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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首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MZ03、MZ04、MZ06管理单元局部用地调整方案》的批复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5-01-06 21:17:5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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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梅州)产业转移

工业园·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首期用地

控制性详细规划MZ03、MZ04、MZ06

管理单元局部用地调整方案》的批复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首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MZ03、MZ04、MZ06管理单元局部用地调整方案》(以下简称《用地调整方案》)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原则同意《用地调整方案》。请你委按依法批准的规划进行实施。

  依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用地调整方案》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公告。

  附件: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首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MZ03、MZ04、MZ06管理单元局部用地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梅州

高新技术产业园首期用地控制性详细

规划MZ03、MZ04、MZ06管理单元

局部用地调整方案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