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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2-27 11:59:5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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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统一安排,对标《梅州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各级党组织采取“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讲座等方式抓好学习贯彻。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了民法典实施重大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内容,局办公会专题学习了《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印发实施《梅州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举办了4期全市生态环境法治讲堂活动宣贯政策法规,推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有力推进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执法和法治工作、“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召集审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参与环境信访调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聚焦VOCs治理、扬尘污染管控、机动车污染防治,依法推进蓝天保卫战。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全力推动丰顺县榕江北河等重点断面达标攻坚,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依法推进碧水保卫战。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坚持源头防控,实施《梅州市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依法推进净土保卫战。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印发实施《梅州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全力打造“无废城市”山区样本,依法加强固体废物治理与辐射安全监管。

  2024年,梅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5%,空气质量排名位居全省前列;16个省考(含8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标率均为100%;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措施比例均为100%;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100%,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100%,基本建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贮运网络体系。

  (四)依法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以高水平服务助推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效能,22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 “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持续深化落实“极简审批”制度改革,推出“极简审批”事项6项。对重点项目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加快推进项目尽快落地见效。充分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实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支撑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提升产业转移承接能力。广梅园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

  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完成了省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68个重点村储备库任务和年度攻坚任务、6条省下达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86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蕉岭县、丰顺县成功申报美丽县城建设试点,进一步擦亮“百千万工程”生态底色。

  (五)依法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1.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力度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今年新增启动18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实行重点环境信访问题局领导包案和信访部门“双包双挂”,继续实施环境信访“有奖举报”,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力度。

  2.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修订印发《梅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五华河、蕉州河等6条重点河流的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对宁江、石窟河、梅潭河等3条河流开展桌面推演,成功举办梅江干流突发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实战演练。

  3.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下放镇街行政执法事项的指导,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涉企执法,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排查整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编印执法指导案例和以案释法案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完善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机制

  印发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工作意见,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对16个文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按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梅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的延期实施。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律师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合同审查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建设,主动及时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优化政务网站栏目设置,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核制度,强化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状况等环境信息公开。

  (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局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部署,局领导带队走进园区、深入企业宣讲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开展生态环境管理帮扶指导。紧扣治污攻坚中心工作,围绕东江、梅江、韩江水环境保护,推出“绿美梅州·碧水印记”系列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加强普法宣传,开设《绿色有约》环保类电台节目,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微博和生态环境文化宣传橱窗、普法长廊、邮政视频机,依托梅州生态文明体验馆等环境教育基地和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节日,加强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方面政策法规宣传,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营造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能力仍有待提升。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仍需加强。四是生态环境普法力度仍需加大。

  2025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推动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效。三是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