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现将《梅州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6日
梅市府〔2018〕26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