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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高新区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加挂法律顾问工作室牌子):
协助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协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市派驻机构的有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宣传、综合信息的收集与发布、组织调查研究、起草综合文稿等工作;负责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综合统计、法制建设、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考核、任免和奖惩工作;负责党员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的受理和监督落实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网络建设与维护;负责机关扶贫开发等工作。  协助市辖工业园区系统党委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市辖工业园区系统党委的各项工作制度,协调系统各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妇女、共青团等工作。 负责园区各级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培养和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办法、措施,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决议的情况;负责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工作;负责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协助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负责受理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控告或申诉;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工程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园区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策划和组织园区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政策研究、宣传活动和新闻发布;负责园区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的建设管理;负责统战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政协和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工作。
( 联系电话:0753-2486033)
科技和经济发展局:
负责制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办法和管理规定等政策措施;负责制订招商计划、收集招商信息、编制招商资料、包装招商项目、建设招商网络和招商项目库;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招商活动;负责招商项目洽谈与论证,投资合同的起草与签订,入园项目的促建促产;负责招商人员管理和业务技能培训;负责驻外招商机构和园区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的日常联系、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园区投资服务体系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园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年度经济发展计划;负责编制园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根据授权审批、核准、登记备案园区投资项目;负责企业宏观管理和园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外事工作;负责园区科学技术工作,做好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项目、新产品和专利的申报认定工作。
( 联系电话:0753-2486066)
规划和环境保护局:
  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园区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规划管理工作,受理园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申请、设计方案的审查和规划选址、定点、放线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管理规划设计室。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园区环境保护规划、年度计划和总量减排计划;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跟踪评价;负责水体、空气、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负责入园项目环保初审;督促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协助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等有关工作。
( 联系电话:0753-2486062)
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局:
  负责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园区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负责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报建的审查,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和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及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园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负责园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房屋管理所等事业单位。     负责制定园区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管理办法;负责南区(畲江园)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园林绿化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园区自来水厂和水质净化厂的运营管理;负责园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园区临时建筑物、户外广告、标识、标牌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园区规划建设管理的监督监察,依法查处违反建设法规、规章的行为。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信访维稳工作。
( 联系电话:0753-2486063)
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
  负责园区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预、结算工作;编制综合预算、信贷和融资计划;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财务分析制度,做好园区的资金筹措、调度等工作;负责政府相关投资建设工程造价初审工作;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含园区自建)的可行性研究、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园区拆迁、工程建设的预、结算工作;负责园区内部审计、绩效考核、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以及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相关财税等政策。
( 联系电话:0753-248699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
  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劳动、人事、工资、职称的管理;负责市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企业投诉的受理工作,对信访案件和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园区的人才交流服务和劳动力综合管理工作,开展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入园企业做好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管理;负责社会保险的管理、劳动合同鉴证、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园区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 联系电话:0759-2486069)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工矿商贸企业、非煤矿矿山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 联系电话:2486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