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梅市环函〔2016〕202号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6年梅州市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全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能力,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粤环函〔2016〕10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16年梅州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联系人:古珊珊;联系电话:2336348;传真:2336139;邮箱:mzhbepi#163.com(请把#换成@)。
附件:1.《2016年梅州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14日
附件1
2016年梅州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能力,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粤环函〔2016〕1020号)要求,我局决定于2016年9-11月,在全市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依据省厅下发的《广东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练兵目的
(一)推进全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磨练执法队伍,切实提高整个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树立先进榜样,振奋队伍精神,提升凝聚力,提高士气,调动整个队伍加强环境执法的积极性。
(三)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调动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研究执法技能的主动性。
(四)树立环境执法队伍新形象,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环境执法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程度。
二、大练兵内容
全面动员全市环保部门,集中3个月时间,结合日常或专项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和环境监察稽查等各项执法工作,进一步巩固环境保护大检查等执法活动成果,全面提高全市环境执法水平。
(一)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环境执法工作。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环境监察办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环境监察工作稽查办法》、《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完善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告知、听证、决定、执行、信息公开、后督察和稽查、环境安全检查等执法工作制度、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符合规定的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必须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守当事人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全面启用环保部发布的执法文书,并结合我省、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结合今年以来开展的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2016年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废弃物焚烧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要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停业关闭、行政拘留等手段,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理念。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坚持正确的执法理念,认真执行《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坚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得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坚持规范执法,熟悉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按照法定的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正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坚持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证等合法权利,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粗暴执法;坚持廉洁执法,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做到不得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参加其邀请的娱乐活动和营销活动,不得胁迫当事人、向其索要钱物、推销环保商品和服务、干预和承揽环保工程以及其他谋取私利行为。要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按法定途径清单分类处理环保信访问题,积极调处环境纠纷,加大对损害群众环境权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查处意见的反馈和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注重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各县(市、区)环保局在大练兵活动中要注重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要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尤其是环境执法基础知识和查办案件的技能培训;要研究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环境监管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和有利于监管执法的激励制度,对在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严禁将大练兵活动办成“运动式”执法、突击执法,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科学合理的安排各项执法任务。严禁以大练兵为由,违法违规对企业实施处罚。省厅将对各地大练兵期间各地执法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成效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向环境保护部推荐表彰。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初)。组织全市环境监察机构、市本级相关科室、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省厅召开的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活动方案。
(二)活动实施阶段(9月-11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环保局每月1日、15日分别报送1期大练兵活动简报,反映在大练兵活动中取得的成效、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环保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环保局将联络员名单于2016年9月20日前报送市环境监察局,联系人:古珊珊,联系电话:2336348,传真:2336139,邮箱:mzhbepi#163.com(请把#换成@)。
各县(市、区)环保局对本辖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推选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含资料),并按照先进集体的要求报送所需评估材料,(具体评估办法和所需资料要求详见附件2《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内先进集体评选细则、先进个人评选细则),并于11月20日将活动自评报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市环监局。市局对我市大练兵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向省厅推荐1个县级集体候选名单、1名市级先进个人候选名单、1名县级先进个人候选名单。
(三)总结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1月)。省厅将对大练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根据评选细则确定推荐名单上报国家环保部进行表彰,对表现突出的通报表扬。
四、大练兵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是磨练执法队伍、提高依法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振奋队伍精神、提高队伍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把大练兵活动作为2016年下半年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组织领导、信息调度、督查调研等工作机制。要深入开展动员部署,发动所有在岗执法人员全员参与。要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调动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学习基础知识、研究执法技能、提高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切实加强对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详见附1)。
(二)科学练兵,注重实效。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将大练兵充分融合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当前执法工作中,通过依法、严格、规范的执法,实现练兵目标。做到在日常执法中练兵,依据练兵实效进行评比,在总结评比中提高执法能力。我局将适时组织督查和调研,指导大练兵活动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做好自评及先进集体材料、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的报送工作。市级先进集体直接由省厅评定产生。省厅将根据执法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成效等指标,对各地大练兵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对大练兵活动效果好、成绩优秀的环境执法机构,省厅将按评价成绩由高到低,评选出1个市级、1个县级环境执法先进集体和10名个人素质高、执法能力强、在大练兵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推荐由国家表彰;对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将进行通报表扬。
(四)加强宣传报道,鼓励公众参与。在大活动期间,要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的宣传报道;对执法力度大、工作成效突出、公众满意度高的地区,要组织专项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进行深度报道,形成声势。同时,要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积极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我局将编发简报,在我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建立大练兵活动联络微信群,及时获取和通报“大练兵”活动进展情况。
附件:梅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梅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曾光市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罗颂伟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汝峰市环保局党组成员、环境监察局局长
成员:何小深办公室主任
杨中污防科科长
陈虹监测中心站站长
陈军生信息中心主任
罗彬源总量办主任
周炜煌固废与辐射管理中心负责人
甘宇生宣教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大练兵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实施和信息汇总报送、简报编印等工作。成员:杨志强,古珊珊。
二、考核评价组:主要负责大练兵活动的考核评价等工作。成员:杨鹏,姚丽婷。
三、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大练兵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我局大练兵活动专栏管理等工作。成员:陈军生,甘宇生。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6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