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客家山歌传承保护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按照上级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梅州市客家山歌传承保护中心是开展客家山歌的研究、保护、传承、展演和推介工作。
(2)人员情况: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事业编制47人。财政拨款核拨实有人数89人,其中:财拨在职实有人数46人;财拨离退休实有人数4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29874.00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6999874.00元;项目支出拨款1730000.00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9874.00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6999874.00元,工资福利支出3597772.00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76000.00元;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687883.00元;遗属补助支出1956.00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56452.00元;医疗费176115.00元;离退休人员公共支出3696.00元;项目支出1730000.00元,其中山歌幼苗班经费支出500000.00元;事业专项经费支出1230000.0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方面”支出厉行节约,2016年无出国支出预算,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5000.00元,与上年持平;接待费支出预算30000.00元,相比上年下降2%。
梅州市客家山歌传承保护中心
二0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