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广东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梅州市儿童福利院可送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1名未成年人向社会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7月1日(公告期15天)。请有收养意向的家庭在公告期内将填妥的《梅州市儿童福利院意向收养登记表》(详见附件)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mzsetfly@meizhou.gov.cn)。公告期满后,不再接受申请。如有疑问请致电0753-2389683咨询(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1.梅州市儿童福利院可送养未成年人基本情况
2.梅州市儿童福利院意向收养登记表
梅州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