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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工作简报(第2期)
来源: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7-07-13 17:01: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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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细化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部署安排


根据《广东省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方案》(粤环函〔2017〕737号)的工作要求,我市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方案工作要求,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后督察和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工作,6月15日,我局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相关科室、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工作会,进一步部署和推进全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会议明确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排查,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抓好责任落实。同时,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和大气污染排查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对本次督查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为本次督查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在认真落实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安排和要求基础上,结合执法大练兵活动,我局进一步细化了全市环保专项整治工作。一是6月15日至7月15日,督促县(市、区)环保部门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并汇总有关自查情况报省环保厅;二是7月16日至8月15日,参照省厅“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方案”工作安排,抽调各县(市、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开展交叉执法检查,重点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信访案件和“小散乱污”、“十小”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三是8月16日至9月底,由市环保局挂点领导带队对县级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开展后督察,并对县级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表扬。

目前,各县(市、区)环保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部门责任,细化方案要求,全面开展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工作。

送: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