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林科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检查验收办法》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农〔2014〕23号)的要求,经研究,定于3月下旬开展2017年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市级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1.验收:对2015年至2017年梅州特色水果产业带和2017年梅州油茶产业带项目单位实施情况开展市级随机抽查验收。
2.绩效评价:对2017年梅州特色水果产业和油茶产业项目绩效县级自评情况开展市级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二、方式
1.在梅州市财政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采取查阅账务、看现场等方式进行。
2.验收采取随机抽取10%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以县级和市林科所为单位,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市级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三、其他
1.请未开展县级验收的县(市、区)抓紧进行县级验收并办理资金报账手续。
2.请各县(市、区)、市林科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报告于3月15日前上报市财政局(农业科)
3.市级验收和绩效评价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
联系人:杨振河,电话:2122608
梅州市财政局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