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关于印发《梅州市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修订背景及必要性
2019年5月,市民政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梅州市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有效期5年,在每年开展年检工作中作为重要依据。近年来,省民政厅持续出台经营性公墓的管理规定,我市原出台的《实施办法》超过了有效期限,且依照开展年检工作显得滞后。现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形成本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全市经营性公墓监管职责、推进绿色殡葬、规范殡葬市场秩序、完善公墓管理机制。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在原《梅州市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新修订办法共17条,主要修订有:一是删除原发改部门的检查职责,规范部门职责。二是简化行政程序,对年检优良、合格的经营性公墓,不再颁发年检合格证。三是加大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力度,在评定优良条件增加推广使用卧碑,及大力倡导文明绿色祭扫方式表述。
附件《梅州市经营性公墓年检评分标准》检查项目分建设和经营审批(15分)、总平面规划与配套设施(20分)、内部管理与队伍建设(30分)、经营服务(25分)和移风易俗(10分)五大项和分值没有改变,总分为100分。此次修订6条评分标准,主要修订有:一是分别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墓和执行自主定价管理的公墓的价格管理做进一步的细化要求。二是加强合同管理,增加不得收取合同(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是推广移风易俗,增加推广使用卧碑,推行鲜花祭扫、无烟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