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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市局公告 关于开展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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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9-16 17:54: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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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市科函〔2021〕36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壮大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加快农业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行动方案》(粤科农字〔2021〕151号)和《梅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进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梅市科〔2019〕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开展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及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通知所指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范围,包括增选入库和动态评估两类参与主体。

  (一)增选入库。凡志愿为梅州市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请梅州市第二批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对象包括:已在梅开展服务对接工作的省内高校或外市的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本市农业科技推广机构或农业科技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本市历年立项的农业科研项目团队科技人员、基层一线的驻镇工作队员、乡土专家、种植能手等,需具备以下条件:

  1、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特派员管理各项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积极配合选派工作安排。

  2、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业农村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专业素质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好的知识传授和人际沟通能力,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推广新技术。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具备深厚的农业科技服务能力、有显著的农业农村服务实绩、在群众当中有良好口碑的“科技能人”,经县(市、区)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可适当放宽学历或职称要求,予以认定。

  (二)动态评估。对象为2019年度获第一批资格认定的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 (见梅市科〔2019〕60号),资格2年期满须重新评估认定。评估时要求提交近2年的工作总结报告、不少于3家服务对象出具的“服务工作综合评价意见书”(见附件2)。

  二、申请程序

  (一)梅州市内涉农技术人员。首次申请进入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库的本地涉农技术人员,已在“梅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d.gov.cn/mz/login/mz,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使用原有帐号登录,如无账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在系统内按照“申报管理→特派员管理→特派员申请”流程提示操作,经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管理员、市科技局逐级审核入库。

  (二)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家。省内高校或外市科研机构涉农技术专家(含在梅驻镇帮镇扶村)申请进入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库,需填写《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表》(附件1)和打印纸质版本,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连同学历、职称证书、奖励表彰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一式1份)报送梅州市科技局。同时将《农村特派员导入模板》(附件4)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后发送电子版到本通知指定工作邮箱。市科技局通过相关审核程序后安排入库。

  (三)第一批市农村科技特派员。2019年认定的第一批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已在“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使用原有帐号登录;如无账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进行注册,在系统上按照“申报管理→特派员管理→特派员申请”流程提示完成入库申请,再选择“申报管理→特派员管理→综合评价”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完成动态评估,其中“服务工作综合评价意见书”须作为必选附件上传,逐级审核后入库。

  三、扶持政策

  (一)资格待遇。经研究认定的第二批申请人及通过评估的第一批农村科技特派员,将取得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资格,由市科技局发文认定并统一颁发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资格证书。

  (二)经费支持。经征集入库的农村科技特派员,获得申报省、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题项目申报资格。每年在省、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中安排一批竞争性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

  (三)考核表彰。市科技局组织对农村科技特派员派驻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对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并对其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或立项支持。

  四、报送流程

  农村科技特派员申请人通过“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表》(附件1)填写,上传学历、职称证书、奖励表彰证书等佐证材料。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下载纸质打印盖章,所在地主管部门或组织单位形成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1年10月15日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省内高校或外市科研机构申请人直接将入库表按通知地址寄送。

  五、联系方式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梅龙西路3号市科技局

  联系人:吴金桥、黄小芬,电话/传真:0753-2259887

  工作邮箱:mzkjsfk@meizhou.gov.cn

  附件:1、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表

             2、农村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综合评价意见书

             3、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

             4、农村特派员导入模板

  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