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我市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全国179个)。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抓紧组织完成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的通知》(粤交规函〔2010〕1819号)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开展《梅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下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于2014年4月完成了《规划》(送审稿)。2014年5月-6月,市交通运输局就《规划》(送审稿)征求了梅江区、梅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意见。2015年6月24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在梅州市组织召开《规划》评审会,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梅江区、梅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交通运输局局长、省市专家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及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建议,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2015年10 月,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编形成《规划》(报批稿)。现将《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8日,欢迎社会大众提出意见建议。联系人:丘桂华,电话/传真:2283703,邮箱:2283703@163.com。
附件:梅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2013-2030年)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