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财教[2020]115号--关于清算2020年及提前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2-31 17:39: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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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市财教〔2020〕115号

  关于清算2020年及提前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有关县(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20年及提前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298号),现清算2020年及提前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共5,015,907元,其中: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4,149,270元,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金866,637元(具体地区、金额见附件1-3)。该资金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的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同时,请切实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附件4)。

  


   附件:财教115-附件.xls



  梅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