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4〕24号)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编制《梅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2015年7月形成《规划》初稿,分别于2015年7月、12月以及2016年4月等多次征求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意见。8月18日,在市政府9楼西会议室召开《规划》评审会,分管市领导、市相关单位有关负责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交通运输局局长、省市专家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及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建议,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根据评审会意见,规划团队对《规划》再次进行了修编完善,现将《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12日至9月22日,欢迎社会大众提出意见建议。联系人:刘东峰、程子柳,电话/传真:2283703,邮箱:2283703@163.com。
附件:梅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公示稿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9月12日
附件下载:梅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公示稿).doc
附件下载:梅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三五”重点项目建设规划表(公示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