮食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促进粮食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依靠我市山区良好的生产基地、生态环境和“优质粮食工程”项目,打造具有高附加值的客家主食产业集聚区,构建具有客家特色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粮食仓容,鼓励民营粮食经济发展米粉、面条等副食品生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小型粮食物流园区、粮食加工产业园。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历史机遇,因地制宜,积极推动我市粮食产业健康发展,促进粮食产业区域协调发展。

  促进全产业链发展。支持粮食企业大力实施“订单农业”,根据企业自身经营和加工需要,通过基地共建、良种培育、生产种植、订单收购等方式,优先在市内产粮大县建立稳定的优质原粮基地,积极建设省外粮油原料基地,积极引入大米等优质农产品,进一步改善我市粮食供给结构。推广绿色、有机种植技术,发展“公司+产区收粮单位+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打造“从田园到餐桌”的全产业链。推广粮油产品二维码溯源系统,推动建立从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到销售的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

  发展粮食循环经济。注重上下游产品配套衔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生产模式,鼓励支持粮食企业探索多途径实现粮油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推广“仓顶阳光工厂”、新能源项目,大力开展米糠、碎米、麦麸、麦胚等副产物综合利用示范。

  积极发展新业态。推进“互联网+粮食”行动,发展粮食电子商务,推广直播带货、网上粮店、无人粮店等新型粮食零售业态,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支持建设区域性、信息化粮油批发市场。加大粮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支持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和粮食文化展示基地建设,加大粮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鼓励发展粮食产业观光、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

第三节  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依靠优质粮食工程项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加绿色有机和多元化、个性化产品供给,积极推广优良品种,发展客家特色优质稻生产,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应。坚持市场配置、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原则,充分挖掘和发挥粮食产业发展潜力,进一步提升优质粮食品种的生产能力,培育引进优良品种,扩大种植面积,提高优质粮油产量,促进粮食种植结构和品种结构调整。推动粮油精深加工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积极采购优质粮源,着力为消费者提供品种丰富、质量优良的绿色粮油产品。适应养殖业发展新趋势,发展安全环保饲料产品。支持推进大米、面粉、杂粮及薯类主食制品的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等产业化经营方式。保护并挖掘传统主食产品,增加花色品种。加强主食产品与其他食品的融合创新,鼓励和支持开发个性化功能性主食产品。

  实施品牌战略。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为重点,加大对粮食产业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培育打造地域品牌,通过质量提升、自主创新及客家优质丝苗米、有机大米、富硒大米品牌创建、特色产品认定等,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粮食品牌产品。加强绿色优质粮食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建立粮食产业企业标准领跑者激励机制,大力发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粮食产品。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广东好粮油”评选。加强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强化品牌粮食产品的宣传力度,强化品牌粮食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品牌粮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第四节  推进军粮供应军民融合高质量发展

  完善保障体系。推进军粮供应全国统筹规范化,完善制度体系,优化网点布局,强化供应监管,提高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军粮供应企业开展多元化军供食品研发,推动军用食品供应向系列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推动军地资源融合共享,按照“需求对接、资源整合、军地互补、注重实效”思路,促进军地后勤保障设施及粮食仓储资源互通互用、共建共享。实现地方与部队军粮供应数据实时共享、实时对接,为军粮供应保障提供精准信息。

  

第六章  促进粮食节约减损

  结合粮食行业实际,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全面参与、共同行动的粮食节约减损机制,加快实现以法治推进粮食产业全链条节粮减损,引导全社会确立崇尚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为准则。

第一节  促进农户源头减损

  推动产需有效对接。继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粮食供给结构,提升粮食供给质量,实现产需有效对接,减少产需不匹配造成的浪费。

  加强粮食生产过程减损。抓好粮食作物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环节的减损。加大病虫草鼠害防治力度。通过全程机械化作业,实现粮食从田间到加工“不落地”的目标,减少生产过程损失。

  加强粮食产后科学管理。推广经济、实用、防虫、防霉储粮新装具、新技术,促进农户粮食储藏科学集约规范发展。探索农户科学储粮市场化运作方式,充分发挥“产后服务体系”项目作用,建立专业化的经营性粮食产后服务组织,有偿为种粮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的“五代”服务,解决粮食产后数量损失、品质下降、霉烂变质等关键问题,减少粮食产后损失浪费。

  及时收购农户余粮。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企业及时做好各项收购准备工作,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满足农民售粮需要,减轻农户家庭储粮压力。大力发挥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的作用,定期开展收获粮食质量监测与调查工作,准确掌握粮食质量状况,及时发现粮食质量安全隐患,避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粮食损失。加强粮食企业精细化管理,努力做到粮食颗粒归仓。

第二节  推进经营过程减损

  改善储粮条件。拓展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和指导管理力度,积极推广富氮低氧、低温、准低温等“绿色”先进储粮技术和设施设备,严格执行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安全储粮和降低粮食损耗等要求,增强科学储粮减损能力。

  减少粮食运输损失。加强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粮食装卸作业标准和粮食运输管理规则,避免粮食运输过程洒漏、受潮、霉变、污染等问题的发生。大力推广粮食“四散”(散装、散运、散卸、散储)技术,提高粮食物流技术装备水平,优化运输组织,缩短运输周期,提高粮食物流效率,减少运输环节粮食损失损耗。

  提高粮食加工和转化利用率。执行粮食适度加工和减损行业技术标准,改变片面追求“精”“细”“白”的消费倾向,减少加工环节损失,提高粮食资源利用效率。建立健全政府抽检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标准执行监督机制。推进粮食加工减损技术升级,实施粮食加工企业出品率提升计划。

第三节  持续增强爱粮节粮意识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粮食科技活动周”等平台,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爱粮节粮科普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的粮食消费方式。积极推进爱粮节粮进课堂,加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青少年和儿童从小养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好习惯。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增强全社会爱粮节粮的意识,持续营造“爱惜粮食光荣、浪费粮食可耻”的浓厚氛围。

  推动消费减损。倡导爱粮节粮、营养健康的科学消费理念,引导居民养成健康、节约的粮食消费习惯,深入推进全民“节约一粒粮”行动,积极开展爱粮节粮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酒店、进食堂、进军营等行动。大力倡导“光盘行动”,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杜绝餐桌浪费。

  完善节粮法治建设。强化法治思维,不断完善法治手段,政府、市场经营主体、行业组织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强大合力,建立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监管,鼓励食尽其用,减少丢弃浪费,共同推进节粮减损。

  

第七章  强化粮食和应急物资监管

  健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实施“双随机”监管,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增强质量检验监测、监管信息转化、快速反应处置等各项监管能力,持续提高监管效能。

第一节  提升粮食流通监管水平

  强化粮食生产、流通、消费情况监测,及时掌握粮食市场动态,分析粮食市场形势,科学部署应对措施。加强粮食监管工作,完善监管机构和队伍,配备和升级监管装备,创新监管方式,推动建立从粮食生产、收购、仓储、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全覆盖监管,切实守住市场规范、流通有序、储备安全、质量可靠的监管底线。

  加强粮食生产监测预警。全力控制土壤污染,开展修复治理,合理调控种植作物。推广绿色栽培技术,落实减肥、减药措施。做好粮食生产环节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治监督管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到基层实地勘查,紧抓粮食生产关键节点,听取农技人员和种植户对粮食生产形势的看法,掌握粮食种植情况。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大力推进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高效农药使用示范推广等工作,提升病虫害防控效果,有效控制粮食作物病虫危害损失。加强粮食生产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分析粮食生产情况。

  强化粮食市场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粮食市场监测网点功能,进一步提高市场监测水平。完善粮油供需平衡抽样调查样本布局,推进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改革,做好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和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工作,提高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进一步完善全市粮食市场走势预测模型,对区域粮食安全状况分级定等,实现粮食供求和价格波动的可量化预测。

  强化粮食质量监管。强化技术支撑,指导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提升检验监测能力。做好粮食质量抽查监管工作,严把粮食入库质量关,继续执行地方储备粮入库重金属镉强制检测制度。加强粮食库存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库存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抽查检验,保持监管高压态势。把好粮食出库质量关,督促企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避免食品安全风险。严格落实粮食加工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采购加工使用无合法来源、不合格大米等粮食及粮食制品的行为。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强化原料进货质量把关,切实保障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推动建立进口粮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加大部门协调、资源配备、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保障力度。督促进口粮食加工、储备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和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明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效防除措施。强化应急处置,进一步健全粮食质量安全隐患监测、报告信息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隐患评估和防范对策会商分析。配合省级整合全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数据,推进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全方位、多角度、跨部门的监测信息数据库。加强粮食安全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及时有效处置风险隐患。

第二节  强化应急物资保障监管

  健全日常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专业、行业和属地监管的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机制。推动“互联网+监管”,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提高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管结果纳入公共信用体系。

  完善应急状态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应急状态下的结果容错机制,同步强化过程监督。优化应急物资保障效能评价机制,落实应急物资保障各环节监管责任。科学设置监管标准,合理运用监管手段,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健全应急状态下的市场监管机制,遏制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无序竞争等行为。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应急物资标准体系,推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加大应急物资相关产品和设备标准的研制力度。建立产品质量信用记分制度和分类监管机制,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强化质量安全管控,构建完整的产品监管、服务链条,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服务效能和监管效率。加强对经应急审批程序新增产能应急物资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指导,提供质量技术帮扶。强化应急物资进出口监管,打击生产、销售、出口不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应急物资的行为。

第三节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逐步建立各级业务管理部门事前事中监管和执法督查机构事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监督检查联动响应和协助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标准互通、结果互认。

  强化监管队伍建设。推动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市、县粮食和物资监管队伍及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加强执法督查业务培训,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日志制度,调整优化粮油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检查人才库和应急检查队伍。加大执法装备保障力度,提高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打造一支素质较高、执法规范、响应及时、应对得力的粮食和物资监管队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粮食、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的合作、协商、结果通报和信息共享,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成效。

  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优化完善粮食和物资库存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更加突出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探索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社会稽查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质检机构、行业协会等承担账务核查、粮食和物资质量检验和数量核查等工作,提高监管工作效能。推广使用粮油“二维码”溯源系统,实现粮油产品从种植、收购、运输、加工、储备到销售全环节来源可追、质量可溯、问题可查、责任可究。推进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动态远程监管全覆盖,充分发挥12315、12325等监管热线作用,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以市粮食行业协会为抓手,逐步建立健全粮食经营者诚信评价体系,实现对粮食经营者实行信用监管、分类监管。积极配合省、市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在网公示粮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粮食经营者诚信意识和守法观念。

第四节  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健全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存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应急演练,对重大案件和质量安全事件及早处置。加强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提升安全储粮水平。以储存安全为目标,以“等级粮库”评定为抓手,推进仓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升安全储粮水平。到2025年,实现市、县两级储备粮80%以上存放在AAA级及以上等级粮库。

  加强应急物资仓储管理。分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仓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压实承储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强仓储管理培训,提高仓储管理人员职业技能。探索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规范化管理评价制度,提升仓储管理水平。

  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强化部门管理责任,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筑行业风险辨识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要时点和重大危险源检查管控,健全监测预警和挂牌督办机制,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八章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治理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落实财税金融,土地等扶持政策。强化科技创新,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强重大项目支持,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维护粮食安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对于保障国家安全的重大意义,全面加强党对粮食和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米袋子”党政同责,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坚持应急物资保障体制机制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健全保障体系、提升保障效能全过程,把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方案、推进改革实施各环节。

  明确责任主体。各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落实任务指标,加强本规划执行的指导监督。建立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负责工作机制。调动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组织在规划实施中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在政企沟通、信息收集、技术应用、标准推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加强分工协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顺利实施。发展改革(粮食)部门是规划实施的主体,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科学推进,把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支持粮食和物资相关项目的建设;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好财政支持政策;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耕地保有量,保护好基本农田,保障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农业部门负责稳定粮食产量,提升粮食产能;专业物资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专业物资储备管理;工信、卫健、商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科技、环保、交通、水利、林业、气象、供电、海关、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第二节  完善保障机制

  全面推进依法治粮。加快建立与粮情相适应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修订完善《梅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梅州市粮食应急预案》。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粮食政策法规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倡导依法经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建立健全节粮减损制度体系,把节粮减损行动纳入法治建设。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强化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和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指标体系和考核方式,把年度考核和日常监督考核紧密结合,放大考核正向激励效应,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强化党政同责。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制度体系。贯彻落实省应急物资保障条例、产能动员保障制度,优化应急响应状态下政府采购规则,完善各类应急物资政府储备管理办法,探索出台社会责任储备政策,健全重大应急状态集中统一调配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序、节约高效的物资保障政策制度体系。

  建立完善协同保障机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发挥领导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机制、应急协同机制等作用,加强信息共享、经验交流、技术合作和政策协同,确保粮食供应稳定,应急物资保障有力。

第三节  强化要素支撑

  落实用地、用电优惠政策。将粮食、应急物资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保障,在用地指标、用地供应、规划调整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允许划拨用地按规定转为出让用地,允许采用国有建设用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供应土地。严格落实各项电价、电费惠企政策,降低粮食和应急物资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一般工商业电价,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享受农业用电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产业等政策,建立粮食和应急物资保障政策支持体系。将粮食和物资储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保障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财政投入常态化、可持续。探索通过设立产业基金、信贷支持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支持多元主体加大投资建设力度。健全涉农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继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落实耕地地力补贴政策和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按规定落实承储运营主体同等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政策性粮食收储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降低银行信贷风险。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粮食企业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降低库存储备粮油因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确保储备粮油安全,减少损失,支持粮食企业对储备粮油、仓储设施进行投保。

  加强科技支撑。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在生产、加工、储备、物流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技术创新中心或研发中心。创新开放合作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加强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引进先进技术与装备,提升传统产业技术水平。加快成果转化,搭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提高科技贡献率。落实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搭建多方联动的人才培养合作平台,构建适应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发展需要的人才培育体系。加大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占比。全面提高全市粮食行业人才队伍素质。加强企事业单位与行业专家的沟通联系,有效发挥各类专家在建言献策、科学决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力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学发展。

  加强重大项目支持。加强对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部署一批具有牵引作用的重大项目。在规划选址、用地、工程规划许可及立项等环节开辟“绿色通道”。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工程建设。继续实施财政贴息支持,加大规费减免力度。


  附件:《梅州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表


政策解读:《梅州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解读

政策图解:关于《梅州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