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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专家聘任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7-05-31 16:02: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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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梅州市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7]39号)要求,通过专家自愿报名、单位初审推荐、市应急办审核、市应急委审定,现拟聘任张晨辉等95位同志为梅州市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根据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5月 31日至2017年6月6日止。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对公示对象的专家资格、学术声誉、工作作风等方面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各种方式和途径向市应急办署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方式反映。反映的问题应事实清楚、详实、具体,不得捏造事实或有意诬陷。受理单位:梅州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地址:梅州市新中路市政府综合大楼二楼。联系人:黄杏洋,联系电话:2188232,电子邮箱:meizhouyjb@163.com。

附件: 梅州市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名单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