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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指南
来源:梅州市知识产权局   时间:2023-03-17 15:09: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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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包括相关领域的专业服务和维权援助等),是指梅州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海外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前或纠纷时,梅州市知识产权局指导专家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对纠纷涉及的问题开展分析、评估、判断并提供专业指导意见的公益性咨询服务。

  一、申请服务条件

  (一)申请人是梅州市辖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申请服务事项属于梅州市知识产权局接受在中国境外发生的如下类别知识产权纠纷的保护服务咨询申请:

  1.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权利有效性纠纷;

  2.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权属纠纷;

  3.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侵权纠纷;

  4.商标、专利等相关贸易调查纠纷;

  5.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许可纠纷;

  6.展会知识产权纠纷;

  7.商业秘密纠纷;

  8. 梅州市知识产权局能够提供咨询服务的其他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服务的,应当向梅州市知识产权局提交服务申请书和知识产权纠纷相关材料。

  (一)填写《梅州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申请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或签名,服务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名称、涉及纠纷类型、涉及权利类别、纠纷国家/地区、服务申请事项等。

  (二)提交知识产权纠纷相关材料。

  保护服务应对必需的法律文书、技术文件、证据等材料。

  (三)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详实。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提交方式

  申请材料提交纸件的,可以通过邮寄(EMS)或面交方式提交梅州市知识产权局,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82号,邮编:514021,受理部门:梅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联系电话:2187192。

  申请材料提交电子格式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箱地址:mzs315@163.com,邮件主题:申请人名称+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申请。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按照须知前三项要求向梅州市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梅州市知识产权局对服务申请事项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服务申请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梅州市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服务申请的情形,接受服务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服务申请的情形,发出《不予提供服务咨询通知书》;对材料不完整、不详实的情形,发出《补充材料通知书》。

  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补充材料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补充,未在规定时限内补全材料的,视为撤回。

  (三)梅州市知识产权局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终止服务程序的情形,发出《终止服务告知书》。

  (四)梅州市知识产权局接受服务申请后,指定和选择指导专家进行指导,最终出具《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意见书》。

  五、指导时限

  (一)一般纠纷自接受服务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

  (二)重大、疑难纠纷自接受服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服务时限确需较长时间的,可以延长。梅州市知识产权局与申请人对服务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重大、疑难纠纷特指影响产业发展、数额特别巨大或波及范围较广的纠纷。

  (三)在服务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服务时限。


  附件:1. 梅州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申请书

            2. 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申请流程图


  梅州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