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
梅州振兴发展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促进梅州振兴发展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
促进梅州振兴发展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是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梅州振兴发展的关键一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三大抓手”,构建“一区两带”发展新格局,发展实体经济,壮大县域经济,改善重点民生,扎实推进振兴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特提出促进梅州振兴发展2016年工作任务。
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人均GDP增长8 %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 %,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5%左右,全市产业园区(集聚地)规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达到34%,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省的目标要求,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下达的年度计划,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助推加快振兴发展
(一)深入做好政策研究和项目对接。全力抓好中央苏区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两大政策”的落实,着力加强与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更多的政策及项目落地。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来梅调研指示精神,加强苏区、老区政策研究、梳理和对接,努力在投资、土地、基础设施、生态补偿和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争取国家和省在政策、项目、资金、用地等方面给我市更大倾斜。[市发展改革局、扶贫开发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铁路建设办、经济和信息化局、旅游局、商务局、农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下同]
(二)着力抓好资金争取工作。重点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养老、农林水利、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房建设、节能环保、旅游等领域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省级资金,并做好政府投资项目专项稽察工作。[市发展改革局、扶贫开发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环境保护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民政局、旅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速推进经济发展,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三)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实施省、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和五个行动计划,抓好“三去一降一补”各项工作。加快国有“僵尸企业”市场出清重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10月1日起,对24项国家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其市县级收入,对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实现企业综合成本比2014年下降5%—8%。采取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建立购租并举住房等措施,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加快房地产去库存,确保完成全市2016年2.5万平方米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任务。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加强或有债务监控,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新补短板投入机制,加快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办)、住房城乡建设局、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围绕“三大抓手”和“一区两带”重大平台建设,着力抓好项目的谋划建设,以项目建设促进全市投资的稳步增长,不断增强发展的后劲。抓好项目申报和策划储备,瞄准“两大政策”,加强项目策划和开发,建立近期及中长期项目储备库,编制实施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为我市加快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项目支撑。强化项目管理,优化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台账,实施《2016年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落实领导挂钩重大项目制度,强化问题导向,加强督查督办,着力解决重点项目在报批、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等方面的难题,全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快重大发展平台建设。全力推进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和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规划建设。制定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2016年度工作方案,逐步完善公共交通、通信、水电、供热、供气等配套设施建设,用好省预安排资金,启动环保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快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服务配套环境,促进从业人员生活便利化,聚集人气,把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打造成梅州振兴发展的核心引擎和产业示范发展的重要平台。继续全力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州综合保税区等两个“国字号”重大平台的申报、建设工作,推进铁路物流园、创业孵化园等平台建设。制定梅州旅游“十三五”发展规划,争取将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发展规划上升为省级发展战略,系统梳理梅江韩江文化、生态、健康、旅游等核心资源,高起点规划,基础设施先行,统筹推进全市文化生态健康旅游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国家旅游休闲示范城市、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制定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实施方案和2016年行动方案,大力推进梅江韩江两岸道路改造提升,促进产业带县际路网互联互通;依托雁洋国际慢城、丰顺温泉、五华热矿泥、大埔名镇名村、蕉岭长寿乡村、平远生态休闲景点景区等核心旅游资源,打造一批生态文化旅游养生综合体;重点支持丰顺县?隍镇、梅县区雁洋镇以及客天下文化旅游产业园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大力支持丰顺县?隍镇建设鹿湖国际康养旅游度假区;依托“一带一路”城市旅游联盟、原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客家旅游联盟等平台,扩大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旅游+”战略,推动旅游与文化、工业、农业、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旅游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推动“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和现代服务业加速融合,培育发展金融保险、跨境电商、文化创意、工业设计、休闲度假、健康管理、服务外包、APP等一批新业态。加快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培育一批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和配送中心,重点推进广铁现代铁路物流园、深圳有信达保税物流等项目建设,促进快递业有序发展。加快引进商业银行及村镇银行,力促4个县(市、区)纳入省农村普惠金融试点范围,年内完成2家以上农信社改制。支持各类文化创意产业园和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发展,致力在文化(包装)创意和互联网创业方面培育更多创新人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中小企业局、金融工作局、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优化农产品供给,加快农业装备设施建设,高标准建设农业温室大棚,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配送系统,提升农产品品质质量。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计划,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实现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抓好现代农业“五位一体”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机服务、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新型农民合作社。培育一批农业领军龙头企业,力争新培育省市龙头企业40家、合作社600家以上。继续加强省级菜篮子基地建设。提升动物防疫能力,实现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的免疫密度9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75%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市农业局、供销社、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政策措施,减少对民间资本的限制,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解决准入限制、项目审批、融资等制度性障碍。推动各类帮扶、激励政策全面落实到民营企业,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用工成本、融资成本和用地成本。加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用事业等领域。重点扶持一批民营企业做强做大,鼓励民营骨干企业开展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等多种形式的并购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力争邓老凉茶年内在香港上市,每个县(市、区)培育1家以上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市中小企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金融工作局、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扩大有效需求。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推动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提高社会投资占重点项目投资比重,建立重点项目和金融机构对接机制。力争一批项目纳入国家和省PPP试点项目库,全力做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争取工作,重点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方面争取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发展教育、文化、体育、健康等服务,促进信息消费。稳定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落实小排量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轻型货车下乡政策。推动电子商务向农村延伸,实施快递下乡,扩大农村消费。[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继续推进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振兴发展后劲
(十)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兴华、梅平、大潮高速公路建设,动工建设梅州东环、大丰华高速丰顺至五华段、兴汕高速五华至陆河段高速公路。加快梅汕高铁先行段的施工进度,加快整体用地报批和征地拆迁工作,推进全线动工建设。加快推进新建龙岩至梅州至龙川铁路建设,开展可研及各专项研究工作,争取8月份前完成预可研报告审查工作,力争2017年开工建设。加快推进瑞金至梅州铁路项目建设,争取中铁总和省发展改革委支持把该项目调整列入2016年前期工作计划,力争2017年底前开工建设。优化国、省、县乡公路的路网结构,升级改造国省道120公里,推进26条旅游公路建设,加快实施公路生命安保工程,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增强普通公路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完善交通运输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市中心枢纽汽车站、兴宁综合物流园和一批纯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建设。新建农村客运站(亭)16个、改造7个,新增通客车建制村30个。加快推进梅县机场迁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民航局批复确定选址。加强航道养护管理,保障航道安全畅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发展改革局(铁路建设办)、梅州航道局、机场迁建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加快推进水利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城市水务工程等16类238宗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山区660.4公里中小河流治理。统筹推进城市供水体系、村村通自来水建设,继续推进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与节水改造、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重点推进梅州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及大埔电厂2号机组建成投产。继续加强一批电源送出工程、主干电网和城市配网建设,做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推动发展风能、太阳能等绿色清洁能源,建设一批风电场、光伏电站电源项目。[市水务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梅州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实施4G网络入乡进村工程,推进农村信息合作社试点工作。依托新建公路同步建设4G基站,实现城乡及交通干线4G网络全覆盖。加快城市4G网络规模化商用建设。提升公共WLAN覆盖率。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新增光纤接入用户16万户,互联网普及率提高到64%。开展原中央苏区县农村超高速无线局域网试点应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注重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着力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
(十三)提升产业园区集聚集约发展水平。深化穗梅对口帮扶共建园区,以建设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为依托,以“一核四组团”为重点,统筹推进产业园区集聚集约发展。大力提升园区投资环境,简化审批程序,落实资金、专项用地指标、“零收费”等扶持政策,推广售电侧改革试点,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生活配套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功能,推动示范园建立生产性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园区产业规划和发展定位,严格落实投资强度、环境保护等准入条件,深入实施乡贤回归投资兴业工程,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规模大、带动力强的行业龙头项目,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抱团入园投资发展。鼓励引导本地企业集中入园、更新设备、提升技术水平,实现产业二次集聚和转型升级。加快园区现有企业建设发展,努力培育壮大园区规上企业数量,增强经济总量,提升园区发展质量。加强闲置土地、厂房处置,加大对违法用地的处理力度。全市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含产业转移集聚地)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3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5亿元,其中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5%。[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招商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工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四)推动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加强与珠三角龙头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的对接,积极争取珠三角企业生产性项目和省属国有企业新上工业性项目落户梅州。加快职业技术学院、技校等职业院校建设,开展技能晋升培训,加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技能晋升培训补贴1万人次,促进劳动力转移到城镇稳定就业。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400场,向珠三角地区输送劳动力约1万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快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升城乡规划一体化发展水平
(十五)推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围绕“一区两带”布局,加快完成《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江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芹洋半岛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嘉应新区起步区为重点,扎实推进江南新城、芹洋半岛和梅县新城开发,按照国家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试点标准,完善公共交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综合配套服务功能。统筹新区开发和老城改造,利用“三旧”改造分类推进旧区和城中村改造,实现旧区城市环境改善和新区功能完善。严格制定环境和产业项目准入标准,加快城区“退二进三”步伐,推动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商贸会展等都市型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管廊、排水管网系统、防涝系统、重点市政路网建设。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推广应用数字化城管系统,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常态化和长效化水平。[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综合管理局、水务局、嘉应新区管委会、芹发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六)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出台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加快构建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城镇化发展格局。积极推进省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雁洋综合试点镇和客天下旅游产业园“美丽小镇”专项试点项目)建设。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编制完善县(市、区)全域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电、路、气基础设施联网、共建共享。合理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健全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城乡共享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快建设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系统,实现农村废弃物、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和长效运营机制,村庄保洁覆盖面达9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达30%。[市发展改革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综合管理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局、水务局、农业局、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七)加快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为首要任务,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居住证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全部人口。有序放开地级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完善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政策,优化户口迁移等政务服务。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财政建设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补贴数额与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等“三挂钩”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夯实振兴发展基础
(十八)注重发展县域特色产业。按照主休功能定位进行分类指导,推动县域培育发展与主体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特色优势产业,依托优势资源打造产业集群。结合争取省相关专项资金对县级特色支柱产业的支持,加大对县域特色产业的扶持。重点开发县(市、区)重点抓好产业集聚区建设,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化经营,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生态功能区突出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农业、养生健康等绿色产业,提高生态产品供给数量和质量。重点支持梅江区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梅县区发展机械装备制造和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兴宁市发展机电制造和食品加工产业,平远县发展稀土新材料、机械电子和建材家具产业,蕉岭县发展新型建材和长寿产业,大埔县发展电力和陶瓷产业,丰顺县发展电声产业,五华县发展五金机电、酒业药业和先进设备制造业,促进特色产业集约化、多元化发展,致力打造一批百亿产业和企业。联动发展镇域特色产业,每个县(市、区)抓好2—3个工贸、旅游或农业型专业镇。[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九)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加快建设县域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体系,并借助专家团队的把脉和指导,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落实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相关政策措施,扶持小微企业创办、“小升规”企业培育、“小巨人”企业成长。建立县级重点税源型企业目录管理机制,大力培训重点税源企业,扶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创业创新综合服务窗口”,打造“送政策、送专家、送服务”活动品牌,实行“点对点”服务。拓宽融资金渠道,积极构建企业融资平台,管好用好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三大基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30亿元以上,全力支持骨干企业上市融资。[市中小企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提升县域综合承载能力。强化县域城乡统筹载体作用,加快县城和中心镇(重点镇)人口集聚、产业集中和功能集成,增强发展县域经济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落户的支撑作用。合理规划县域公共交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综合配套设施,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引导本地农业人口向县城和中心镇(重点镇)集聚,促进就地就近城镇化。探索开展特大镇功能设置试点,发展休闲旅游、特色产业、民俗文化等特色小镇。[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加大政策资金的落实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大力推进扩权强县和简政强镇,健全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重点跟进落实上级在支持县域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产业集聚和企业创新等扶持资金政策,积极争取省在县级财力保障、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财政增量返还及协调发展奖等一般性转移支付上对我市予以更多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争取落实对新出台的属于省与市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的事项,原中央苏区县应负担比例的一半由省财政承担的政策,继续争取落实省在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各类资金中按一定比例安排支持我市苏区建设发展。认真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的“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紧缺拔尖人才以及培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快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完善工作,统筹优化建设用地和做好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优先为县域产业园区提供用地规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创新发展新增长点
(二十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与珠三角创新合作,主动接受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全面推进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支持发展重点行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建设专业镇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探索实行专业镇与珠三角帮扶市对口合作模式;加强与梅州籍院士(校长)的对接联络,借力院士(校长)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大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利用互联网实现创新资源与创新群体有效对接,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新模式。围绕建设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建设,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打造以广梅园为中心的创新发展增长极。加快推进创业孵化(实训)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孵化育成体系,加快实施孵化器倍增计划,大力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建设各具特色的返乡人员创业联盟,落实返乡创业人员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措施,吸引在外乡贤能人回乡投资创业。支持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形成良好“双创”文化和氛围。力争年底前各县(市、区)建立1家县级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创新创业孵化园在年底前建成使用。[市中小企业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三)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实施传统支柱型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路线和行动计划。坚持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改造双轮驱动,围绕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大力培育百亿园区、百亿产业和百亿企业,重点抓好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电力、电子、烟草、水泥和电声等五大产业发展。以新一轮技术改造为契机,完善落实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先进装备保险补偿机制等扶持政策,支持企业扩产增效、设备更新和节能改造。重点推进梅州卷烟厂技改、塔牌水泥新上600万吨生产线等项目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四)大力培育创新企业。研究促进梅州振兴发展的科技专项政策,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扶持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达6家,工程中心达6家,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6%以上。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全面建设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积极争取省创业引导基金支持。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财政资金后补助政策、创业投资和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完善科技创新各项金融政策。[市科技局、中小企业局、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坚守环保生态底线
(二十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红线划定管理。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继续争取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调整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严格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大力实施“水十条”和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汀江—韩江跨省生态补偿试点。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加快林分改造,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和效益。加快森林碳汇开发,完善提升生态景观林带,推进森林进城围城,完成碳汇造林18.07万亩,规划建设森林公园21个、湿地公园2个。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的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激励性补偿政策。[市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六)强化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深入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启动燃煤电厂超排放改造,强化旋窑水泥厂脱硝设施运营管理,进一步提高脱硫脱硝效率。大力推动公交电动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接口,公共建筑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10%的比例配建设。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积极创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和绿色低碳示范城区,支持兴宁、大埔两个低碳试点县(市)建设。加强高能耗行业管控,推动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淘汰黄标车,完成省下达黄标车淘汰任务。加快推进省产业园(集聚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循环化改造和企业清洁生产。严格落实节约用地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扎实开展水污染、大气污染、重金属污染等重点整治,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控制道路和工地扬尘污染,全市环境空气污染物指标继续保持全面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不超过2015年。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七)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一轮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支持以PPP模式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启动建设示范县镇村污水处理项目,新增市、县、镇污水处理设施16座,新增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5个。健全“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选取条件较好镇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减量试点。2016年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8.8%,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充分激活市场动力和社会动力
(二十八)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加快实施行政许可标准化。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和“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探索实行更多证照合一。推进工商登记及相关领域行政审批便利化,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构建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扩展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大力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体系。[市编办、工商局、政务中心管理办、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九)深化财税和投资体制改革。围绕上年度工作部署,继续推进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建设,逐步建立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体制,明确政府事权划分范围和支出责任。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积极配合做好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完善地方税体系。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和政府监管清单,适时研究制订《梅州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国资办)、发展改革局、编办、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土地,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加快农业金融制度改革,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开展农业补贴“三补一合”改革。创新金融支农服务机制,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村村通”试点范围。借鉴互联网众筹融资模式,探索依托商会、协会组建梅州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会,以股权形式直接投资于梅州农业产业,促进企业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商品化经营。[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一)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发动企业组团参加春秋两届广交会、第三届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等各类经贸促销活动,利用广交会、高交会等平台推动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建立与14个海外经贸文化联络处、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合作机制,重点组织粤港、台湾、英德法、南美、澳新等系列经贸活动,努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强化对外贸稳增长的政策支持,深入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培育工作。积极承接加工贸易转移,培育新型出口主导产业。力争完成新签项目计划投资额500亿元以上,当年完成实际投资150亿元以上,其中计划投资额10亿元以上项目10个以上。[市商务局、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加快社会民生事业补短板上水平,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三十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围绕相对贫困村和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坚持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实行实时联网监测、动态管理、全面覆盖。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集聚资金、项目、技术等各类资源要素投向贫困村,确保不脱贫不脱钩。采取产业扶持、技能培训、转移就业、低保兜底等方式,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严格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抓扶贫的责任,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逐级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借力广州市和省直、中直驻粤单位对口帮扶,继续实施定点驻村扶贫工作,加快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扶贫大格局。[市扶贫开发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三)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公平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建设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推动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完成1所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5%,新建4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制定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把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对象扩大到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实施基层公共文化场馆提升计划,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农村文化广场和村村通广播建设,启动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打造广东“公共文化云”,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建设。办好各类文化惠民品牌活动,扩大文化惠民服务。加强历史建筑古村落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建设一批社区体育公园等体育设施,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推进市县体校建设,推进足球综合改革,活跃足球赛事。[市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创优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开展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市、区)、梅州市“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镇”三级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建设、市中医医院改造升级工程、市第三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女儿童医院)选址迁建以及东山医院(嘉应学院医学院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紫合梅州医院2家民营医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启动实施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支持县级医院关键医疗设备配置、专科特设岗位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推进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力争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动工率达40%以上,项目建设完成率达80%以上。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升重大疾病防控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市卫生计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五)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企业职工全员足额参保,扩大社保覆盖面。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按省部署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试点工作,探索基本养老保险一体化工作。优化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保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含离退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乡基本医疗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4.6万人、167.10万人、469万人,社会保障卡户籍持卡人数达495万人。完善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事业。建立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的模式,新开工建设4439套、户(不含由梅江区实施的江南新城棚改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含货币补偿)和985套(户)公共租赁住房(含租赁补贴),完成6588套、户(不含由梅江区实施的江南新城棚改项目)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完成不少于10271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继续做好“两不具备”村庄易地搬迁安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六)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加大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促进创业2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加强协调配合,深化穗梅对口帮扶
(三十七)继续坚持和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坚持和完善帮扶双方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县级对口帮扶,健全完善帮扶机制。全力协助广州市做好对帮扶工作干部的跟踪考核工作,密切配合做好省组织的对口帮扶工作实施评估考核。继续推进干部交流挂职,重点从我市推进“三大抓手”、“一区两带”建设主要职能部门,及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双成长计划”培养对象中选派干部到广州挂职锻炼。继续推进高层次人才交流创新机制,加强项目科技合作。配合做好企业与专家对接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市对口帮扶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振兴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八)继续加强沟通对接工作。协调理顺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协调推进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公司体制改革工作,协调组织广州企业来梅考察对接,协调开展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活动,协调推进帮扶项目落地建设。建立对口帮扶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台账,加强项目建设的跟踪管理。全力协助广州市3年完成帮扶梅州累计落地开工300个项目目标。[市对口帮扶办、招商和经济合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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