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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措施》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3-10-11 14:08:3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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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蕉岭县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措施的通知


《蕉岭县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措施》解读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省、市、县高度重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等文件,给我县建筑业带来了政策方面的支持,提供了发展方向。在全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建筑业发展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迫切需要加强相关实施细则的优化设计,更好实现统一、规范、有序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各级助企稳企措施对于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使建筑业成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的支柱产业。

  二、 制定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县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细化相关政策,通过建筑业引领我县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 主要目标

  以本地大型建筑业企业为龙头,中小型建筑业企业为支撑,同时积极引进县外优质建筑企业为重点的建筑业发展方向,为我县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建筑业力量。

  四、主要内容

  (一)支持建筑业企业立足本县发展。从特级、一级、二级资质和经营产值等方面设立了不同的奖励数额,吸引外地建筑业企业来蕉落户,壮大我县的建筑业规模。

  (二)鼓励本地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就企业资质提升方面分别给予30万至350万元不等的奖励资金,激励我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更好更快发展。

  (三)促进我县建筑业稳增长。对上一自然年度总产值增长1亿元以上已纳统的建筑业企业进行经营奖励。

  (四)鼓励本地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项目建设。明确了在企业积极承揽本地项目建设和开拓外地市场两个方面给予扶持奖励和做好服务保障。

  (五)鼓励本地建筑业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明确了对获得省市县奖项、专利和评选市年度“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筑业优秀企业”等列入重点培育企业名录的企业进行奖励和表彰。

  (六)奖励申报与管理。从奖励兑现、相关企业注册落户要求、奖励数额、有效期、复合奖励奖励要求等方面对相关申报和管理方面细则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