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梅州仲裁委员会
仲 裁 员 申 请 表
姓 名:
单 位:
时 间: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大1寸彩色
免冠照片
民 族
籍贯
参加工作时 间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
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特长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固定电话:
个
人
简
历
符合仲裁员何种条件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附单位证明);( )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附律师资格、执业证复印件);( )
三、曾任审判员满八年(附原法院证明); ( )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附高级职称资格证);( )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 业水平的(附高级职称资格证或单位证明)。( )
本
申
请
所在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仲裁委秘书处初审意见
仲裁委员会批准决定
(本表填写一式两份,打印、复制有效;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照片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