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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3001/2022-0034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机构: 梅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2-23
名  称: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2-23
文  号: 梅市府〔2022〕5号

梅市府〔2022〕5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新型

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现将《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

(2021—2035 年)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发展成就 

  第二节 存在问题 

  第三节 发展态势与要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四节 发展道路 

  第三章 提升城镇对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 

  第一节 增强产业对人口的支撑能力 

  第二节 实施积极的人口人才政策 

  第三节 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第四节 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 

  第五节 完善市民化配套政策 

  第四章 构建统筹协调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第一节 加快融入区域发展格局 

  第二节 构建“一核引领、四片联动”的市域发展总体格局 

  第三节 引导城镇体系优化布局 

  第四节 强化中心城区龙头地位 

  第五节 推进县城集约化发展 

  第六节 加快产城融合发展 

  第七节 有序建设美丽小城镇 

  第五章 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 

  第一节 建设活力创新城市 

  第二节 建设舒适宜居城市 

  第三节 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第四节 建设客家人文城市 

  第五节 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第六节 建设健康安全城市 

  第六章 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治理 

  第二节 创新完善城市社会治理体系 

  第三节 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第四节 创新城市发展资金保障机制 

  第七章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 

  第二节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第三节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 

  第四节 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 

  第五节 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第八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协调 

  第二节 注重政策引导 

  第三节 强化项目支撑 

  第四节 加强评估监测 

  第五节 凝聚实施合力 

  附件:梅州市新型城镇化重大项目建设表 


前 言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 展动能所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我国到 2035 年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 济体系。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我市参与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关键支撑,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扩大 内需战略的重要结合点,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和区域协 调发展,有利于带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是促进人的 全面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 发展的重要支撑。

  本规划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 年)》以及《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明 确到 2035 年及“十四五”时期我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改革政策举措,是指导我市新型城镇 化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是我市推进以人 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共同行动纲领。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当前我市处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阶 段,也处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 认识城镇化发展规律,准确研判城镇化发展新趋势新特点,积极 稳妥推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化水 平和质量显著提升,2020 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 51.58%, 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期,有力地支撑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 面放开放宽进城群众落户限制。2020 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为387.10 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 2015 年的 44.94%提升至 2020 年的 51.58%,年均增长 1.33 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 2015年的 36.55%提升至 2020 年的 40.18%,年均增长 0.73 个百分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有序推进,2016—2020 年全市累计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为 23.31 万人,占城镇人口累计增量(不含死亡、迁出等减少城镇人口)的 52%。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不断完善,自 2016 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居住证 7 万多张。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入学环境不断改善。

图 1-1 2010—2020 年梅州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变化情况

 

图 1-2 2010—2020 年梅州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变化情况


表 1-1 2010—2020 年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变化情况

区域

2010 年

2020 年

提高百分点

梅州市

43.03%

51.58%

8.55

梅江区

92.91%

91.63%

-1.28

梅县区

46.65%

53.03%

6.38

兴宁市

40.71%

46.90%

6.19

平远县

46.19%

50.02%

3.83

蕉岭县

47.75%

55.20%

7.45

大埔县

42.98%

46.74%

3.76

丰顺县

43.3%

53.10%

9.80

五华县

23.38%

36.15%

12.77


表 1-2 2016—2020 年梅州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情况

年份

城镇增加人口

(万人)

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万人)

城镇人口迁入

(万人)

出生

(万人)

其他

(万人)

2016

5.09

0.84

0.25

3.91

0.09

2017

8.63

3.30

1.26

3.89

0.18

2018

9.89

6.19

0.44

3.14

0.12

2019

10.62

5.65

0.39

2.50

2.07

2020

10.25

7.33

0.34

2.54

0.04

合计

44.48

23.31

2.68

15.98

2.51

  城镇化发展格局不断优化。人口和经济要素逐步向中心城区、 县城以及广梅园等生活和产业平台集聚。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成效显著,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区面积达到 70 平方公里, 嘉应新区起步区江南新城、梅县新城、芹洋半岛基本建成。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引领县域经济发展。 交通基础设施快速推进,交通骨架不断完善,外畅内联交通网络日益成型,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梅汕客专开通运营,梅州至龙川高铁全线动工建设,新增铁路通车里程 71.8 公里;中心城区到各县全部通达高速,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 226 公里,累计达 708公里;新改建和改造国省道 800 公里,公路通车总里程超过 2 万公里。

图 1-3 梅州市现状交通图

  城市功能品质逐步提升。城镇产业平台扩能增效,创新和就业承载能力不断增强,梅州综合保税区、中国(梅州)跨境电商 综合试验区和 10 个产业园区(集聚地)等重大平台加快建设,孵化器、众创空间实现 8 个县(市、区)全覆盖,五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达 13.02 万人。成功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 “十三五”期间新建 26 所公立中小学校、25 所公立幼儿园,增加学位 6.9 万个。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市新增三甲医院 3家,新增床位 4238 个,每千人常住人口床位数 4.38 张,实现县级二甲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全覆盖。全市建有文 化馆 9 座,公共图书馆 10 座,公共博物馆 9 座,每万人拥有 1.8 块足球场。“新基建”快速推进,建成 5G 基站 1353 座,光纤入户率达 95.3%。新建、扩建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 4 座, 建成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07 座,“十三五”期间新建城市(县城)污水管网 228.751 公里,改造城市(县城)老旧管网 150.505公里,新增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 570.541 公里。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 100%。生活垃圾分类稳步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中心城区建成公园 34 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7.1 平方米,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五年居全省第一,获评“美丽山水城市”,在粤北地区率先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逐步建立, 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城乡差距不断缩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由 2015 年的 1.85 缩小到 2020 年的 1.72,2020 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1.74 万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0 个特色小镇列入省级清单管理,乡村振兴出新出彩,19 个镇纳入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镇名单。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夯 实,新建 1 个国家级和 14 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梅州柚品牌价值荣登“粤字号”区域公用品牌百强榜榜首。积极培育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 152 家,数量居全省第一,全市 6929 家规模农业经营户录入全国家庭农场系统管理。获评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3 个、广东十大美丽乡村 3 个、美丽乡村精品线路 3 条、特色名村 4 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实现全覆盖,拥有 5 个国家级和 3 个省级综合示范县。脱贫攻坚取得决胜成果,53180 户 145032 名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49 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全部有序退出。90%以上村庄建成干净整洁村,349 个省定贫困村基本建成新农村示范村,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村庄保洁覆盖率均达 100%,四好农村路、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 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扎实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镇用  地规模结构调控机制逐步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不断健全,集体  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序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逐步理顺,完成  了市、县(市、区)城市管理领域大部制改革。开展市域社会治理  现代化试点,推进社区“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逐步构建“网格  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精细化服务、法治化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推进 隍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形成一批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开展了新型城镇化“2511”  试点工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位居粤东西北首位,全国政商关系排行第 43 位。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实施“人才新政 20 条” “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

表 1-3 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8—2020 年)目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规划目标

完成情况

属性

2015 年

2020 年

2020 年


一、城镇化水平

1

常住人口(万人)

407.01

450

387.10

预期性

2

城镇人口(万人)

182.91

248

199.67

预期性

3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44.94

≥55

51.58%

预期性

4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36.6

≥40

40.18%

预期性

5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万人)

——

30

23.31

预期性

二、经济发展水平

6

人均GDP(元)

21781

33000

31011

预期性

7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

43.6

45

——

预期性

8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6404

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23873

预期性

9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

103.6

166.8

88.19

预期性

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0

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

≥99

——

预期性

11

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1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1.47

90

98

预期性

13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8

100

100

预期性

14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套)

12364

≥15000

——

约束性


四、基础设施服务能力

16

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

23

≥30

——

预期性

17

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

97

100

——

预期性

18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90.8

90

98

预期性

19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9.33

>90

100

预期性

20

城乡宽带接入能力

城市(Mbps)

20

100

——

约束性

21

乡村(Mbps)

8

100

——

五、资源环境禀赋

22

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17.79

完成省下达

任务

——

约束性

23

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万公

顷)

2.13

完成省下达

任务

1.01

约束性

24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平方米)

——

110

——

预期性

25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

米)

16.7

18

17.13

预期性

26

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方

米)

42.92

43

——

预期性

27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6.1

85

98.6

约束性

第二节 存在问题

  在我市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城镇化水平和城区首位度偏低、 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城镇化质量不高等问题仍然突出, 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

  城镇化水平较低。近十年,梅州市常住人口大幅减少,由 2010年底的 424.46 万人减少至 2020 年底的 387.10 万人,十年共减少37.36 万人,以年均-0.92%的速度减少,人口减少速度在北部生态发展区 5 市中最快,全市 113 个镇(街)中常住人口增加的仅 20 个。户籍人口近四年以年均-0.34%速度缓慢下降,2018 年户籍人口净迁出高达7.04 万人,为近十年以来人口净迁出最多年份,2019年户籍人口净迁出数量全省最多。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于全国(63.89%)和广东省(74.15%)平均水平。城镇化率提升高度依 赖城乡属性调整,2016 至 2020 年,全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23.31万人中,因城乡属性调整而就地城镇化的人数占比高达83.05%,主动落户的仅 3.9 万人。进城农民的农村权益保障机制不健全,城市就业支撑不足,导致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意愿不强, 呈现“流而不入”的态势,“十三五”期间全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规模增长缓慢。

图 1-4 梅州市各县(市、区)2020 年较 2010 年常住人口增长情况

图 1-5 2010—2020 年北部生态发展区常住人口变化情况

图 1-6 2010—2020 年梅州市各镇(街)常住人口增长情况分布图

图 1-7 2010—2020 年梅州市户籍人口净迁移变化情况(单位:人)

图 1-8 2010—2020 年各镇户籍人口变化情况分布图


表 1-4 2016—2020 年因城乡属性调整落户城镇情况

年份

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数量(万人)

城乡属性调整被动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万人)

因城乡属性调整落户城镇人口占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比例(%)

2016

0.84

0.19

22.62%

2017

3.30

2.78

84.24%

2018

6.19

4.41

71.24%

2019

5.65

5.00

88.50%

2020

7.33

6.98

95.23%

累计

23.31

19.36

83.05%

图 1-9 2020 年统计口城乡空间划分与现状城镇空间对比

  城镇人口集聚程度和中心城区首位度不高。梅州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仅 16.79%,低于韶关、龙岩、赣州和衢州等兄弟城市,人口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不足,呈“小马拉大车”之态。县城人口吸引力不足,人口大县五华的县城人口仅占总人口的 19.63%,平远、蕉岭和大埔的县城人口均不足10 万人,辐射带动能力相对较弱。中心镇和一般镇常住人口大量流失,90%的镇呈人口负增长。除城关镇外的中心镇,如罗浮、松源、潭江、广福等镇人口流失较多,未能有效发挥中心镇集聚人口的作用。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建设用地利用粗放低效。

表 1-5 2017 年梅州与省内外同类城市首位度对比

省份

城市

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万人)

常住人口

(万人)

中心城区人口首位度

广东省

(2020 年)

梅州

65

387.10

16.79%

河源

88

283.77

31.01%

清远

90

396.95

22.67%

韶关

80

285.51

28.02%

云浮

45

238.34

18.88%

江西省

赣州

180

897.00

20.07%

浙江省

衢州

85

227.62

37.34%

丽水

52

250.74

20.74%

福建省

龙岩

80

272.36

29.37%

三明

38

248.645

15.28%

表 1-6 梅州市及各县(市)城区首位度情况表

行政单元

城区人口(万人)

总人口(万人)

人口首位度

人口统计口径

兴宁市

28.8

77.82

37.01%

兴田街道、福兴街道宁新街道

五华县

18

91.68

19.63%

水寨镇、河东镇

丰顺县

18.5

47.87

38.65%

汤坑、汤西、汤南

大埔县

9.5

33.02

28.77%

湖寮镇

平远县

7.5

18.98

39.52%

大柘镇

蕉岭县

9.3

18.4

50.54%

蕉城镇、蕉华园区

  高品质空间配置与设施供给不足。建设用地产出效益偏低, 2019 年全市工业用地地均GDP 为 9.14 亿元/平方公里,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公共服务资源相对短缺,基础教育、基本养老等民生 设施短板突出。中心城区中小学学位紧缺,小学大班额班级占比 达 77.2%。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60 岁及以上人口占 20.04%,为全省第一,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足。城镇化与产业 发展不够协调,产业支撑、产城互动不足,产业园区配套功能有 待加强,园区内及周边城镇的教育、医疗、商务商业及休闲娱乐 等生活性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 多,城区停车困难、高峰期交通拥堵,管道天然气普及率不高, 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图1-10 2019 年广东省各市工业用地(含仓储物流)地均GDP(亿元/平方公里)

  城镇对乡村的带动作用有待加强。城乡生产要素流动仍然存在障碍,金融资源配置、人才资金单向流动。城镇对乡村地区人才、技术等输送不足,尤其是偏远农村地区科技人员和农经农技、农机等专业人才短缺现象较为突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尚不健全, 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有待完善。农业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竞争力弱,城镇对乡村特色农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仍停留在初级产品阶段。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乡村地区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涉农资金使用分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力度不足。2020 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42 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430 元,城乡差距达 12512 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低于广东省(20143 元)、韶关市(18289 元)、龙岩市(20150 元)和丽水市(23637 元)。

  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城市治理机制尚不健全,重开发建设、轻管理服务,老城新城、地上地下等空间开发管理统筹有待进一步提升,高效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疫情险情、重大公共事件的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防洪排涝、 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城市管理机构职责有待进一步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较为薄弱,街道和社区资源配置不足,服务与管理力量与需求差距较大。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智慧城市停留在硬件设施建设上, 缺少便民的智慧化应用。政府债务负担过重,以地融资、以财政支撑的建设模式难以为继。

第三节发展态势与要求

  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城镇化仍然是经济增长和结构变化的重要引擎。根据城镇化发展规律,我市城镇化已迈入加速 发展期,内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都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城 镇化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

  广东省“一群五圈”城镇化格局要求梅州更加注重城镇集聚 发展。当前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心城市和城 市群正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广东省提出构建“一 群五圈”城镇空间格局,粤东地区以汕头为中心,大力推进汕潮 揭同城化,联动梅州都市区协同发展。当前梅州人口总量减少, 且面临人口进一步被大湾区虹吸的压力,但城镇化远未结束,要 努力改变中心城区“小马拉大车”的现状,将有限的资源更加集 中投放到梅州中心城区,联动兴宁市区、五华县城共建生态组团 式的城镇群,提高人口和产业的集聚能力。

  人口结构变化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求梅州更加注重优化产业结构和供给高品质公共服务。我国正从轻度老龄化逐步进入到中度老龄化阶段,劳动年龄人口有继续下降的趋势。梅州 60 岁以上人口占比为 20.04%,65 岁以上人口占比为 14.41%, 是全省老龄化最严重的城市。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诉求表达更趋多元迫切,对城市在资源和要素配置上“以人为中心”的要求更高。因此,一方面要集中力量补齐短板弱项,加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高品质供给,特别是养老设施的供给,另一方面要适应人口结构变化, 倒逼产业结构和就业岗位供给方式的转型。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要求梅州更加注重交通支撑能力提升。 我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产业体系、流通体系和循环通道提出了新要求。 梅州生态产品丰富,拥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及梅州综合保税区等平台优势,要加快推动双龙高铁和瑞梅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强化梅州作为杭广通道和潮汕平原北上联系内陆的十字型交通枢纽优势,形成内外联动发展的区域格局。

  苏区振兴发展战略要求梅州更加注重关键领域政策扶持。国务院和广东分别出台《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 和《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梅州是广东唯一全域属原中央苏区范围的地级市,要加强与赣闽等城市的合作,谋划建设粤闽赣苏区改革开发创新发展试验区,在交通互联、产业共建和生态共保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支持政策,推动梅州苏区在新一轮振兴发展中走在全省前列,着力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要求梅州城镇化更加注重绿色低碳发展。当前我国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大力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未来城镇化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也将日益凸显。梅州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禀赋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大优势,要在城镇化的过程中适应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新趋势新要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发展,探索生态发展区的城镇化建设新模式。

  城镇化发展重心转变要求梅州更加重视城市治理。规划建设管理是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的重要手段,传统“重建设、轻治理” 的模式已不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只有强化规划引领、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才能更好地推进城镇化建设。梅州未来应更加注重运用智慧化、法治化、精准化的治理手段,注重政府、市场和社会良性互动,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梅州更加注重城乡融合发展。城镇化既要 促进城镇的发展,也要支持乡村的振兴,新一轮城镇化将以城乡 统筹、融合发展的系统思维,破除阻碍城乡人才、土地、资金、 技术等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更加均等地配 置城乡公共资源。梅州应抓住国家战略机遇,通过以城带乡、以 工促农,推动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 城乡融合发展。

  与此同时,我市城镇化发展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全球经济衰退、逆全球化抬头使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强,经济增速放缓将影响我市城镇化发展。未来我市应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用好用活老区苏区政策,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深刻影响,准确识变、科学应变、 主动求变,推动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立足我市城镇化发展的新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科学 确定未来一段时期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要求和总体部署, 以高质量的城镇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顺利开启全面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1+1+9”工作部署,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立足全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和生态发展区定位,狠抓发展第一要务,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融入城市,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形态,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努力将梅州建设成为粤闽赣区域性中心城市,争当生态发展区建设先行示范市,探索具有山区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核心,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着力提升人口素质和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常住人口,不断提升城市宜居宜 业水平,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 全体人民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

  内涵发展,品质提升。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安全格局 为基础,构建区域联动、组团发展的城镇化空间格局,推动城市 发展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升转变,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优化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传承客家历史文脉,提高城市功 能品质,建设人民美好生活的空间载体。

  创新引领,资源集聚。紧跟时代步伐,坚定不移推进重点领 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坚决破除制约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障碍。强化对都市区、县城区、产业区和创新平台的空间保障, 适度加大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的资源投放和支持力度。

  工农互促,城乡融合。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与乡村振兴 战略,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良 性互动,构建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 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发挥城镇对乡村的辐射带 动作用,乡村对城镇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 2035 年,梅州将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5%以上,城镇化发展方式全面转型、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全面优化,城市功能品质全面完善,新型城乡关系全面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现,生 态环境与客家文化全面保护,人的全面发展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 得到充分彰显,实现梅州苏区振兴发展。

  ——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全市城镇化健康有序 发展,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 65%以上。新型人口管理服务制度全面建立,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面均等覆盖,农 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的能力显著提升。

  ——城镇化发展格局更加成熟定型。组团式的新型城镇化空 间格局基本形成,城镇人口向中心城区集聚态势更加明显。中心 城区、县城、重点镇和一般镇协调发展,组团式、网络化的城镇 体系基本成型,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成效更加明显,嘉应新区实体 化基本形成,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

  ——现代化城市基本建成。城市功能品质更加完善、创新活力迸发、运行智慧高效、客家特色彰显、生活方式绿色低碳、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抵御风险冲击能力大幅增强,宜居、创新、 智慧、绿色、人文成为城市显著特征,安全健康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成为人民享受美好生活的幸福家园。

  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程度显著提升,统一的规划体系全面建立,精明增长、集 约高效的空间治理方式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 局基本形成,城市发展资金保障机制更加完善,行政管理服务质 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城乡全面融合发展基本实现。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 性通道全面打通,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实 现,城乡产业发展趋于协调,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城乡发 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 加完善。

  锚定 2035 年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目标,我市“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努力实现如下目标:到 2025 年,人口与产业、公共服务、社会就业实现良性互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质量明显 提高,人口及经济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更方便、更美 好、更安全,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实现新提升,社会治理体 系更加完善,蕉岭县、梅县区畲江镇、五华县华城镇城乡融合发 展省级试点任务基本完成,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常 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58%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逐步缩小。

表 2-1 梅州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指标体系

类别

指标

单位

2020 年

2025 年

2035 年

属性

经济发展及城镇化水平

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1.58

58%左右

65%以上

预期性

2.地区生产总值(GDP)

亿元

1207.98

1800

预期性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亿元

228

350

预期性

城市服务

4. 城镇基础教育 千 人 学 位数,其中:

幼儿园

43

>43

预期性

小学

80

81

预期性

初中

42

>42

预期性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

93.57

>90

预期性


类别

指标

单位

2020 年

2025 年

2035 年

属性

城市服务

6.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

施面积

平方米

1340.93

1500

1800

预期性

7.每千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5.3

6

6.5

预期性

8.每千人口拥有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0.59

≥2

≥4

预期性

9.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40.5

55

待省定

预期性

10.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13.02]

[10]

[20]

预期性

11.外来务工人员新享有城镇保障性住房

户/套

[1879]

[800]

[1000]

预期性

12.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分担率

%

30%

33%

38%

预期性

13.5G 网络用户普及率

%

8%

73%左右

95%左右

预期性

14.城镇每百户拥有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平方米

30

32

35

预期性

城市环境

1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24.29

39.29

44.29

预期性

1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100

预期性

1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3.16

44.1

46

预期性

18.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8.6

按省核定目标执行

约束性

城乡融合

1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

——

1.72

——

——

预期性

20.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100

100

100

预期性

21.衔接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的农村公路路段技术水平

达三级及以上比例

%

100

100

100

预期性

22.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的自然村比例

%

100

100

100

预期性

2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60

——

预期性

注:带[ ]指标值为累计值,其中 2020 年为 2016—2020 年累计值,2025 年为 2021—2025年累计值,2035 年为 2026—2035 年累计值。


第四节 发展道路

  立足生态发展区定位,坚持“面上共抓保护,点上高效开发”,探索“产、城、人、文、旅”一体的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促进“生态、生产、生活”三大空间的交融互动与有机统一,筑牢粤北生态屏障,狠抓发展第一要务,奋力谱写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新篇章。

  建立适应生态发展区需求的城镇格局。围绕打造重要生态屏障,推进城区、开发区点状集聚开发,推动中心城区往南拓展, 推进嘉应新区实体化发展,引导人口向梅州中心城区和县城集聚。 通过发展与生态功能相适应的生态产业,形成具有较强人口城镇化吸引能力的空间载体,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

  打造产城融合、创新驱动的产业集群化发展平台。以梅州高 新区、县域产业园区为重点,在推动产业要素空间集聚的同时, 大力推动园区所在镇的城镇化进程,通过高标准配套公共服务设 施,塑造高品质人居环境,吸引创新创业人才和高技能劳动力安 家落户,实现以产兴城、以城聚产和产城融合。利用山区特色自 然人文资源,依托中心镇、专业镇、特色小镇、美丽小城镇,发 展现代化农业和特色旅游业,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构建现代 服务业集聚区。

  建设具有山地和滨水特色的现代化城镇空间。以保护梅州山水脉络为前提,构建依山顺势、显山露水、森林围城的特色城镇 风貌,传承客家特色,提升滨水地区的空间风貌设计,推动以台地开发为特色的山地工业园建设,以缓坡开发为主的山地宜居城 镇建设。建立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和城乡客运交通体系,发展城市 慢行交通系统,提升居民出行效率和品质;建设“覆盖城乡、基 本均等”的公服网络,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城镇与自然生 态和谐发展,打造山区现代化新型城镇。

  塑造历史文化与生态文明协同保护的城镇化风貌。将文化传 承和生态保护视为梅州城镇化发展的核心优势和彰显城镇软实力 的关键资源,依托梅州苏区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和侨乡文化,推 动文化传承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促进城镇建设与文化风 貌相互融合。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空间格局构建和生态红线 划定,构建全域覆盖的城乡公园体系,在推动城镇化发展的同时 巩固山区生态屏障的地位与作用。


第三章 提升城镇对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

  坚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城镇化发展各方面,以更 强的产业支撑、更积极的人口人才政策、更优的公共服务、更好 的资源供给,全面提升梅州的人口吸纳能力,吸引更多的农业转 移人口和外来人员进入城镇。

第一节 增强产业对人口的支撑能力

  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坚持工业强市,按照绿色低碳发展的取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布局优化,合理划定工业控制线,大力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以产业园区为载体, 集中发展要素,突出主导产业,培育优势产业,探索建设粤闽赣苏区改革试验区,打造高质量绿色产业集群。推动生态型产业发展,谋划建设一批生态价值转换平台,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产业对人口的集聚能力,吸引外出人口回流以及外来人员来梅工作。梅江区重点抓好梅州经济开发区铜箔、高端印制电路板等 7 个增资扩产项目建设,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和产城融合发展区。梅县区重点抓好铜箔、汽车配件等一批增资扩产项目建设,力促早日投产。兴宁市重点抓好先进制造业、 生态食品、现代轻工纺织和医疗器械等项目建设。平远县重点抓好高性能覆铜板、绿色钙基产业园、稀土、光伏复合等项目建设。 蕉岭县重点抓好新型建材、光伏、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健康高科技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大埔县重点抓好陶瓷、电力、信息技术新材料、冷链物流等项目建设。丰顺县重点抓好电子信息、智能装备、钢铁产能置换和万洋众创城、国际声谷等项目建设。五华县重点抓好绿色新型建材产业园、智能矿山机械产业园、景田矿泉水(梅州)等项目建设。

  发展壮大特色现代农业。突出梅州农业特色,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做优做强茶叶、蔬菜、水产、花卉等优势产业,积极 发展林下经济和林业产业,高水平打造一批面向大湾区市场的农 产品生产基地,推动省级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建设一批现代农业 产业园。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构建“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抓好粮食安全和“菜篮子” 工程,发展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做强做大农业产业,提升农业产业对人口的吸引力。

  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立足梅州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和 生态优势,展现世界客都魅力,焕发历史文化名城、红色苏区的 时代价值,积极培育发展文旅产业,吸引外来人口来梅旅游,并 以旅游促进外出人口回流,走出一条特色文化引领带动人口增长 之路。

  

第二节 实施积极的人口人才政策

  坚持尊重意愿、循序渐进的原则,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建设更加高效的人口管理服务制度,以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 配套建设为抓手,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人员。

  提高人口吸纳能力。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培育优势产业,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人口集聚能力。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权益,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集聚,有序引导本地乡村居民就地就近进城落户。制定返乡人员创业扶持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外来人员与城镇户籍劳动者享有公平的职业发展机会,吸引外来人员来梅工作。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创新人才政策和激励机制,全方位做好“引育用留”工作。继续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加大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对接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争取省内高校加大定向培养教师、医生、农业技术等专业人才力度。

  创新人口管理服务机制。推动居住证制度扩面提质,加强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管理,提高居住证申领、续签便利度。提高居住证含金量,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逐步实现居住证持有者在公共服务上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探索建立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并轨, 逐步实现身份证承载居住证功能。探索建立新型人口管理制度, 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进一步明确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权益,加快简化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流程,实现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跨地区、跨部门办理。建立实有人口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完善人口动态采集更新机制,建设完善覆盖全市实际居住人口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在蕉岭县、梅县区畲江镇、五华县华城镇等城乡融合发展改革的试点地区,探索建立更为宽松的人口城乡有序流动管理机制。

第三节 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夯实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人员社会保障基础,发挥政府在基 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作用,以就业创业、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住房保障为重点,推动公共资源按照常住人 口规模配置,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多渠道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加快城市产业布局调整, 强化促消费、扩内需政策扶持,发展大文旅、互联网、体育、大健康、特色现代农业等产业,提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因地制宜发展零工市场或劳务市场,搭建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平台, 支持农业转移人口从事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增加收入。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创业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多样化创业。

  提高随迁子女的教育服务保障水平。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 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基本实现“幼有 所学,学有所教”。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流入地义  务教育保障范围。加大中心城区和县城等人口流入地区的教育资 源供给。科学测算学位需求,加快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和中 小学校,确保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逐步将随迁子女纳入 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高中教育保障范围。完善随迁子女易地升 学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以本地学籍、居住年限、连续接受教育年 限等为依据的中高考报考制度,全面保障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教育 权利。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统筹不同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形成与常住人口健康需求相匹 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城镇基本医疗卫 生服务资源,引导医疗资源向常住人口集中区扩展。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农业转移人口,保障进城务工人员依法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并享受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居住证持有人按本地居民同等标准缴费和享受待遇。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跨区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

  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与城 镇职工依法平等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加大基本养老保 险参保扩面力度,将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人群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体系。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允许符合条件的 农业转移人口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推动临时救助制度覆 盖所有常住人口。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完善以公租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视需研究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建设,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模式和布局,提高全市农业转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常住人口的住房保障水平。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新城新区开发,配套建设交通便捷、功能完善的公租房。稳步推进公租房建设,适时调整住房保障申请的条件,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与本地户籍居民在申请条件和审核流程等方面一视同仁,优先保障举家迁徙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需求。提升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旧城等农业转移人口集中居住区配套设施水平,支持企业和用工单位建设公寓和员工宿舍,改善企业集体宿舍等居住条件。扩大公租房、租赁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逐步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第四节 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

  强化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帮扶关怀和社会参与水平, 提升农业转移人口技能素质,创造机会均等、权利共享和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塑造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发展。

  加强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发挥政府、企业、学校等作用,强化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其在城市稳定就业能力。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工程,积极开展定向定岗培训、急需紧缺职业专项培训、职业转换培训和创业培训。统筹利用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等对符合条件的就业重点转移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聚焦用工矛盾突出行业,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自主培训评价组织,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薪资待遇挂钩机制,激励农业转移人口提升技能。推动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职业院校课程设置与主导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契合度,加快培育“教师+技师”等双师型师资队伍,推进公办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探索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

  加强农业转移人口的帮扶关怀。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及志愿者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关爱农民工的宣传教 育和交流培训活动,帮助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尽快适应城市生活。鼓励用工单位主动关心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居住生活等方 面困难。完善农业转移人口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公共文化 体育设施,丰富农业转移人口的业余生活。鼓励用现代企业文化 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向现代产业工人的转型。

  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水平。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 流入地加入党组织、工会和社团组织,引导其有序参政议政和参 加社会管理。依托社区居委会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与社区各类活 动,支持其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探索通过规划听证会、公众咨 询会、社区评议会、民情恳谈会、网上论坛等方式,引导农业转 移人口合法地表达诉求。

第五节 完善市民化配套政策

  完善市民化财政资金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吸纳落 户数量挂钩政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人口流入地政府吸纳 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积极性。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吸纳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用好财政农业 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吸纳农 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地区。贯彻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 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地区倾斜的政 策,建立财政建设资金对吸纳落户较多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补助 机制,市级财政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市政公用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及配套政策,推动实现多主体参与成 本分担。

  深化“人地挂钩”机制。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计口径, 建立常住人口常态化统计机制,科学确定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规模。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要充分考虑人口规模因素特别是进城落户人口数量,科学测算和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制定中,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各县(市、区)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专项安排进城落户人口相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合理增加农业转移人口配套的城镇住房、教育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等用地供给。统筹考虑人口流入流出地用地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拆旧复垦指标交易。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权益。加快完成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提高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质量。建立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 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维护保障机制和市 场化退出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相关权益,农民自愿退出农村“三权”应依法获得合理补偿,不 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第四章 构建统筹协调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紧紧抓住城镇群和中心城市发展重大机遇,积极融入省“一 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共建汕潮揭都市圈,增强梅州作为粤闽赣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中心城区、县城、小城 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努力形成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空间 动力机制。

第一节 加快融入区域发展格局

  立足全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和粤北生态发展区定位,围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主动融入“双区”“双城”发展大局,加强与汕潮揭山海协作,联动北部生态发展区,与闽赣“同频共振”,提升我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和功能作用,全面融入区域发展格局。

  优势互补,深度融入“双区”“双城”格局。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畅通对接“双区”铁路大通道,建成梅龙高铁,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 2 小时交通圈。推动梅州通往惠州、深圳最便捷的高速通道建设。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航空运输网络,推进梅县机场迁建。完善高效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深化穗梅对口帮扶,依托广梅园、综保区等重大产业平台主动承 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发挥梅州生态优势,适度发展与粤港澳大湾区优势互补的数字经济、洁净医药、电子元器件等环境敏 感型产业。打造一批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高品质旅游景区和精品线路,将梅州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优 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和休闲旅游目的地。筑牢粤北生态屏障,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提供生态安全支撑,探索建立梅州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区域的生态产品横向补偿和经营开发长效机制。

  同频共振,打造粤闽赣苏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强与赣州、龙岩、三明和汕尾等老区苏区地区的交流互动和合作发展。加强省际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的对接,打通省界断头路, 推进省际干线公路改扩建,提升边界地区的公路通达能力。开展区域红色文化旅游合作,共同打造粤闽赣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及红色研学圈。积极促进粤闽赣省际边界产业共建,谋划建设粤闽赣苏区省界产业园。发挥粤闽赣协同联动发展优势,共同争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空间保障等领域的国家政策支持。学习借鉴赣州、三明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经验做法,努力在传承红色基因、打造产业集群、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绿色转型发展、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等方面干出亮点、做出示范,走出一条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两山转化,共建广东北部高质量生态发展区。主动对接南岭生态旅游公路建设,谋划建设梅河韶高等级旅游公路,形成串联清远、韶关、河源、梅州的粤北生态旅游公路。以南岭生态旅游公路为纽带,积极融入南岭国家公园建设,共建南岭生态旅游走廊。依托区域旅游景区、名人故居和传统村落等生态人文资源, 共同打造旅游精品线路,开展区域旅游互推合作,推动两地互为旅游客源地与目的地,促进旅游高质量发展。强化跨界流域污染联防联治,加强东江、铁山渡田河等重要流域的水源保护,协同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和沿线生态修复,保障区域水生态安全。

  山海协作,推动梅州与汕潮揭协同发展。大力开展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筑牢南岭山 地生态屏障,保障粤东区域饮用水水源安全。探索实施韩江流域 省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构建流域水源共保、生态环境共治 的管理机制。加强梅州与汕潮揭交通联系,强化区域疏港交通建 设,推进蕉岭经大埔至潮州的疏港通道建设,提升韩江内河航道 的通航能力,进一步打通梅州出海通道。积极推动与汕潮揭开展 区域产业合作,加强梅州国际无水港与汕潮揭港口群和航空口岸 联动发展,推动丰顺、大埔率先融入汕潮揭都市圈。推进区域公 共服务共建共享,将梅州打造成区域性高水平医疗中心。推动梅 州与汕潮揭共建教育合作交流基地,共同打造一批职业教育一体 化协同发展平台。

图 4-1 区域协同规划图

第二节构建“一核引领、四片联动”的市域发展总体格局

  综合梅州市域自然地理格局、交通条件、人口和经济地理格 局,构建“一核引领、四片联动”的市域发展总体格局。

  打造“一核引领”的城镇发展核心。“一核”是指以梅州中心城区、兴宁市区和五华县城为主的城镇发展核心。充分发挥梅江、 兴宁两大盆地国土空间拓展优势,推进嘉应新区实体化和广梅园产城融合发展,通过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产业分工协作,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动要素资源重点向广梅园及周边园区、 高铁高速沿线集聚,着力打造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深度一体化的经济增长极,强化“一核”的引领作用。梅江区要加快扩容增效步伐,抓好嘉应古城保护,建设“诗画梅江、文明客都”。梅县区要推进产业集聚地提质增效,持续推进梅县新城综合开发, 建设“美丽梅县、客都明珠”。兴宁加快南部新城、叶塘和水口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工贸新城、智慧兴宁”。五华要重点发展五金机电、先进装备制造和医药制造,建好足球小镇和琴江新区,建设“工匠之乡、宜居五华”。

  打造“四片联动”的县域特色发展组团。“四片”即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四个特色鲜明的县域组团。充分发挥四个片区在生态山水资源、长寿富硒产品、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等方面的优势,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现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 打造功能明确、协同并进的县域经济发展增长极。平远县要发展生态旅游、稀土新材料、绿色家居建材等产业,建设“精致小城、大美平远”。蕉岭县要大力发展健康养生产业,加快建材产业绿色  转型,以长寿文化驱动县域绿色发展,建设“世界寿乡、富美蕉 岭”。大埔县要依托红色文化、陶瓷文化、小吃文化等资源,发展  绿色健康产业,建设“客家世界的香格里拉”。丰顺县要打造国际  声谷,大力发展健康养生、温泉旅游产业,对接汕潮揭一体化发 展,实现“财丰人顺”。

图 4-2 市域总体发展格局图

第三节引导城镇体系优化布局

  根据“一核引领、四片联动”的市域发展总体格局,优化市域城镇体系等级结构和城镇规模等级,建立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 推动高质量的城镇化发展。

  优化市域城镇等级结构。顺应人口向中心城区、县城集中的 趋势,引导人口有序增长和合理布局,提升中心城区和其他战略节点城镇规模能级,构建“市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四级城镇等级结构。推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资源加快向梅州中心城区集聚,推动中心城区往南拓展,建设广梅园产城融合片区,提升梅州中心城区的首位度和区域辐射能力。结合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在原有中心镇的基础上, 结合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将有限的资源聚焦到 12 个重点镇,将其作为县域经济和公共服务的副中心,带动周边镇和乡村振兴发展。

图 4-3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优化市域城镇规模等级。根据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将全市划分为“中等城市—小城市—中型镇—小型镇”四个城镇规模结构, 其中:包括 1 座 50 万以上的中等城市(梅州中心城区);3 座 20万人以上的I 型小城市(兴宁市区、丰顺县城、五华县城),3 座 10—20 万人的II 型小城市(大埔县城、平远县城、蕉岭县城);12座 1—5 万人的中型镇;72 个 1 万人以下的小型镇。

表 4-1 市域城镇规模结构一览表

规模等级

城镇人口

数量

城镇名称

中等城市

50—100

1

梅州中心城区

I 型小城市

20—50

3

兴宁市区、五华县城、丰顺县城

II 型小城市

10—20

3

大埔县城、蕉岭县城、平远县城

中型镇

1—5

12

兴宁市:坭陂镇、叶塘镇、水口镇丰顺县:丰良镇、隍镇、埔寨镇

五华县:华城镇、安流镇、横陂镇、转水镇

大埔县:高陂镇、茶阳镇

小型镇

<1

72

其他乡镇

第四节强化中心城区龙头地位

  充分发挥中心城区集聚高端要素、引领创新驱动、参与区域 竞争的核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增强对周边 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

  加快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围绕建设粤闽赣区域中心城市的总目标,坚持做强功能,做大产业,做优服务,形成“一带一城一区”的空间格局,其中,“一带”为梅江产业经济发展带,“一城”为梅州主城,“一区”为广梅园产城融合片区。梅江区、梅县区围绕世界客都、东亚文化之都定位,着力打造古城与新区、保护与创新相融合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到 2035 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

  地面积达到 110 平方公里,城镇常住人口规模达到 95 万人、占全市的比例达到 23.75%,中心城区首位度有效提升。

图 4-4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图

  推动梅州主城扩容提质。优化中心城区总体功能布局,统筹新区建设和老城改造,完善创新创业、商业服务、居住配套等功能。实施江南新城二期开发,整合客都大道以南及清凉山郊野公园的部分区域,谋划建设南部新区,打造成为生态经济创新中心、  高端产业集聚区和山水宜居新城,推动中心城区往长沙方向南拓, 促进中心城区逐渐与广梅园、综保区、无水港实现融合发展。加快城北商贸物流园、城东工业走廊建设,谋划新建城北工业园, 提升城区北部的产业集聚能力。高水平规划建设高铁片区、南口片区和槐岗片区,打造城西高品质门户区域。推动芹洋半岛与东山教育片区、梅州经开区、西阳片区联动发展,优化城区东部发展板块。规划建设江北高校片区,实施江北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推动江北城区发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绣花”功夫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绿色社区创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优化提升嘉应古城和攀桂坊、红杏坊“一城两坊”,做好省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工作,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坚决杜绝破坏历史文化资源、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等行为。持续实施“十个一批”城建民生事项, 完善市政、交通、商贸、公共服务等设施。加快建设城区G205、G206 国道改线工程,拉开城市框架。

图 4-5 梅州主城空间结构图

第五节推进县城集约化发展

  县城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空间、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 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要顺应人口总量增长放缓,土地规模约束趋紧的趋势,推动县城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升转变,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推进县城更新行动,补齐短板弱项,提高县城的综合承载能力。

  兴宁市区:构建“一核两轴、一环多中心”的空间格局。以 老城中心为基础,大力推进南部新城和“四馆一场”建设,打造 梅州副中心城市服务核心。依托创新创业发展长廊,优化提升广 州天河(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和互联网产业园,积极发展商贸 物流产业,加快产城融合发展。推动兴宁南站高铁站场及连接线 建设,谋划建设梅龙高铁兴宁南站综合枢纽客运站,将其建设成为展示兴宁形象的重要窗口。重点补齐综合交通、医疗卫生、教育、市政公用、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到2035年, 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4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达到35万人。

图 4-6 兴宁市区空间结构图

  五华县城:构建“两心两轴七片”的空间发展结构,推动县 城向东部、南部拓展,拉开城市框架。构建区域畅达的快速交通 路网,谋划五华至惠东高速公路、五华至东源高速公路建设。推 进国道G238 线五华县城段改建工程、国道 G355 线五华县油田至安流段升级改造等工程,有效解决过境交通穿城问题。以广州番 禺(五华)产业转移园、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为核心载体,大力发展五金机电、食品饮料、医药制造、装备制造等产业,建设 为新型工业化示范区。重点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医疗综 合服务能力不足、文化设施不完善、旧村庄更新改造缓慢等方面 的短板弱项。到 2035 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 35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达到 30 万人。

图 4-7 五华县城空间结构图

  丰顺县城:构建“一环两心两轴多片区”的空间格局,重点 推动县城沿国道G206 线、国道 G235 线等交通干线拓展,拉开县城框架。完善县城内部交通设施,打通断头路;加强榕江北河两 岸交通联系,谋划建设跨河桥梁。推进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完善 园区居住、教育等配套设施建设,实现产城融合。加强县城滨水 公共空间的风貌管控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打造客潮文化特色 显著的魅力县城。推动县城在文旅体育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到 2035 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 28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达到 25 万人。

图 4-8 丰顺县城空间结构图

  大埔县城:构建“一核一带、一环六片”的空间格局。加快 推进万川康养新城、下沥新区建设,拓展县城发展空间。推动县 城市政道路改造升级,推进国道 G235 湖寮段改线、省道 S221 湖寮至枫朗段改线等工程建设,与县城南部环路干道串联形成组团环线,提升县城内外交通联系能力。加强梅潭河两岸建筑风貌管控,打造成为山、水、城、景相融的宜居宜业宜游客家城。发挥“世界长寿乡”品牌优势,激活历史文化资源,发展康养文旅产业。重点补齐综合交通、医疗卫生、教育、文旅体育、市政公用等方面短板弱项。到 2035 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 12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达到 12 万人。

图 4-9 大埔县城空间结构图

  蕉岭县城:构建“两轴四片”的空间格局。推动县城向南部、 西部拓展,拉开城市框架。打通对外交通大通道,推动龙岩武平至梅州高铁蕉岭段建设。完善县城骨干交通,推动国道G205 线城区段改线,缓解过境交通压力。发挥“世界长寿乡”品牌效应,  发展健康养生和生态文旅产业,将县城打造成“富美寿乡小城”。 加强省际产业合作,重点推进广州南沙(蕉岭)—广福镇产业平台规划建设。规划建设“卡拉比—丘”数学小镇,构建“数学+”产业体系。推动新型建材产业发展,实现传统建材产业绿色转型。 重点补齐普惠性养老托育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市政交通设施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到 2035 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 14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达到 12 万人。  

图 4-10 蕉岭县城空间结构图


  平远县城:构建“一带两轴七片”的空间格局,按照“北拓、 中优、南协”的思路,重点打造北部新城,集中优化老城区,并加强南部新城与老城区、生态工业园的功能协调互补。加强内外部交通能力,推进瑞梅铁路平远站站场建设,谋划建设多条连接国道G206 线平远绕城段的东西向市政道路,逐步形成“三横四纵”高效畅通内循环网。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强园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园区土地使用效率,大力引导各类稀土新材料、装备制造、中医药企业入驻园区,促进产业向集群化与纵深化发展。提升城区综合环境品质,加快中部老城区更新步伐,推进大柘河碧道建设,打造“精致小城·大美平远”。重点补齐市政交通、 养老托育设施、产业平台配套、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到 2035 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 12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达到 10 万人。

图 4-11 平远县城空间结构图

第六节加快产城融合发展

  推动产业园区与周边临近城镇的互动融合,促进产、城、人、 交通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职住平衡、宜居宜业、交通便利的现代化产城融合平台,打造功能复合的新型城镇化载体。

  高质量推进产城融合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产业园区的就业带动作用和城镇地区的服务支撑作用,促进产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城市功能向园区拓展,构建以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为核心的产城融合平台和高密度城镇群,重点建设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畲江镇区、广州天河(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兴宁市区、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五华县城、广州南沙(平远) 产业转移工业园—平远县城、广州海珠(大埔)产业转移工业园—高陂镇区、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埔寨镇区和广州南沙(蕉岭)—广福镇等产城融合平台,实现从单一生产型园区向生产、服务、消费多点支撑的综合性城区转型,努力建设宜工、宜商、宜居的产业新城,为推进就地就近市民化提供优良载体。

  推进园城一体化规划建设。推动各类产业园区与城镇服务功 能衔接嵌套,规划建设产城融通的交通网络,推动供水、污水、供电、燃气、通信、环卫等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共建共享教 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产城融合平台建设 一所中小学、一所职业院校、一家医疗卫生机构、一个生活区、 一个商业区、一片公共绿地以及一条到城区的公共交通线路的“七 个一”工程,实现城镇服务功能与产业发展相配套。

图 4-12 梅州市产城融合发展图

第七节有序建设美丽小城镇

  充分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的节点和纽带作用,实施小城镇品 质提升行动,增强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水平。

  实施小城镇品质提升行动。加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控,优化 小城镇空间布局,结合自然环境和人文特色,突出“小规模、小 街区、小尺度”的建设形态和独特的小镇风貌,强化圩镇建设, 重点完善农贸市场、垃圾收运、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城镇环境整治,切实解决部分小城镇环境“脏、乱、差”问题, 建设一批绿色宜居住宅小区,引导农村人口在镇区集中居住。

  推动一批具有区域辐射带动能力的重点镇建设。在现有省级中心镇、专业镇的基础上,结合市域各镇城镇人口规模、空间发展格局,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和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辐射带动能力的重点镇,作为县域发展副中心。依托园区、景区等载体平台提质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突出产业发展特色,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适时配建县级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县域公共服务副中心,辐射带动所在片区的乡镇发展。


  推进一批美丽小城镇建设。因地制宜培育建设一批具有梅州 客家魅力、产业特色鲜明、产城人文旅融合、宜业宜居宜游的美 丽小城镇。促进镇域产业发展,结合绿色产业体系构建,支持各 镇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打造 1—2 个特色主导产业,推动

  23个美丽小城镇示范点建设。推进现有的 10 个特色小镇规范建设和发展。按照集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服务链于 一体的理念,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业、文化和 旅游融合发展。  

表 4-2 梅州市美丽小城镇试点镇名录一览表


行政区

美丽小城镇名称

梅江区

西阳镇

梅县区

畲江镇、雁洋镇、松口镇

兴宁市

坭陂镇、水口镇、径南镇

五华县

华城镇、安流镇、横陂镇

丰顺县

隍镇、丰良镇、八乡山镇

大埔县

高陂镇、茶阳镇、百侯镇、三河镇

平远县

石正镇、仁居镇、东石镇

蕉岭县

新铺镇、长潭镇、三圳镇

  

第五章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设富有活力、和谐宜居、低碳生态、 客家特色、高效智慧、健康安全的现代化城市。

第一节建设活力创新城市

  积极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强化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提升 城市产业竞争力,使市民在就业创业中实现更大价值。

  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科技创新合作,主动融入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体系。推动建立完善与广州市高新区对口帮扶机制,开展园区对园区、孵化器对孵化器、平台对平台的精准帮扶和合作共建。精准对接珠三角地区专业镇, 共建协同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放宽政府管制、精简审批事项、降低交易成本,加强对创新创业的一站式便捷化政务服务。强化对企业研发环节的政策支持,加大财政奖励补贴,鼓励成立政策性风险补偿基金或担保公司,为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弘扬创新文化、厚植创业沃土,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城市创新创业氛围。

  强化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优化全市区域创新布局,充分发挥“一核”在全市创新格局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加强省级以上创新 平台建设,推动各类创新平台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结构优化。 加快广梅产业育成中心、校地合作协同创新基地、创新创业研发机构、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载体建设,集聚创新创业要 素,推动梅州高新区加快创建成为国家级高新区。支持产业基础 较好的县域产业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和省农业科技园区。依托梅 州综合保税区加快建设一批创新平台载体,加快创新创业示范区 发展。


 推动城市产业创新发展。围绕县域相关产业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布局一批重点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研发设计服务平台和检验检测计量标准服务机构。以数字经济为牵引,以打造绿色产业集群为重点,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增强城市就业吸纳能力。推动重大科技研发成果、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转型深度融合,加快食品饮料、家电家具、五金建材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动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推动优化生活性服务业供给, 积极发展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物业等,扩大覆盖全生命期的各类服务供给,鼓励发展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分享经济。完善城市“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建设智慧商店、 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打造线上办公、线上会展、线上教育、线上问诊、线上购物等“云上城市”新模式。


第二节建设舒适宜居城市

  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结合城市人口空间分布特点,统筹 布局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十五分钟生活圈”。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在城市内均衡配置,科学布局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实现就近入学入园。改善和提升普惠性幼儿园办学条件和保教质量, 巩固提升“5080”攻坚工程成果。支持东山中学、曾宪梓中学、梅州中学、梅县高级中学等市区骨干公办学校做优做强,打造一批名校。加快推动医疗机构提档升级,加强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和学科建设,打造一批优势明显、综合竞争力强的省级医学重点学科,推动市人民医院、粤东医院建设成为高水平医院和区域性医疗中心,争取兴宁、五华、丰顺人民医院创建“三甲”。强化多样化运动休闲服务供给,抓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 工程建设,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构建高效便利的市政公用设施网络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构建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体,出租汽车和网约 车为补充的绿色出行系统。按照小街区、密路网、微循环的方式 构建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体系,强化支路系统建设,打通丁字路 和封闭街区。加强停车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发展建筑配建停 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 系,鼓励新建建筑物超配建设停车场,推进住宅小区和机构停车 位错时共享,完善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推挤梅州市 智慧公共停车系统项目建设。完善城市配送投递设施,建设统一 分拨中转的公共配送中心,支持投递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强城市 供水、供气、供热能力建设,有序推进嘉应新区、广梅园等城市 新区及产业园区地下管网综合管廊建设。

  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优化提升城市存量空间品质,加强历史 文化保护传承,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破坏地 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 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综合采用全面改造、微改造、混合改造 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 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确定改造内容,重点改造市政配套 基础设施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鼓励 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推进老旧厂区改造,鼓励老旧厂区进行 空间功能置换,向新经济空间载体转型。推进嘉应古城、“一城两  坊”等有条件老旧街区打造街区经济,建设品质高端化、业态多 元化的商业步行街、文化街、古城古街,打造新兴文旅商业消费 集聚区。

  建立新型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完善以公租房为主的可持续、能循环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发展公租房,做好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工作。 适时调整公租房准入条件,优化轮候、配租和退出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购买运营管理服务机制。盘活存量住房资源,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强租赁房用地保障,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 鼓励国有和民营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保障性住房覆盖面。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

  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居家养老为主、社区 养老和专业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服务体系,有序扩充养老服务机 构护理型床位数。建立社区 15 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以及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引入养老、家政、物业服务等企业以及社会 组织,兴办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社区为平台、社会 组织为载体、社工为支撑,建立“三社联动”机制,大力支持志 愿养老服务,探索互助养老服务。全面推进养老机构发展和提质 增效,推进实施“南粤家政”养老服务培训工程,打造具有客家 特色的养老服务业知名品牌。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 院)改造提升工程。

第三节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提升城市生态空间品质,着 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 式,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城市。

  塑造山清水秀的城市生态空间。严格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强化“三线一单”刚性约束,保育城市生态功能。完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依托梅江、剑英公园等自然基底建设城市生态绿色廊道。加强梅江等河道、湖泊地带等城市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复, 保持原有水面控制率、水网密度和水体自然流通,增强水资源涵养能力和水环境容量。加强城市微空间更新改造,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插花地、街头绿地等小型开放空间,建设“口袋公园”、 社区体育公园、街头广场,打造微空间、微绿地体系。统筹考虑城市开敞空间,重点提升文化公园、客家公园、梅花山公园、剑英湖公园等市级综合公园,规划建设一批儿童公园、体育公园、纪念公园及湿地公园等专类公园。推进公园形态融入城市空间, 打造街心绿地和郊野公园,开展城市建筑立体绿化。利用城市周边闲置土地和污染土地,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

  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以碳达峰为牵引,分行业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加大工 业、能源、交通等领域的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力度,提高低碳能源 消费比重,促进源头减量、清洁生产、资源循环、末端治理。加 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优化能源供给结构,积极发 展光伏、风电、水电、分布式能源等绿色低碳能源,推动能源结 构低碳化。鼓励错峰用电,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机制。全面落实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动绿色城市、 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以简约适  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推广使用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大力推进绿色建材应用,推广超低能耗、 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支持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开展 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行动。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 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方式。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按照“厂网配套、泥水并重”原则,加强城市外围排水骨干河道、泵站、水闸等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强化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和污泥全处置。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鼓励采用垃圾焚烧处理技术,不断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发展可降解可循环易回收替代品。

  强化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分类推进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强化城市山体、河湖、湿地、植被的保护和生态修复。加强城市 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消除重污染天气。加大对钢铁、石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整治 排查力度,优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和管控,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煤改气”“油改气”,严格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强化城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提升城市大气环 境质量。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河道、湖泊、滨海地带等 城市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护,保持原有水面控制率、水网密度和 水体自然连通。实施城市江河水质提升工程和流域中、上游蓄水 工程,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城市饮用水源地,推进城市应急水源建设,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水环境容量。强化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因地制宜建设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推动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从对“污水处理率”向对“污水收集率”管理的转变,实现污水处理量及入口污染物浓度的“双提升”。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推进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管控修复,开展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强化土壤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加强声环境噪声污染治理,提高声环境质量水平。

第四节建设客家人文城市

  提升城市文化品牌形象。围绕红色文化、客家文化、足球文化、长寿文化、侨乡文化五大文化品牌,谋划一批文化品牌项目, 持续扩大梅州城市文化品牌影响力。至 2035 年,梅州市成为全球客家人的精神家园、国内知名红色旅游目的地、世界一流长寿旅居地、全球客侨的核心情感纽带、国际足球文化名城。


  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深入发掘、保护和创新利用文化资 源,提升文化资源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完善涵盖 市域、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 文物和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南粤古驿道、华 南历史研学基地、文物古籍等全要素的保护名录,加强文化保护 资源的数字化管理。加大文化资源普查力度,推动濒危文化资源抢救性保护。做好省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工作。推动梅 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编好地方志。

  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深化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政策改革, 推动我市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利用和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红色文化、客家文化、足球文化、长寿文化、侨乡文化等文化主题创意产业。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创建一批文化产业集聚区,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园区。大力发展文化电商、创意设计、网游动漫、数字出版、网络视频、无线音乐等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龙头文化企业。推进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建设。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增强文化品牌影响力。

  凸显城市现代文化特质。贯彻“城就是城,乡就是乡”的理念,维护古镇古村的田园风貌,深入挖掘客家城市现代文化特质, 全面推广运用城市CI。注重在新城新区建设中演绎现代梅州风貌特色,将重要节点地区打造成兼具区域文化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文化新空间。倡导全民阅读、全民健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积极向上的现代城市文化内涵,鼓励开展梅州世界客商大会、卡拉比—丘(梅州蕉岭)数学大会、梅州马拉松赛、梅州足球联赛等品牌活动,加强对外文化交流。

  高质量推进文化设施建设。优化城乡文化资源均等化配置,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公共设施的全覆盖,打造“十分钟文化圈”。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智慧管理平  台建设,实现市、县、镇、村文化资源共享和远程管理。加快社 区级文化设施的建设,配置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综合设立 图书室、老年人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室等,丰富基层文化服务供 给。完善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制度,推进总分馆制建设。

第五节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坚持智慧创新、数字赋能,适度超前布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 施、统筹建设城市大脑、打造多元融合应用场景,实现城市全域 感知、全网协同和全场景智慧,建设精准智能、高效运转的智慧城市。

  适度超前布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 5G 网络城乡全覆盖,推进“宽带梅州”“光网梅州”等行动,实施光纤宽带普及提速工程,推进千兆光纤进城市进园区、百兆光纤进农村,建设高水平全光网市。谋划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推进广覆盖、 低功耗的宽带物联网(NB-IoT)建设应用。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推进市政公用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物联网应用,改善交通、公安、水电气热等终端系统,建设智能停车设施、智能电杆等感知终端。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打造粤东北区域行业发展大数据中心。支持建设智慧工厂,推动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

  搭建智慧城市管理平台。推动政府数据、公共数据等各类数据融合、开放、应用,打造集数据呈现、科学决策中枢指挥等功能于一体的“梅州大脑”,提升城市智慧化运行管理、决策辅助和应急处置能力。打破各领域“信息孤岛”,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系统结构、管理规范,推动数据整合共享。建强城市大脑中枢系统,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 等前沿技术在中枢系统融合应用,强化城市大脑中枢系统与数据节点的互联交汇,推动各级各部门信息实时在线、数据实时流动,构建全网协同的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

  打造多元融合的智慧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多场景应用。推广智慧交通,为城市交通规划提供预测模型,提高公共交通通勤效率。推广智慧医疗,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提升医疗机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力发展智慧教育,构建“互联网+教育”大资源服务体系,探索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VR/AR 等信息技术融合的新型教学模式。探索发展智慧建筑, 对大中型规模建筑逐步实行智慧工地管理。探索研发方便市民生活出行的APP,分层整合市县各类公共服务应用,突出教育、卫生、公安高频应用接入,探索打造面向梅州市民的“数字管家”。


第六节建设健康安全城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健康和安全放在优先 发展的战略位置,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城市公共卫生防 控能力,建立健全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具备重大突发事件预 警、应急和恢复能力的韧性城市,有效保障城市安全发展和人民 生命健康。

  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城市抗震、防风、防洪、排涝、消防等设施建设,结合老城改造提高既有建筑灾害设防标准、完善防御设施。加强城市防洪设施、排水防涝设施的维护, 改造老旧破损排水管网。整治城市易涝区域,消除城市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基本解决城市内涝问题。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结合绿地、道路、建筑和水系等建设城市海绵体,提升城市对雨水吸纳、 蓄渗和缓释作用,强化源头径流量控制。健全市政公用设施常态化管护机制,推动建设自动化监测平台,确保设施运行稳定安全。

  提高城市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加快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和应急医院,建立以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为骨干,发热门诊、发热 诊室为哨点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实施重大疫情救治体系能 力提升工程,加强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感染病科和重症救治专科 能力建设。提升传染病医疗救援网络快速响应、跨区域转运和救 治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增强早期监测预 警能力。制定体育、文化等大型公共设施平疫转换预案,预留应 急空间,确保改建、新建大型公共设施具备短期内改造为方舱医院的条件,增加重要医疗物资储备,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建立健全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增强城市应急物资保障管理,推动构建“市—县—镇”三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优化重点物资产能和区域布局。完善供水、输配电、油气运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覆盖率。依托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水上航线、空中交通线等,构建水、陆、空协同的疏散救援通道系统。完善城市应急救援体系,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灾害事故应急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推动应急处置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城乡社区动员机制,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应急基地、应急通信、消防等应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章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完善治理结构、创新治理方式, 注重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

第一节优化城市空间治理

  树立精明增长和紧凑城市理念,强化规划在城市空间治理中 的引领约束作用,合理安排城市功能布局,加强空间秩序管控, 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升转变。

  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引导县、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全面落实发 展规划明确的空间战略格局、空间结构优化方向以及重大生产力布局安排,为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创新城市规划理 念,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产城融合、绿色低碳、安全健康、 人文传承等理念融入规划全过程。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 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划定生 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综合考虑人口变动 和产业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城市功能定位、空间格局、总体开发 强度、建设用地用途结构、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提高规划科学性。做好城镇战略留白用地的预留和管控,增强城 市发展弹性。

  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加强城市空间开发保护的底线管控,统筹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防止“摊大饼”式扩张。统筹 老城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统筹产业发展和居住功能,统筹城市 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引导城市人口和功能合理布局。合理控 制老城开发强度,建设更多口袋公园、街心绿地、慢行系统等公 共活动空间,合理提高路网密度。优化梅州中心城区和县城空间 布局,强化存量空间更新指引,加大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 务设施、产业发展等空间保障。推动新城新区、各类产业园区与 城市服务功能衔接嵌套,促进产、城、人、交通一体化发展,实现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

  促进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人地挂钩”“增违挂钩”“增存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机制。推动城镇增量空间精准投放,重点保障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盘活利用存 量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推进低效用地 再开发,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存量土地扩容增效。推行产业项 目“标准地”制度,对新建产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综合评估,因 地制宜设定控制指标,完善产业项目准入要求,提高土地供应效 率。建立工业用地产出效率激励机制,提升工业用地容积率,健 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 业用地供应机制,加快推动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建设。积极推广节 地型、紧凑式、高效开发模式,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用途合 理转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在广梅园等产业园区试行与土 地产出强度相挂钩的激励政策。

  提升城市颜值和气质。坚持把“美”的理念落实到城市设计全过程,做好城市建筑形态设计,加强对城市开敞空间、重要廊道和节点、天际轮廓线等空间秩序的控制引导。注重老城区更新中的历史保护和文化传承,以嘉应古城和攀桂 坊、红杏坊“一城两坊”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为试点示范,营造小尺度、有温度的宜人城市空间。加强新城区建设中城市色彩、建筑形态等的引导管控,加快建设江南新城二期、高铁片区等一批现代化城市新区。推进城市微改造工程,加强城市街景、开放空间、街头边角、 景观小品、标识系统等精细化设计。加强梅江、石窟河、宁江、梅潭河沿岸等重点地区风貌控制,加强建筑外立面和新建高层建筑管控,塑造具有客都特色的城市风貌。

第二节创新完善城市社会治理体系

  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和配套资源向基层下移,加强城市社区治理,维护城市社会稳定和安全,提升城市社会治理能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健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政治、自治、 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在有条件的基层组织中逐步推进党的组织全覆盖。加强基层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县(市、区)职能部门、街道(乡镇)在城市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制度,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基层政法单位、综治维稳部门的人才物保障,提升基层综治维稳的战斗力。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 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化渠道。

  增强城市社区治理能力。以社区为城市社会治理的关键载体,打通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改善城市“微治理”。  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为主体,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密切协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驻地企业单位与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基层社区社会共同体。推进现代社区和完整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治工作站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因地 制宜建设社区居民综合服务线上平台,推动就业、养老、医疗、 托幼、家政等便民服务场景有机集成。建立健全社区服务标准体 系,加强社区服务质量监管。培育壮大社区专业人才和社区工作 者队伍,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依法有序参与城市社区治理,探 索配置社区律师、社区心理咨询师、社区矛盾调解师等。支持有 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引入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构,逐步实现住宅 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提高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推动社区全 面建立常态化协商议事机制,探索建立“虚拟社区”等面向不同 人群的沟通平台,畅通公众表达合理诉求和参与城市治理渠道。

  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矛盾风险防控协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统筹推进市县镇村四级信访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信访信息化智能化一体化建设,打造一批新时代梅州“枫桥经验”示范点。健全劳资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建设。

  打造升级版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完善群防群治机制, 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基层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创建试点,推动“雪亮工程”和“智慧梅州”有机融合,加强平安梅州视频监控,织密织牢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强对城市人员密集重点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巡查和现代化科技防控,加大安全员和安保设施配备力度。加强工业园区等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 推进建筑施工、消防、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整治,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率先建成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进无命案县、镇和无刑案村居创建工作,确保每 10 万人命案发生率持续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积极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深入开展整治突出毒品问题行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提升城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和标准化水平。健全梅州市社会治理领域的法规规章,及时推动城市社会治理领域地方性法规和 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全面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积极开展法 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全  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普法工作。严格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 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 政执法,做好市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衔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 执法。支持各县(市、区)建立健全与城市发展特点和需求相适 应的城市治理标准体系,重点围绕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环境 整治、市容环卫等领域,制定完善相关技术和管理标准。

第三节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有序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提高 城市政府行政管理效能和空间治理效率。

  优化城市行政资源配置。按照城市管理服务职能需求,统筹利用行政管理资源。优化机构设置,因地制宜引导城市政府按照大部门制要求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科学配备、动态调整人员编制,优先满足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社会管理、 公共服务等领域用编需求,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行政决策、 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优化政府职责体系,赋予城镇政府相应自主权。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赋予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因地制宜依法赋予街道行政执法权。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强镇放权,依法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至镇一级或委托镇一级行使。优化开发区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完成梅州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梅州综合保税区管理体制。

  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深入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建立首席数据官(CDO)责任制,进一步优化数字政府项目管理和数  据共享管理,全面增强数字政府统筹协作力度。加强省市一体化 政务云、政务网络及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节点建设,持续丰富业务应用和支撑服务,夯实数字政府基座,争创省数字政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样板。依托数字政府大平台、大系统,构筑政务服务、 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行政协同等业务应用体系,全面增强政府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履职能力。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政易”“粤商通”等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和“服务下沉”,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互通、便捷高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推进数字政府各类标准规范的应用实施,提高网络安全保障水平,构建安全有序一体化的新型“网上政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加快构建数字技术辅助政府决策机制,提高基于高频大数据精准动态监测预测预警水平。强化数字技术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的运用,全面提升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优化城镇行政区划设置。推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按规定适当优化调整基层行政区划设置。精准识别 增长型和收缩型城镇,稳妥有序调整人口收缩城镇行政区划,根 据实际情况推进收缩型乡镇合并和村居撤并,优化村镇规模结构 和生产要素合理配置。

第四节创新城市发展资金保障机制

  加快财税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与城市建设运营周期相匹 配、稳健可持续的城市财务平衡体制机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县财政关系。争取国家 和省财政加大对梅州市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市辖区财政保障能力,推动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区人口集聚。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 署,健全地方税体系,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积极培育壮大地方 税税源。健全税费征管体系,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 企业的管理。

  构建多元可持续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统筹利用财政、金融等政策工具,科学组合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合理 设计投融资方案,探索项目综合收益平衡机制。建立政银企对接 长效机制,鼓励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 提下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行超长期城 市政府债券、永续债券,引导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增 加配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上市等多渠道筹资 用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开发建设 运营、盘活国有存量优质资产,规范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模式, 探索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定价机制,合理确定公用事业收费水平,鼓励实行阶梯式定价模式。创新建设运营模式,提升国有 资本经营能力,培育市政公用设施专业化投资运营企业和城市综 合开发运营商。

  强化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和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大财政大预算”财力统筹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化预算编制,加强项目库管理,推进预算支出标准建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推动全流程预算绩效深度融合,全面实施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审,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指标体系。健全预算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加快“数字财政” 建设,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城市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健全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依法落实到期法定债券偿还责任。加强新增债券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按照“急需、成熟、统筹、集中”的原则,用好用活新增债券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健全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将政府举债融资全面纳入预算监管,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全口径债务管理和动态管控。合力处置和化解存量债务,严控增量债务,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城市政府信用评级和投融资风险定价机制,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第七章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城乡互动,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要素双向 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贯彻“城就是城,乡就是乡”的理念,维护古镇古村的田园风貌,重点建设中心村、产业特色村、 盘活空心村,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协调、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第一节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

  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 更多向乡村流动,形成良性循环,提高要素利用效率和经济社会 运行效率。

  激励城市人才入乡。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住房、名誉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兴业。鼓励企业家、专家学者、专业人才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等参与乡村振兴。 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岗编适度分离、挂职、兼职和在岗、离岗创新创业等制度,推动城市科教文卫、法律、管理等人才下乡,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时向有相应服务经历的人员倾斜。推动科技人才下乡,深入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资金、信息入股等形式,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深化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山区计划、“沃土计划”“巾帼行动”等人才政策。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 度,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全面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稳慎 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 实现形式,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 权登记颁证。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入市,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集体土地整 备制度,推动城中(郊)村等可连片开发区域土地依法合规整治 入市。支持蕉岭县新铺镇开展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统筹 推进拆旧复垦、垦造水田、建设用地整治、乡村生态修复等。

  健全财政金融保障机制。鼓励各级财政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及相关平台和载体建设。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到“十四五” 期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 50%以上。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统筹用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城乡融合公益性项目。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农商行回归本源。 拓宽农村抵押物范围,逐步推动已确权颁证的各类农村资产依法合规办理抵押或担保。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引导融资担保公司参与相关农村产权流转及抵押。稳妥规范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搭建政银企对接服务平台,推进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向县镇延伸,发展农业保险和森林保险。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推广政银保(担)合作的信贷风险共担机制。

  促进工商资本入乡。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基层营商环境,探索工商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鼓励就业带动、股份合作等 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模式。实施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分级备案制度,建立租赁农地风险保障金制度。鼓励小农户以土地等生产资料作价入股龙头企业并采取特殊保护,探索实行农民负盈不负亏的分配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 卫生等乡村生活性服务业。实施“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发挥各类企业市场主体优势,通过村企结对、村企共建等形式,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开发、消费帮扶协作等具有长期稳定的帮扶举措。

第二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加大对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投入,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 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 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 优化市域城乡学校空间布局,继续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县域内教师资源配置和跨区调整管理,推行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城乡教育联合体模式。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校联盟、 对口支援等途径和方式,推动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和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计划。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健全“互联网+教育”服务体系,用好“粤教翔云”教育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统筹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完善分级诊疗体系。鼓励城市三甲医院与县级医 院建立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机制,鼓励远程医疗服务 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延伸。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 卫生站的统筹管理并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基层 医疗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站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到 2025 年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标准化 100%达标。筑牢基层公共卫生“网底”,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职能,加强基层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诊室)等场所 标准化建设和应急防护物资储备、社区康复及健康管理等功能区 域的建设。

  强化城乡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城乡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 市、县、镇、村的人力资源四级信息网络体系。规范完善各级公 共就业服务机构职能,充实基层力量,落实经费保障。推动“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农村电商”“乡村工匠”重点工程。对“双困”大学生开展就业帮扶行动。深入开展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和“三支一 扶”项目,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就业援助计划,不 断拓宽就业渠道。

  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现全覆盖。积极完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并发挥县、镇级文化设施辐射带动作用,将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到基层农村。实施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做好《白鹭村》《春闹》《血色三河》《林风眠》等重点大型剧目打磨提升工作,推动戏曲  等文艺精品进农村演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所等设施,加 快推动传统媒体向新型主流媒体转型升级,实施县级广播电视制 播能力提升建设,推进客家话节目融媒体传播平台建设,建强用 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围绕广东汉剧、广东汉乐、客家山歌、兴宁 花灯、侨批及重点工艺美术等规划建设博物馆群。依托林风眠、 张弼士等名人,建设相关展览馆。推进“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实现优质公 共文化服务城乡共享。

  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统筹机制。完善大病保险制度,适时合理调整大病保险的待遇水平,发挥市场机制,进一步拓宽大病保险覆盖面。推动商业保险市场发展,丰富商业保险供给和服务类型。建立农村住房保障机制,与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实现养老服务设施覆盖不低于60%的农村社区, 力争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一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第三节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

  补齐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 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护。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以县域为整体谋划推进城乡基础设施统筹布局、共建共享。优化城乡道路、供水、供电、 信息、广播电视、安防监控、防洪和垃圾污水处理、无障碍等设施布局和一体化设计。统筹规划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向城市郊区乡村和重点镇延伸。明确乡村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定位,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市统筹、县负责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机制。推进“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到 2025 年衔接高速公路、乡镇的农村公路达三级及以上比例达到 100%。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强化农村及偏远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到 2025 年全市实现 5G 网络城乡全覆盖,实现全市自然村主要出入口、重点公共区域安防监控全覆盖。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推行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护机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同步落实。通过统一管护机构、统一经费保障、统一标准制定等 方式,将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源、模式和手段逐步向农村延 伸。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由产权所有者建立管护制度和落实管护责任。将城乡道路等公益性设施的管护和运行投入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企业, 提高管护市场化程度。通过财政补助、使用者付费、社会筹资等渠道落实准公益性设施管护经费,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采用市场化方式开展经营性设施建后管护,完善供电、 通信、广播电视等使用者付费和产品定价机制。推行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自选、自建、自管、自用”模式。

第四节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

  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搭建城乡 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乡村经济 多元化和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构建城乡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建立健全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构建农产品精深加工体系,拓展农业多元化功能,提升农业附加值,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推进区域性旅游资源整合,促进农业与文化旅游业深度融合,鼓励开展“旅行社带村”联合开发模式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 文化和旅游特色村以及若干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支持乡村电商服务体系升级改造,推动农村经济与电子商务、物联网等现代信息产业融合发展。

  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推进城乡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优化各类城乡协同发展平台,创建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做强特色农业,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优化提升各类农业园区,推进国家级、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构建“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打造若干个百亿元产值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力争到 2035 年建成 2—3 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鼓励工业园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食品饮料、中药材等产业,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特色小镇提质工程,推进一批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电商贸易等特色小镇建设,打造集聚特色产业的创新创业生态圈。完善小城镇联结城乡的功能,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产城人文融合、宜业宜居宜游的特色小城镇。到 2025 年,力争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省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均达到 180 家,参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达 60%以上。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 系及常态化核算统计制度,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指标体系、核 算标准和方法,探索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等纳入经济社 会发展评价体系及相关考核体系。完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健全农产品、文旅等生态产品市场定价机制。健全生态产品市场 交易体系,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确权,梳理山水林田湖草等自 然资源的用益物权,明晰可用于交易的产权。探索建设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开展生态产品交易试点。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 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第五节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构建长效政策机制,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入手,统筹提高农 民的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促进农民收入持续 增长,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完善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优化就业环境,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健全帮扶项目与低收入群众参与挂钩机制,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贴等方式,组织动员低收入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健全技能培训、 信息推介、就业服务等帮扶举措,加大低收入劳动力就业扶持力度。完善各类产业园区吸纳劳动力就业管理机制,加强“村企” “校企”等招聘对接,深化区域劳务合作。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文创体验等农村新产业,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 收益、有偿退出及担保、继承权,探索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多种实现形式,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稳定现行帮扶政策体系,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加强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常态化监测预警,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强化扶贫资产监管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做好精准识别管理,拓展稳定增收渠道,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 加强医疗保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聚焦重点帮扶镇,实施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实施“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抓稳抓实村集体经济和扶贫项目资产两个基础,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


第八章规划实施与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创新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强化规划衔接 协调和政策引导,加强试点示范,完善监测评估,确保规划有效 实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协调

  切实加强党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 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贯彻落实到位。建立由市领导挂帅、市级有关部门协同、上下联 动的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相关政策和重点工作安排,推进规划实施 和相关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 能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落实规划相关要求,适时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 际的新型城镇化规划或实施方案。

第二节注重政策引导

  为保障新型城镇化规划落地落实,建立健全相关政策配套体系。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推动人口、土地、财政、金融、 住房、就业、社保、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政策和改革举措与全市新型城镇化进程形成合力。推动新型城镇化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确保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级相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县级规划要落实本规划要求。

第三节强化项目支撑

  深化项目化工作法,以规划引导重大项目建设,以重大项目 实施促进规划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新型城镇化补短板、 强弱项政策导向,紧紧围绕县城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 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立足本地实际和发展需要,精准 谋划项目。建立资金、用地、用能等要素随项目走的工作机制, 加大财政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能耗指标统筹力度,优先保 障重大项目需求。拓展社会资金渠道,针对准公益性、经营性项 目,积极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企业债券等予以融资支持,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重点项目。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全流 程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加强项目监管、保障项目质量、提高审 批效率。

第四节加强评估监测

  强化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与分 析,做好分阶段评估和总结评估,重点分析实施存在的问题,提 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加强城镇化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以提高城镇 化质量为导向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体系。

第五节凝聚实施合力

  激发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 妇联等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中院校、重点企业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最大限度聚合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共同推动规划实施。


政策解读:《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解读

媒体解读:《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印发 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