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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信用承诺书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0-19 12:28:4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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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63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17﹞6号)要求,为实现政务领域良好信用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力保障生态环境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梅州市生态环境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完善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梅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单位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等政务信息,及时发布最新生态环境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环境违法案件办理情况等。

  二、强化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环保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生态环境管理职责,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执法人员统一持证上岗,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三、规范行政审批。凡涉及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收费、行政处罚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审批时限、审批结果等一律向社会公开。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要求,规范审批制度和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有效提高行政审批的可预期性和透明度。

  四、缩短办事时间。进一步清理和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环节,简化手续。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间缩短一半以上,即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表审批时限分别在15日、7日内完成。一般环境污染投诉24小时内到现场,7日内出具调查处理结果和意见。

  五、提高服务质量。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凡前来我局办事的外单位人员和群众,由第一个被问到的工作人员负责全程跟踪服务。对申请行政许可、业务咨询和办理其它事项的,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所申请或咨询的事项作出解释、说明,提供比较准确、可靠、全面的信息。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及时办理和答复企业申请和咨询。文明耐心、办事高效,在规定时限办理完毕,切实解决企业、群众问题。

  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持续纠正“四风”,坚持廉洁勤政。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纠正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作风不实问题。强化自律意识,坚决执行生态环境部“六项禁令”和“六个不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全局风清气正。

  七、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效能,及时公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结果,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建立来信、来访、12369环境举报热线、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解决,做到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以上信用承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严格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行为的,可进行举报和投诉。监督电话:0753-2260823,邮箱:mzhbbgsxzz@126.com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2日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信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