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12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法制二科,邮编514021。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mzfz2398399@126.com。
梅州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