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政务公告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梅州市财政局关于“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梅州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政务公告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梅州市财政局关于“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梅州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7-29 08:56:05   浏览:-
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促进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健康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3〕7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客运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粤交运〔2020〕242号)等文件精神,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梅州市财政局编制了“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梅州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或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公示期自2023年7月29日至8月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实施细则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梅州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肖添生,联系电话/传真:2283008/2281180,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丽都西路2号,邮编:514071。


  附件: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梅州市财政局关于“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梅州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docx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