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通知》(粤府函﹝2017﹞263号)和市府办《关于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函》(﹝综三﹞A24-026)等文件要求,为持续做好专用设备登记和动态管理工作,经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报,并征求分片负责市直部门意见,拟定了《梅州市铸造等相关行业中(工)频炉专用设备登记企业清单》(见附件);同时根据有关反馈意见,修正《我省铸造相关中(工)频炉专用设备登记企业清单(第一批、第二批)》中的11家企业登记信息;新增20家企业;保留《我省铸造相关中(工)频炉专用设备登记企业清单(第一批、第二批)》中的9家信息无变化企业;同时删除《我省铸造相关中(工)频炉专用设备登记企业清单(第一批、第二批)》中的9家企业。
现将我市企业清单(省第一、二批修正信息企业,合计11家企业,专用设备数量37台;新增企业,合计20家企业,专用设备数量50台;省第一、二批信息无变化企业,合计9家企业,专用设备数量22台;省第一、二批删除信息企业,合计9家企业,专用设备数量17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函、传真等方式向我局(产业发展科)反映情况和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6日-4月3日
地址:梅州市江南署前路6号
电话及传真:2250810
附件:《梅州市铸造等相关行业中(工)频炉专用设备登记企业清单》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