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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5-08-27 19:28: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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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梅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局起草了《梅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19年7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投资条例》正式施行,为政府投资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加快推动出台政府投资地方性法规制度,细化本地区政府投资管理的法定职责、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2023年11月,《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出台,进一步细化了省级政府投资管理规范。根据国家和省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局在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结合梅州实际、借鉴省内地市管理办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办法》。

  二、内容解读

  《办法》共六章48条,涵盖了投资决策、审批流程、投资控制、计划管理、建设实施以及监督管理等流程,形成覆盖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一)明确适用范围。明确市级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市级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工程、政务信息化项目、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按现行规定执行。明确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的审查重点。

  (二)规范审批流程。审批权限上,综合考虑项目性质、资金来源、事权范围等因素,合理划分市级和县级审批权限,明确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部门。审批环节上,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审查)申请材料和流程作出规定,并明确了市级政府审批权限项目可简化审批环节的情形和方式。审批时限上,规定了项目审批部门须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批(审查)意见。

  (三)编制投资计划。规定了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要与市级预算衔接,明确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编制、批准、下达和调整等程序,强化刚性执行力度。

  (四)强化项目管理。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要求,强化对投资概算的管理,明确概算调整程序。对项目建设工期管理、竣工验收、竣工决算、权属登记等做了规定,明确了监督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