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
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4日
附件:
梅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doc
梅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部分重点项目简介.doc
梅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分布图.rar
梅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成果表目录.doc
梅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成果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