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28日上午8:00,我市共收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件七批次共134件(含重点关注信访案件12件,重复信访案件58件),其中来电113件,来信21件。上述信访举报件已按要求全部交办市相关部门及相关县(市、区)开展调查处理,其中市相关部门10件,梅江区25件,梅县区28件,兴宁市25件,平远县5件,蕉岭县12件,大埔县6件,丰顺县13件,五华县12件。部分交办案件存在多个承办单位,承办案件总数大于转办案件总数。
第二批次转办的22件信访件中,已办结6件,阶段性办结6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公开,请下载附件查看详细内容。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