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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公积金中心 政策文件 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极简审批”改革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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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极简审批”改革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3-13 08:52: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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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受委托银行,各县(市、区)管理部、机关各部室:

  2023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两个100%”和“极简审批”改革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托数字化赋能,不断改革创新,努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好办易办快办”。目前,我市公积金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个人事项全量业务实现“指尖办”,90%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为确保改革成果落地见效惠及群众,现将有关政策和操作流程等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缴存类

  (一)实现单位开户“一网通办”。单位开户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梅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零材料”“零跑动”“零审批”办理。

  (二)实现企业在“信用广东”打印信用报告。对接省“一网共享”平台,企业可在“信用广东”官网自主查询、打印信用报告,服务上市企业使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

  (三)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门槛,取消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单据的限制条件,申请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

  二、提取类 

  (一)支持提取公积金作首付。在本市购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作首付款。

  (二)一人购房全家帮。购(建)房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款。

  (三)购房可多次提取。未在本市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一次或分次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在购房两年内提出申请)。

  (四)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租房提取最高额度提高至1080元/月,取消月缴存额60%限制;多子女家庭提取额度可再上浮20%。

  (五)实现多部门间数据共享。接入住建部、大湾区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与市住建、市自然资源等部门数据共享、与全市7家商业银行(建行、工行、农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客商银行、农商银行)建立商贷数据交互平台,职工提取公积金无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商贷还款流水清单等。

  (六)推行退休提取“无感办”。法定退休职工免申即享,单位足额缴存并办理封存后,职工账户余额自动转到职工的社保金融账户。

  (七)数字人民币覆盖全业务场景。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支付或提取都可选择数字人民币,保障职工资金安全。

  (八)推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社保卡“一卡通”模式。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供银行卡、无需手动输入卡号,可选择“上社保卡”方式上账到社保卡金融账户。

  三、贷款类

  (一)贷款结清取证“一门式一次办”。职工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免跑公积金中心、不动产权等多部门,只需等待贷款银行通知直接领取不动产权证。

  (二)提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双方缴存最高额度从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单方缴存最高额度从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异地缴存职工最高额度从20万元调整为25万元。

  (三)实现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无需提前结清旧贷款和注销抵押权,购买人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四)异地贷款职工“亮码可办。异地贷款职工无需来回打印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直接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出示证明“亮码办”。

  (五)取消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全国异地缴存的职工在梅州购房都可申请梅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落实“1+N”人才政策。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房可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100%的额度;在梅落户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青梅计划”人才可上浮20%。

  (七)实施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额度上浮20%。


  附件: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19日       

 

附件:相关政策及操作流程.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