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梅州高新区(广梅产业园)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试行)>的通知》及申请指南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组织第三方评审核查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对符合高质量发展措施的梅州高新区(广梅产业园)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项目资金(第一批)的奖补对象及金额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梅州高新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地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大楼306室)书面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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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