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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高新区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

  协助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协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市派驻机构的有关工作;负责宣传、综合信息的收集与发布、组织调查研究、起草综合文稿等工作;负责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法制建设、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工资管理;负责党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考核、任免和奖惩工作;负责园区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工作;负责党员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的受理和监督落实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园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园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网络建设与维护;负责管理机关事务中心;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486033)


科技和经济发展局:

  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园区发展招商引资规划、计划、政策;统筹招商引资和项目履约监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洽谈、论证、入园协议起草、签订及落地工作;负责市管权限的工业、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园区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监测分析工业、 信息化领域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动中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促进工业投资,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负责项目审批、核准、登记备案园区投资项目,负责核准市级权限范围投资项目的工程招标方式及招标范围;负责编制园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建设的规划;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协助做好园区科技型企业、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认定工作;落实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的相关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486066)


规划和环境保护局:

  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园区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园区规划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园区建设工程选址和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建设工程的验线、竣工规划核实等工作;依权限做好规划类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园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跟踪评价;按规定组织水体、空气、土壤、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宣传并督促入园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协调解决涉入园企业环境污染纠纷;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协助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配合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等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入园项目环评审批;依权限做好环境保护类行政审批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486022)


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局:

  负责工程设计、建设等许可审批;负责园区建筑工程的监督监察;负责建设项目招投标、验收备案;负责园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审批管理、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园区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建设及入园企业建筑工地的信访投诉处理工作;负责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房屋管理所,联系园区城管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486068)


财政(国资)局:

  负责园区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预、结算工作;负责编制综合预算、信贷和融资计划;负责做好园区的资金的筹措、调度等工作;负责政府相关投资建设工程造价初审工作;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含园区自建)的可行性研究、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园区拆迁、工程建设的预、结算工作;负责园区内部审计监督、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以及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相关财税等政策。通过法定程序对园区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管理、考核,监管国有企业人事工作;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按照《梅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委托监管协议书》,对所托管企业加强监管;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48688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协调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负责机关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园区信访窗口接待工作;负责企业职工来信来访以及由劳资纠纷、征地拆迁安置引发的信访问题的受理工作;负责园区的人才交流服务和劳动力综合管理工作,开展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入园企业做好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管理;负责开展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工资支付等劳动保障巡查工作和协调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工作;负责拟订并落实优秀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负责产教融合工作;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市人社部门做好园区职称申报工作;负责镇村协作等有关社会事务,联系教育医疗卫生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486006)


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园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落实工作;承担园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园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园区专职安全员日常管理;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48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