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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2-23 17:45: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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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我国到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我市参与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关键支撑,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结合点,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和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带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市编制了本《规划》。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本《规划》从我市新型城镇化实际出发,并与省相应规划充分衔接,在全面阐述我市“十三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取得的成就、存在问题及发展态势的基础上,明确到2035年及“十四五”时期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共八章三十九节。

  (一)突出以人为本。深入分析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演变趋势以及人口空间分布和迁移情况,深度挖掘人口演变规律,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二)优化总体布局。科学评估中心城区、县城、小城镇

  在产业发展、交通组织、产城融合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策略和措施,着力提升城镇对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构建统筹协调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建设现代化城市,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三)强化产业支撑。针对我市人口净流出、城镇化水平

  较低的实际,将产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大力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吸引人口回流和人口进入。

  (四)注重分类施策。着力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实施小城镇品质提升和美丽圩镇攻坚行动,推动城镇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功能品质。

  《规划》共设置经济发展及城镇化水平、城市服务、城市环境、城乡融合等四大类23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项(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按省核定目标执行),在省规划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GDP和规上工业增加值2项经济发展指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20年的51.58%提高至2025年的58%左右;至2035年达65%以上。同时,注重项目支撑,编制了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表,在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培育、综合交通等方面共安排246个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401亿元,作为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