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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的通知》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5-13 01:17:5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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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做好我市新整合修订的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工作,并对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价格进行调控,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实际制定了梅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二、制定依据

  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4号);

  2.《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版)》(粤府办〔2022〕5号);

  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2号);

  4.《关于制定和调整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梅市医保规〔2022〕2号)。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按《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版)》(粤府办〔2022〕5号)“授权市人民政府对省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价格”规定,我市直接执行省医保局规范整合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即可。

  (二)确定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调控目标。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位于广东省第三价区,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不超过4300元,包含单颗常规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单颗)费用、种植牙冠修复置入(单颗)费用、医学3D扫描设计建模和打印费、麻醉费以及抑菌含漱液、抗生素、冲洗、消肿、镇痛药等相关药品费用,不包含种植体系统和牙冠等医用耗材费用,不包含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置入等服务费用。

  根据《通知》要求,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按照医疗服务分级定价机制相应递减,按照我市分级定价机制,二级医疗机构价格按三级公立医院价格下浮8.2%,一级医疗机构价格按三级医疗机构价格下浮16.2%,因此,我市三级、二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分别不超过4300元、3947.4元、3603.4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全流程调控总价不超过调控目标的96%,即三级、二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总价分别不超过4128元、3789.5元、3459.3元。

  (三)制定各级别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为落实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要求,同时基于成本调查数据,参考省医保局制定的价格标准,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费用负担等因素,确定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省医保局公布的基准价的基础上下浮15%,二级医疗机构价格按三级医疗机构价格标准下浮8.2%,一级医疗机构价格按三级医疗机构价格标准下浮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