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梅州市慢性病防治院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梅州市慢性病防治院主院区位于江南团结路12号,在梅江一路12号设立专科门诊部。本院主要工作职责从事麻风病、结核病、性病、艾滋病以及糖尿病、高血压、精神病、慢性传染性和慢性非传染疾病等公共卫生服务,负责全市慢病防治工作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及人员培训等,是集慢性病管理、防治、宣传于一体的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院现有在职员工38人,其中财政核拔人员28名,自筹人员10人。退休人员19名。我院高级职称人员8名,中级职称人员13名,分设二个门诊部,门诊部设皮肤科、性病科、高血压、糖尿病科、中医科等。医技科室有:检验科、放射科、B超、心电图室、医学影像科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4417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3924417,项目支出80000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924417元,占9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5762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4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2846元;项目支出80000元,占65.16%,主要支出项目有结核病等工作经费。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院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方面,公务车保有量2辆,主要用于燃料费和维护费用。
梅州市慢性病防治院
2016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