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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1-20 16:46:3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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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金融

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现将《梅州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梅州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

  金融兴则经济兴,金融活则经济活,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一环,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与润滑剂。“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扎实促进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的关键时期,也是梅州金融改革纵深发展的重要五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金融稳定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保持宏观政策稳定性,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工作任务,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以“双区”建设为引领,以“八个推动”为主要抓手,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梅州市金融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金融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梅州经济快速增长。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207.98亿元,五年平均增长4.3%,其中金融业增加值80.86亿元,五年平均增长8.2%,增幅比同期地区生产总值高3.9个百分点。金融业总体运行平稳,资产负债规模持续扩张,各项存贷款稳步增长。全市各类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特点,找准市场定位,完善机制建设,发挥各自优势,提供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服务。


年份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金融业增加值

(亿元)

金融业增加值占比

2005

315.17

4.02

1.28%

2010

602.79

16.7

2.77%

2015

943.58

41.91

4.44%

2020

1207.98

80.86

6.69%

  ⒈银行业方面。

  截至2020年12月末,辖区共有7类2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大型银行6家,股份制银行1家,外资银行1家,民营银行1家,农村商业银行7家,村镇银行3家,银行机构网点578个,银行从业人员7553人。

  截至2020年12月末,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2794.78亿元,较“十二五”期末增长71.93%;贷款余额1588.81亿元,较“十二五”期末增长115.75%;存款余额2438.24亿元,较“十二五”期末增长55.77%;存贷比65.16%,较“十二五”期末高出18.12个百分点。辖内法人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6.75亿元,较“十二五”期末增长75.67亿元,增速168.90%,高于各项贷款增速53.15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年化利率为7.4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为1.41%,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0.61个百分点,保持“两控”考核目标在合理水平。

  辖内银行机构积极设立乡村金融服务站和助农取款服务点,在省内率先实现2040个行政村乡村金融服务站全覆盖。截至2020年12月末,辖内涉农贷款余额678.64亿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86.92%,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06.32亿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67.57%。

  ⒉保险业方面。

  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市保险机构38家,其中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各19家,保险从业人员18976人。

  截至2020年12月末,辖区保险机构资产总额107.73亿元,较“十二五”期末增长49.52%。2020年末,梅州全行业完成保费收入63.13亿元,较“十二五”期末增长48.37%,其中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26.00亿元,较“十二五”期末增长104.08%,人身保险业务保费收入37.14亿元,较“十二五”期末增长24.59%。

  ⒊资本市场方面。

  截至2020年12月末,我市拥有A股上市公司9家和港股主板上市公司1家,上市公司总数在粤东西北十二市中排名第二,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企业25家。辖内共有14家证券营业机构,1家期货公司。

  截至2020年底,上市公司通过股票首发、股票增发、债券发行等方式,累计募集社会资金200多亿元。企业通过上市,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拓宽了融资渠道,提升了发展水平,成为梅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和重要的产业基础。全市证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净利润1.51亿元,比上年增长91.68 %;股票基金交易额12351.84亿元,比上年上升77.54%;资金账户新开数80656户,比上年上升13.82%。股票基金市值442.95亿元,同比增长27.88%;共有11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融资融券余额22.86亿元,同比增长33.87%。

  ⒋其他金融业方面。

  截至2020年12月末,辖内共有4家融资担保公司,17家小额贷款公司,12家典当行,1家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截至2020年底,我市融资担保公司合计注册资本3.86亿元,注册资本均在5000万元至1.56亿元之间,合计在保余额11.87亿元,融资放大倍数为3.2倍,在保户数为379户;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合计8.97亿元,贷款余额7.29亿元,发放贷款总额7.86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648万元,实际计提风险准备金1755万元;12家典当公司注册资本1.47亿元,资产总额1.48亿元,典当余额5368.8万元。

  ⒌政银合作方面。

  市政府分别与中国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与南沙、前海、横琴自贸区签订改革创新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十三五”期间,全市通过市县投融资主体,积极开展对外融资,为全市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项目、支柱产业和绿色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等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⒍金融生态环境方面。

  我市率先在全省成立了市级征信中心,建成1个市级综合征信中心、8个县级征信分中心,研发了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与评级系统,实现了普惠金融全市覆盖。“十三五”期间,完成国家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粤东西北首家民营银行——梅州客商银行挂牌开业。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是全省第一批完成此项工作的地级市之一。截至2020年12月末,存贷比创历史新高,信贷资产不良率为0.80%,较2015年2.05%大幅压降,也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2%。

  (二)存在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梅州金融业呈快速发展之势,但从国际和国内金融业发展趋势、区域经济竞争态势以及梅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方面来看,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和不足。

  ⒈银行业方面。

  (1)信用风险问题依然突出。一是不良贷款管控压力仍然较大。2020年受疫情冲击影响,实体经济运行遇到一定困难,金融资产劣化风险加大,银行业保险业信用风险有所上升,信用风险管控压力加大。二是信贷管理仍有薄弱环节。部分银行机构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分类不准确、资金未按用途使用等问题依然存在。

  (2)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中小微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门槛和成本较高,各银行机构资金成本上升,个别担保公司担保费用较高,企业通过民间借贷搭桥续贷成本高等因素导致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一定程度存在。

  (3)金融创新能力不足。梅州融资产品多为基于传统信贷产品的“微创新”,存在与实际脱节的情况,导致一些产品推出后“零”发放,难以满足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的需求,影响了储蓄资金信贷转化能力。另外,梅州银行业新型权利质押融资业务发展缓慢,不利于匹配缺乏可抵质押资产企业的融资需求。金融中介服务业难以提供全面、高配套的专业服务。

  ⒉保险业方面。

  各保险机构落实“报行合一”情况参差不齐,给予客户合同以外的利益、误导销售等问题依然存在。人身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营销人员流失严重,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销售转型仍处于初级阶段。车险业务获取方式主要依靠费用驱动,产品创新不足、服务能力不强、客户体验不佳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⒊资本市场方面。

  在目前国内股市低迷情况下,上市公司市值偏低,个别公司抗风险能力不足,经营管理不够规范等。同时,本地企业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在规范运作、财务指标等方面达到上市准入门槛的后备企业较少。

  ⒋金融生态环境方面。

  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金融风险仍时有发生,并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一方面金融宏观监管存在真空地带,个别金融机构不遵守金融法规和制度的竞争行为时有发生,且屡禁不止;另一方面一些金融机构的自身内控措施有待加强,权力制约失衡、制度建设滞后等情况依然存在,增大了发生金融风险的可能性。此外,不少群众防范金融风险意识不强,容易让不法分子编造的“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所诱骗。目前,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增量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一些潜在风险仍然比较突出,不容忽视。

  二、金融发展的环境与机遇

  (一)发展环境。

  ⒈国际金融发展环境。

  “十四五”期间,全球经济将维持低速增长,国际竞争格局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主要经济体贸易摩擦反复,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可能会呈加剧之势,全球贸易冲突难以避免。全球经济弱势增长、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将对中国发展外向型经济和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带来更多挑战和压力。

  美国货币政策变化、地缘政治矛盾冲突和对抗等,导致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石油、黄金等价格剧烈波动,金融风险日益上升。新一轮资本市场震荡和潜在的资产泡沫积累,正在威胁着全球经济,由美元引起的全球债务风险、股市泡沫风险以及由于地区冲突引发的市场剧烈震荡,将是未来几年不可避免的风险冲击点。

  ⒉国内金融发展环境。

  “十四五”期间,国内金融经济环境日新月异,金融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金融格局发生明显改变。金融机构关联日益紧密,金融市场之间相互打通,商业银行间同业竞争日趋激烈,不断推动理财产品的创新和中间业务的发展。大型银行服务重心呈现趋势性下沉,普惠金融服务力度不断增强。金融服务领域不断扩大,金融业务品种更加丰富和多元化,金融服务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居民多样化财富管理的需求倾斜,向科技创新型企业和消费类企业倾斜,向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倾斜,金融服务便利化和普惠金融加快实现。金融开放加快,金融机构呈多元化发展,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运作模式和金融机构发展迅速,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个人金融资产不断增加,金融资产的管理机会明显增多。金融风险类型更广、覆盖面更全,新型消费金融以及互联网小额贷款蓬勃发展,但风险并存,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对手风险、操作风险越来越普遍,金融避险工具市场不断扩大。

  ⒊梅州金融发展环境。

  “十三五”以来,梅州市不断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发展动力转换、发展方式转变和金融资源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全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金融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市场基础和体制基础。同时,梅州市紧紧抓住中央支持老区苏区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历史机遇,结合在“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功能定位,充分释放梅州苏区振兴发展的动能势能。“十四五”期间,梅州市金融业将面临更大的发展空间,多元化金融体系将进一步完善。

  同时,我市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不少。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一些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财政增收困难,人均生产总值全省最低的现状还未根本改变。二是实体经济发展动力不足。产业基础薄弱,技术创新乏力,特别是制造业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发展要素支撑保障不够。土地、环境承载力刚性约束大,投融资严重不足,落地的大项目偏少。四是区位条件尚未根本改变,现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刚刚起步。

  (二)发展机遇。

  ⒈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

  全球经济增长将处在本轮周期底部,并且逆全球化倾向将继续导致国际政治外交关系紧张,贸易环境恶化,我国经济发展将面临许多严峻挑战。但是,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明显,产业体系完整,物质技术基础雄厚,“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将推动我国经济在“十四五”期间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保持平稳、健康、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1年9月,北京证券交易所注册成立,将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我市金融行业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把握机遇、顺势而起、迎接挑战,成为助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⒉广东区域合作发展新格局。

  (1)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金融体系承载重要历史使命,也迎来自身发展的时代契机。梅州市要抓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两大国家战略的契机,加快推动梅州服务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金融创新、推动梅州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农业经济,不断引入各类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不断增强全市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2)振兴原中央苏区、老区。《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明确提出要支持老区振兴发展,在财政金融方面对革命老区所在省份予以倾斜支持,“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革命老区支持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重点企业上市融资”。《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印发意义重大,梅州市全域享受“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外优惠贷款等资金时,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我市原中央苏区发展步入新阶段。广东省委、省政府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适当实行倾斜政策,加快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均已创建了农业产业园,大埔县、五华县也成为新一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十四五”期间,梅州市要对标对表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规划部署,不断提高老区苏区发展内生动力,增强发展后劲,推动梅州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3)振兴粤东西北发展战略。“十三五”期间,我省努力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难题,实施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为“三大抓手”,强势推动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粤东西北地区正以绿色生态优势转化为生态发展优势,以新兴产业引领动能切换,以“绿色增量”引领新发展。因此,“十四五”期间梅州市可充分利用振兴粤东西北发展战略和生态农业优势,以税收和用地优惠吸引更多金融企业进驻,从而更好地支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激发当地经济发展活力。

  (4)汕潮揭都市圈。《汕潮揭都市圈发展规划(2021—2025年)》指出将以汕潮揭都市圈规划建设为抓手推进汕头、潮州、揭阳同城化发展,联动梅州一体化发展,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同频共振,进一步推动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需求,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增强粤东地区整体竞争力,打造新时代广东发展主战场,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十四五”期间梅州市将加强与汕潮揭各市在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方面合作,深度融合,互利互通,积极推进梅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与汕头华侨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深度融合发展,争取建设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区。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积极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革命老区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重大历史机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建设,建立与梅州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支撑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与效率,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以金融全力推动梅州经济“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⒈政府引导,加快转型。充分发挥政府在金融发展中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对金融业发展的推动力度,完善促进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金融业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式全面升级,提高金融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能力,构建与经济社会无缝对接和均衡发展的金融体系。

  ⒉科学引领,创新驱动。以提升金融支持和服务经济发展能力为中心,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前提下,鼓励“科学引领,创新驱动”。不断拓展金融市场、创新金融产品、金融组织和金融业态,形成“产品丰富、服务高效、监管有效、生态优良、风险可控”的发展态势,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吸引更多金融要素集聚于梅州。

  ⒊产融结合,良性互动。以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为目标,以促进产业链资源整合为核心,实现产业与金融的相互融合、互动发展、共创价值。以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产业金融发展、推进产业和金融融合为重点,发展产业金融,构建金融支持产业发展的全面体系,为产业发展解决“前期的资金融通问题、中期的资源整合问题、后期的价值增值和产业升级问题”。

  ⒋防范风险,优化生态。遵循金融业发展规律,结合梅州市经济发展特色,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满足多样化金融需求,注重金融运行质量及风险监控,构建“企业主体、政府主导、行业监管、社会参与”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全市金融业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三)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全市经济实力、绿色发展实力、综合竞争力将大幅增强,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入新台阶。全市金融体系规模更大,结构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金融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绿色金融产品不断增多,金融产品种类更加丰富;金融科技水平大幅提升,金融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金融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的完备性及高效性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更加健全,金融服务水平达到新高度;金融监管制度更加完善,对金融风险嗅觉更加敏锐,金融抵御风险冲击的能力显著提高;形成以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为核心的金融服务全产业链,不断缩小与珠三角发达地区金融产业水平的距离。

  “十四五”时期,借助广东省建设金融强省之机,全市金融改革发展将取得新的更大成就。金融业重要支柱产业地位和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不断强化,实现金融与农村生产要素融合、产业融合,农村金融创新与乡村振兴相互促进和有机统一,有力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金融业总体实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全市金融业得到跨越式发展,总体实力明显增强,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超过8%,到202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7%以上;存贷款余额实现“五年翻番”,存贷比达75%左右,其中存款余额达3798亿元以上,年均增速达11.2%,贷款余额达2962亿元以上,年均增速达17%。全市保费收入达到80.58亿元,年均增长5%。股票基金证券交易规模达1.35万亿元以上。“十四五”期间,新增上市公司5家左右。

梅州市“十四五”金融改革发展主要预期性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1

金融业增加值(亿元)

80.86

120

2

存贷比

65.16%

75%

3

本外币存款余额(亿元)

2438.24

3798

4

本外币贷款余额(亿元)

1588.81

2962

5

保费收入(亿元)

63.13

80.58

6

证券交易规模(万亿元)

1.24

1.35

7

上市公司数(家)

10

13—15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金融机构数量、规模大幅提高,地方法人银行资本实力和经营稳健性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金融产品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更加全面,普惠金融水平进一步提高,金融可得性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明显提升。金融资源配置与产业转型升级紧密对接,通过债权、股权融资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民间主动融资等方式,对梅州重大项目、新基建和重大平台建设,提供全面高效的资金支持和配套资金服务,努力吸引国内外金融资源,支持与引领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城乡居民创业创新、降低其融资难度与成本,在服务“三农”和普惠金融方面打造“梅州样本”。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金融供给能力和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强,推动金融机构服务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能力持续提升,市场主体融资支持明显改善。

  ——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政务环境、司法环境、信用环境进一步改善,全社会的金融意识、信用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金融安全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金融领军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进一步健全,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

  ——金融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导向,借“粤东西北金融倍增工程”新契机,加快金融服务创新,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投向和创新信贷工具,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有效服务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大对绿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等的信贷扶持,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与投贷联动融资等创新业务。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优做强,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提升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支持财产保险机构深入推进车险综合改革,提高发展质量;支持人身保险机构加快业务转型,回归保障本源;支持丰富农业保险险种,有效提升覆盖面。支持实力雄厚、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在梅开展融资、股权投资、上市辅导等业务,增强服务企业上市、挂牌和融资的能力。“十四五”期间,梅州将全面整合、发展和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的服务功能,努力建设具有当地特色的农村金融体系。

  四、重点工作

  “十四五”期间,梅州金融将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乡村振兴两大重点,争当生态发展区建设先行示范市,以“双区”建设为引领,以“八个推动”为主要抓手,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推动金融改革纵深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加快壮大绿色金融产业,为梅州苏区振兴发展、促进梅州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强力的金融支持。

  (一)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⒈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改革创新。一是督促银行机构完善经营和考核机制,建立与长期风险责任相挂钩的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坚持回归本源,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经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切实从源头上扭转过度追求规模扩张、短期逐利、信贷投放脱实向虚的发展行为。二是引导银行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增加对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产业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服务,规范发展规模供应链融资业务模式,推广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资本化等系列制度建设,支持开展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支持科技类企业融资业务,解决初创型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轻资产、缺担保”的融资困境。三是鼓励各银行机构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科技手段不断完善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企业的多元信贷需求,不断提升企业获得信贷服务的效率和满意度。四是以促进梅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为出发点,进一步深化银保合作,在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方面开展多层次综合金融服务,形成相互增进、相互推动的良好关系。

  ⒉推动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不断完善。一是鼓励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用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对融资担保业务进行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重点为首贷、转贷、续贷等提供增信服务。二是进一步扩大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发挥市企信融资担保和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融资增信平台作用,提高补偿资金风险容忍度,放宽中小微企业准入条件,扩大中小企业的受惠面,减轻中小企业成长初期的经营成本,切实发挥银政合作增信作用。三是推动货币财政政策配合,统筹用好各级扶持中小微企业专项资金,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贴息,落实好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四是着力完善对地方法人银行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与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和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工具形成政策合力。五是按年度设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考核任务,激励合作银行加大宣传并主动对接企业,扩大政策受惠面。

  ⒊推动各类服务融资平台发挥作用。一是不断完善各类企业融资平台。充分用好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广东省(梅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探索不同平台间的融合发展模式。积极整合梅州市信用信息平台内工商、农业、工信、税务等部门的企业数据,贴上纳税等级为AB级企业、中小微信贷风险补偿入池企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A类企业等“标签”,构建企业信息大数据库,帮助银行机构化解与中小微企业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企业信息汇集与共享。二是设立应急转贷资金。以五华县为试点,探索设立政府应急转贷资金池,并争取在有条件的县(市、区)铺开,帮助资金还贷暂时困难的企业按时归还到期贷款,以获得金融机构流动资金续贷支持,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⒋推动绿色金融大力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围绕“5311”绿色产业体系,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推动五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培育文旅、体育、互联网三个新兴产业,着力打造大健康产业、壮大特色现代农业。支持设立绿色信贷机构,鼓励金融机构绿色转型,设立绿色信贷额度、绿色信贷规模和占比,试点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等。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依托广州市对口帮扶梅州市的契机,探索共建融湾特色产业集群,引导金融机构发展林业碳汇、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绿色金融创新产品,加大绿色金融信贷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发展推广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其他类型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引进绿色产业龙头企业,在绿色产业发展、绿色企业上市、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等方面实现突破。加大绿色金融政策宣传力度,展示绿色金融项目和产品,展示绿色金融优秀案例,推动形成发展绿色金融广泛共识。

专栏1:打造金融“双区”为梅州全面振兴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金融生态示范区”。以建设金融生态环境为抓手,不断提升金融业资源聚集和配置能力,持续降低区域金融风险,争取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保持2%以下,守住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底线。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供给能力和效率,加强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信贷力度,推动支持绿色金融创新,不断增强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能力。提升全市保险深度和密度,丰富农业保险险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产品创新能力,深化金融科技应用,增强金融可得性,推动区域金融业得到跨越式发展,迈上新台阶。

“绿色生态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立健全服务乡村振兴的特色金融服务体系,持续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增加乡村金融服务和产品供给,有力支撑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推动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农民发展,努力推进梅州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深度融合,全力支持、推动包括绿色产业的企业上市,为新时代梅州作为生态发展区、革命老区苏区的全面振兴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⒌推动普惠金融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畅通村级(社区)有效金融服务,创新梅州特色“党建结对共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综合治理”模式,实施“金融村官”进农村、进社区,扎实推进“普惠金融户户通”。鼓励互联网金融向自然村延伸,持续推进移动支付示范镇建设,完善“村居E支付”建设,深入拓展移动支付在城乡重点领域和便民场景的应用,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支付服务需求。二是健全适老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开发更多针对老年客群的金融服务产品,满足老年群体储蓄、理财、保险等金融需求。保障老年群体金融消费权益,提供网点业务绿色通道,优化电子银行服务,鼓励开发适老版手机银行功能。强化现金管理,深化现金服务示范区建设,加大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力度,保障用现权益。

专栏2:构建“数字乡村”平台推动普惠金融纵深发展

⒈“智慧乡村”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以微信小程序为载体,推动村务管理与数字技术高度融合,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村务公开、基层党建、惠农服务、在线金融等“一站式”金融服务功能,有效提升村务服务水平,让数据多跑路,让农民不跑路,助力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⒉“数字化+小微金融”工程。充分依托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和金融下乡自助服务点,持续推进“一个村庄、一家商户、一部机具、一张银行卡”的“四个一”模式,让广大农民不出村就能享受小额取款、转账结算等现代金融服务。依托村委现有的乡村金融服务站,引导市场主体在行政村全面实施“村居E支付”工程,使农村居民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医保社保缴纳、小额取现等便捷支付服务。

⒊三资管理平台。把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和农村集体“三资”公开等各项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构建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组多级网络监管体系,为各级管理部门提供一个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解决方案,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⒋乡村振兴商城。为各县(市、区)特色农产品提供线上综合展销平台,方便各类企业或个人在线订购,为特色农产品走出去提供平台支撑。

  ⒍推动金融对外合作有序开展。充分利用梅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建设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深化金融对外合作,为推动苏区振兴发展注入强大动力。进一步发挥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推动落实外汇和跨境人民币绿色通道政策和特事特办机制,提升跨境资金结算服务效率,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贸行业重点支持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金融支持。积极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继续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等政策,支持贸易新业态稳步健康发展。

专栏3:深化金融对外合作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⒈进一步提升直接投资便利化水平。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投融资便利化为导向,进一步深化辖区“放管服”改革,通过贯彻落实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放宽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使用限制、实施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放宽对部分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使用限制等举措,促进和便利企业跨境投资资金运作,进一步发挥好外汇和跨境人民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投资便利化的作用。

⒉鼓励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业务。鼓励企业利用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和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优化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放款业务,将境外放款注销登记权限下放至银行。进一步优化境外人民币借款业务的管理。

⒊创新与国际接轨的金融保险业务。支持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为港澳居民在内地投资、生活提供账户开立、跨境支付结算等便利化金融服务。积极推动大湾区专属保险产品在梅落地。支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科技,推动“科技+保险”模式创新,不断提升保险行业跨区域服务能力,加快梅州保险业科技创新进程。

  ⒎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不断深化。一是完善体系建设,鼓励法人银行设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建立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专项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对乡村振兴领域的货币、财税、监管政策正向激励,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推动发行乡村振兴债券。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仓储物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投入,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四是积极争取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支持,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支持县城准公益性及经营性项目,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五是优化“三农”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办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支持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提升农业产业链整体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在“三农”信贷投放中增加首贷、信用贷占比,提高信贷风险容忍度。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支持“三农”发展。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六是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农支小的作用,加强政银担合作,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拓展抵质押范围,探索创新农房、承包地等农村财物的抵押贷款产品,优化精准奖补措施,多渠道优化农业农村信贷供给,着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茶罐子”“水缸子”。

  ⒏推动现代保险服务持续优化。健全农业保险,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健全“保险+期货”等价格指数保险的补贴、定价、核赔机制。创新防贫险,在防范和化解因灾、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上发挥保险机制的精准扶贫作用。加快发展商业保险业务,引进和培育一批服务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外向型中小企业、“三农”等的特色保险机构。探索引进综合性保险中介服务机构和再保险机构,不断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

专栏4:围绕“扩面、增品、提标”提高涉农涉林保险密度深度

“扩面”。持续推广实施森林保险、水产养殖保险,推动市内种植的所有水果品种能保尽保。鼓励保险机构推出林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参保率。优化“保尚保”承保方案,加大防返贫救助保险推广力度,提高承保覆盖面。

“增品”。新增开办保险品种,提高市内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率。完成创新特色险种实施方案的制定。推动金柚指数险、种鸽养殖险列入我市创新特色险种。探索完善乡村光伏产业财产保险、生猪价格“保险+期货”等新型险种。

“提标”。不断提高水稻、岭南特色水果、能繁母猪、育肥猪、森林等保险保额标准,加大农业、林业保险保障力度。 

  (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建设。

  ⒈吸引外地金融机构来梅发展。“十四五”期间,梅州将认真贯彻落实“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切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金融“招商引资”工程,重点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打造粤北地区最大的金融集聚功能区,为推动梅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⒉推动本地金融机构稳健发展。推动优质金融资源整合,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骨干企业强强联合,打造1—2家在全省有较大辐射力、影响力的地方法人金融领军企业。支持保险机构、证券机构等发展壮大,提升行业影响力;积极支持证券机构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定向增发、发行可转债、配股等金融服务,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⒊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金融业。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发展金融业,鼓励民营企业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机构。规范私募基金机构,引导其健康良性发展。鼓励银行通过“政银保”平台为政府推介项目提供低息贷款,支持企业投保相应保证险以转移投资风险。

  (三)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⒈鼓励上市公司更好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引导督促公司规范运行,专注主业、改善经营;鼓励优质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丰富的再融资工具实施并购重组,实现产业整合和转型升级;努力提高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水平,支持金融机构对短期遇到资金困难的上市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

  ⒉培育上市后备资源。筛选上市意愿强、经营业绩较好、增长速度较快、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纳入重点培育对象并作梯队规划,同时每年进行动态管理,确保目标明确后续有力。在鼓励企业积极发挥主体作用的基础上,汇合利用政府的有关产业和科技研发等各方面的支持政策,助力企业提升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同时强化宣传辅导、问题解决等机制,多措并举助推企业提质增效。

  ⒊促动新三板挂牌企业谋求突破。通过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的培育,推动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取得公开发行股票的资质,更好发现其股票价值。在提质发展的基础上,鼓励企业抓住有利时机,引入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壮大规模、提高盈利水平,有序实现转板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目标。

  ⒋推动股权投资和债券融资。支持各类资本进行股权投资,架起资本与项目对接的桥梁,发挥社会资本的杠杆放大作用。利用各类债券融资方式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公司债,大力支持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企业债券获得融资。

  ⒌支持证券机构发展壮大。支持证券机构来梅设立分支机构,向市场提供优质投资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合法合规的投资品种,扩大市民的投资渠道。支持在梅证券机构加快发展,鼓励其服务范围下沉镇、村两级,为群众投资理财提供便利。鼓励证券机构参与本地企业股改,指导本地企业上市和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⒈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夯实风险体制基础。一是继续完善信用中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社会信用管理制度,打造各类信用数据的整合平台,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大企业欠税、水电欠缴费、法院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农户基本情况、信用信息等较高应用价值的数据与信用平台互联互通。二是深化和创新信用信息应用,扩大数据的行业应用范围,创新基于征信大数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三是推进信用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规范实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支持开展失信惩戒,探索健全和完善金融领域的信用修复机制,推动信用主体自我纠错、主动自新。四是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银行保险机构不断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五是支持银行业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维权工作,打击逃废债行为,切实维护银行合法权益,共创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六是着力加强小微企业、农村这两个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用建设,不断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持续建设“信用村”“信用户”,实现“整村授信”,促进农村信用环境持续改善。

  ⒉加强服务小微金融创新,提升服务中小企业能力。稳企业保就业是未来金融工作的重点,为推动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在梅州高效落实,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金融环境得到显著改善,要加强信贷政策与地方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大对以民营经济为主的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鼓励信贷资金流向中小微企业。鼓励商业银行建立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机制,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制定和信贷产品创新措施。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入,通过激励与强化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年均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的增速。

  ⒊重视发展各类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优化金融服务结构。鼓励、支持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大力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咨询、资产评估、保险代理、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培育知名品牌,发挥同业自律监督的作用,加强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为金融市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⒋鼓励银企构建命运共同体,减少金融风险上升压力。一是加大银行信贷对企业的支持,做到反应迅速,直达企业,避免被僵尸企业占用资源;二是强化银行信贷存量资产管理,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信贷优化重组;三是法人银行机构需要及时补充资本金,提高自身抗风险和信贷供给能力;四是金融机构抓住时机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和信贷供给能力;五是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与配合,共同为企业和实体经济提供更多帮助。

  ⒌坚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升监管履职水平。一是坚持抓早抓小、落实责任。提高风险识别的前瞻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避免小隐患拖成大风险。二是坚持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对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进行全面体检,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区分不同情况,优先处置可能引发高风险的隐患。把握好风险处置的力度和节奏,做到坚定、可控、有序、适度,防止发生次生风险。三是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楷模”评级结果运用,分级分类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营造“扶优限劣”的政策氛围,树立标杆企业,促进行业平稳、有序、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科技赋能、智能监管。加快信息化步伐,给金融监管插上科技的翅膀,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监管的精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五是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落实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提高群众防范金融风险意识,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推动金融稳定健康发展。

  (五)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⒈坚守金融风险底线,推动金融行业稳健发展。一是保持严监管高压态势,继续巩固治乱象成果,对发现的问题加强处罚问责,坚决查处屡查屡犯和重点风险,消化存量、遏制增量,持续推动银行业保险业生态修复取得新进展。二是紧盯新改制农商行信用风险指标异动,督促机构准确分类、充分暴露风险、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对分类不实、数据指标造假、风险“回潮”的机构,始终保持“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

  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构建平安金融新格局。一是坚决打击非法集资和其他违法金融活动,加强地方政府、司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犯罪活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落实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和举报奖励办法,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二是积极稳妥推进非法集资案件资产清理、资金清退、舆论引导和维护稳定等一系列工作,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⒊严防经济领域重大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积极配合开展“僵尸企业”、去产能企业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处置等工作,综合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二是加强对大额融资企业和上    市公司风险监测,防范省内及周边地市部分上市公司和大额融资企业风险溢出和交叉感染。三是开展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金融违法广告治理、打击整治假币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建引领。

  扎实推进“党建+金融”工程,营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良好氛围,讲好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梅州故事,凝聚各方强大合力。以构建乡村金融服务站为抓手,推进“金融特派员”“金融信息专员”等进村(社区)工作的落实,加强金融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全面提升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好金融工作的能力水平。各金融机构要加强自身党组织建设,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切实承担起政策落实的责任,抓好乡村振兴工作,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创新金融管理体制机制。

  ⒈加强政府金融工作力量。“十四五”时期的金融工作仍面临复杂的形势和巨大的挑战,要进一步增强市、县(市、区)两级政府金融工作力量,为其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能、推动新金融业态的健康快速发展、并为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⒉创新金融协同监管机制。树立大监管协同的理念,建立有效的地方政府与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协同监管机制。保持工作和信息的畅通、互动,实现机构改革的“化学反应”,扎实开展基层调研,及时发现风险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形成监管合力。

  ⒊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按照坚守法律底线、鼓励中介监督,指导行业自律的原则,支持、引导银行、保险、证券、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担保等各类行业协会完善行业自律组织,加强行业自我管理和约束。充分发挥金融行业组织在市场协调、纠纷仲裁、政策建议、信息传播等方面的协调作用。

  (三)实施人才战略。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人才队伍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明电〔2020〕3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金融人才在梅州市金融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服务支撑作用,面向国内外集聚一批善创新、会经营、业务精通的金融中高端人才,搭建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人才培训提升平台,完善本地院校金融人才培养、培训、交流机制,探索校企协同育人长效模式,实现教育与金融共同发力,为我市改革发展、“换道超车”提供智力人才支持。

  (四)推广金融宣传和教育。

  坚持发展地方特色金融普及教育体制,立足梅州山区现状,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多层次、广覆盖宣传教育活动,抓好全社会金融意识的提高。通过在《梅州日报》、梅州电视台等媒体开设金融专栏专刊、定期邀请金融从业人员及学者讲座等形式,普及金融知识;组织市有关单位和县级金融部门参加高等院校和研究所举办的各类金融知识培训班,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开展企业上市的宣传、引导,调动企业改制上市的积极性,增强企业上市的信心;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宣传与教育,大力普及金融知识宣传,注重向风险防范意识较差、承受能力较弱的学生、老年人等重点群体进行宣传教育。利用咨询电话、网站、官方微博、报刊、广播、电视、微信、自媒体渠道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金融知识,提高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五)推动金融数字化、标准化。

  支持金融机构借力金融科技赋能数字化转型,鼓励金融机构广泛开展金融科技开发与运用,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打造数字化产品体系以及优化数字化运营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完善“有产品必有标准”的治理体系,积极参与金融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持续推动金融领域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培育优秀的金融企业标准,并引导金融消费者优先选择达标的金融产品,让金融消费者共享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六)强化督导落实。

  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短板,及时掌握各城区、有关单位的工作动态,尽快找出存在的问题,全面查找未落实原因,有针对性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把查找出来的问题全面落实好。

  ⒉加强督导。细化督导机制,采取日常督导、集中检查、随机暗访等多种方式,跟踪问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不断提高落实工作效率和效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标准、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

  ⒊严肃问责。对于任务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甚至“推诿扯皮”“拖后腿”的,应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限期整改等各种措施,严肃问责,落实奖惩,确保“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高效有序推进。


政策解读:《梅州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

政策图解:关于《梅州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媒体解读:《梅州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实施 明确目标任务推动金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