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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情况
来源: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8-08-06 16:02:4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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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水利厅转发〈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粤环函〔2018〕383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治理目标及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我市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治,制定实施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三是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对接,加快推进梅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四是严格责任落实,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以及饮用水源水质出现恶化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开展责任追究,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五是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在网站、日报等公众平台上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每月月底前公开整治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

附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情况统计表