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梅州市供销合作社成立于1949年,是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内设五个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综合业务科、合作指导科。办社宗旨是:推动全市合作社引导和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农民和城镇社区提供综合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成为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其职责是:对本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梅州市供销合作社经过了6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个独立、自成体系的、规模较大的农村商业网络,是服务“三农”的主要职能部门。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供销合作社“三定”方案,社机关编制22人,实有在职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36人,属财政供养人员。
(三)2016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梅州市供销合作社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及我省实施意见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扭紧“三大抓手”,落实“两大政策”建设“一区两带”的决策部署,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在新常态下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积极发挥服务“三农”的职能和优势,打造新型服务平台,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在带领农民建设富裕小康,繁荣城乡市场,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全年计划实现经营总额、销售总额、助农增收分别比上年增长8%,利润总额增长10%。主要抓好以下七项工作重点:
1、稳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有效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2、继续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三农”水平。
3、精心打造经营服务综合平台,积极服务城乡群众。
4、继续高起点高标准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对接惠农政策。
5、积极争取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培育供销社实体经济增长点。
6、大力培育发展龙头优势项目,积极争取惠农政策扶持。
7、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二、预算收入说明
2016年预算收入542.72万元。
其中:(一)基本支出预算收入:487.72万元;(二)项目支出预算收入55万元。
三、预算支出说明
2016年预算支出542.72万元,(一)基本支出487.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12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60万元, 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 用于公用经费支出。(二)项目支出55万元,其中: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50万元,用于我市系统被省政府列为综合改革试点的县级社做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推进我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新网工程”建设,推动省、市、县社有企业有效对接的项目资金支出。农产品电商平台运行维护经费5万元,用于市供销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运行维护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万元,用于接待有关公务活动的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