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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鼓励类产业企业专项补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5-05 14:06: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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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关于印发《梅州市鼓励类产业企业专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梅州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狠抓发展第一要务,全面激发内生动力,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提振企业投资信心,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补助对象、补助原则、实施步骤、监督管理五个部分,以及附件《梅州市鼓励类企业专项补助产业目录(第一批)》(下称《产业目录》)。

  (一)总体要求。明确以做大增量为导向,实施鼓励类产业企业专项补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和调节作用,支持企业做强做大,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补助对象。明确了享受专项补助政策的企业须满足的条件,要求企业需在梅州开展实质性运营,主营业务须是《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且要占收入总额60%以上等。

  (三)补助原则。明确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其2022年度和以后年度经济贡献为参考,由受益财政部门给予补助。

  (四)实施步骤。为主动服务企业,简化手续,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企业申报,直接由县一级(含梅州高新区)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筛选并审核确定补助金额,然后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企业。

  (五)监督管理。明确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企业筛选和资金发放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对补助对象实施清单式管理,对故意套取专项补助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失信惩戒,后续不得享受该专项补助。

  (六)产业目录。共13大类,89项。其中:电子信息、半导体及集成电路(8项),先进材料与前沿新材料(6项),新能源与储能(7项),先进制造(7项),汽车(3项),生物医药(9项),现代轻工纺织(15项),信息技术(11项),人工智能(4项),服务业(8项),金融业(6项),建筑业(4项),其他产业(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