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决策公开 > 决策预公开
公开征求《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2-19 17:54:58  浏览:-
字号:

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粤环〔2015〕28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提前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粤环〔2015〕16号)及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提前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公交(传)字〔2015〕66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至2016年3月4日。电话(传真):2253816,电子邮箱:mzeps@163.com

附件: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doc(征求意见稿)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