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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0年度市级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3-12 10:40: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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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0年度市级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公共服务地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8〕1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19〕430号),为做好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20年度市级地方标准立项建议。有关立项工作通告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公共服务。包括家政、旅游、文体、养老、休闲等服务消费领域;物流、储备、多式联运、会展等跨行业、融合度较强的领域。

  (二)地理标志产品。

  二、立项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

  (二)申报项目应当以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为基础,突出自主创新成果和专利技术转化,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三)申报单位应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

  (四)禁止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五)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项目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因客观情况变化确需变更的,需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

  三、申报方式

  (一)公共服务类

  公共服务类市级地方标准由申报单位向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从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审,择优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立项建议。

  (二)地理标志产品类

  地理标志产品市级地方标准由申报单位向各县(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各县(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从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审,择优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立项建议。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应当在2020年5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有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于5月30日前向市市场监管提出立项建议。

  五、申报材料

  (一)《梅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书》(见附件1);

  (二)《梅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表》(见附件2);

  (三)标准草案(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四)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

  (五)《梅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

  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六份邮寄以下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82号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514072)。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mzbzhk@126.com


  联系人:徐 敬    电话:0753-2321326


  附件:

  附件1:梅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docx

  附件2:梅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表.docx

  附件3:梅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