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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财教[2020]107号--关于清算并提前下达2021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2-25 17:25:4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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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市财教〔2020〕107号

  关于清算并提前下达2021年中职学校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有关县(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并提前下达2021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293号),现提前下达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共45,102,677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请列入2021年支出,待年度预算开始后拨付资金。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分类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解至有关单位和财政部门。市县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各地要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财教107-附件.xls


  梅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